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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六


  ▼露絲的日記和明信片內容選錄

  弗賴辛的讀書會還不錯,但無論是我自己還是觀眾的狀態都沒有我想像中的好,氣氛比較沉悶,此後的晚餐是在一座昔日的修道院(有拱頂)吃的,我喝多了。

  每次來德國,在四季飯店這種地方,我都會發現這樣的對比:衣著華貴的酒店客人(一本正經的商業階層)和刻意不修邊幅的記者(仿佛故意惹父母不高興的青少年),這是一個自相矛盾的醜陋社會,與我們的社會相似,比我們複雜,甚至比我們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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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是因為時差還是又產生了新的創作靈感,我讀不進任何連續性的內容,比如客房服務菜單、酒店的設施清單,還有諾曼·謝利的《格雷厄姆·格林傳》,我本來沒打算帶這本書,一定是無意中塞進了我隨身攜帶的包裡。我能讀下去的只有那些看上去重要的段落的最後幾句,段落當中的某些句子偶爾會跳出來,讓我眼前一亮,然而我沒法連續著讀什麼東西,思維總是不斷跳躍。

  謝利這樣寫格林:「對粗鄙、肮髒、色情和下流的追求開拓了他的廣度,從他的日記中也能看出這一點。」我懷疑從我的日記中也能看出這一點,希望如此吧。社會竟然期望(甚至接受)男作家追求粗鄙、肮髒、色情和下流,我覺得噁心。作為作家,如果我也有勇氣追求粗鄙、肮髒、色情和下流,對我也肯定有好處,但別人要麼會迫使追求這些東西的女人覺得自己可恥,要麼嘲笑她們的自我辯護荒唐聒噪,仿佛她們在吹牛一樣。

  就算我付錢給一個妓女,讓我看她如何接客,記錄那些見不得人的秘密交易的種種細節……這也是作家分內的事,然而人們卻給女作家設下種種限制,好比一個男作家可以有各種風流往事,這些歷史甚至使他顯得更有魅力,情史豐富的女作家卻最好保持沉默,否則就要被人指指點點。

  我的潛意識一定在構思一部新小說,時差不是我心煩意亂的原因,我打算描寫一位女作家,她比我還要極端——比任何作家、任何女人都極端,她盡一切努力來觀察一切,吸納每一個細節,她沒必要非得保持單身,但她相信婚姻會限制她,她並不需要親身經歷各種事情——也不想在性方面冒險——但她願意做一個旁觀者。

  假設她付錢給一個妓女,讓她觀察她接客的過程,假設她不敢一個人做這件事——比如帶上了她的男朋友(當然,這是個「壞男朋友」),結果因為觀察妓女的生活,這個男人做出一些非常可恥的事,讓女作家決心改變自己的人生。

  雖然描寫了卑鄙下流的事件,但這部小說的主要目的是展示性別的不平等:女性作家在觀察生活的過程中偶遇突發事件,以致引火燒身,而這件事——跟妓女有關——如果發生在男作家身上,則根本不會引發當事人的羞恥感,他也不會被人指責為墮落。

  格林的傳記作者諾曼·謝利指出,「小說家有權——也需要——利用自己或他人的經歷。」謝利先生認為,小說家可以冷酷無情地運用這項「權利」,為了滿足「需要」,可以不擇手段,然而觀察和想像之間的關係並非只有單純的殘酷那麼簡單,必須想像出好故事,細節必須逼真,為了做到這一點,可以引入真實的細節,這樣做固然高估了個體經驗,但觀察是絕對有必要的。

  所以,我的反常絕非時差所致,而是因為一部小說即將成形,它從雇用妓女開始,傳統觀念認為這樣做是可恥的——不,應該從描寫那個壞男朋友開始!我當然會把他寫成左撇子,而且頭髮是金紅色的……

  漢娜老是告訴我,我不應該僅僅因為生物鐘的時間到了而結婚,結婚(或不結婚)需要「正確」的理由,不應該聽從身體的指揮,因為你的身體不過是想要個孩子,我受夠了這種說法了。漢娜也許天生不受生物鐘的影響,但除了生小孩,她對自己的身體的其他要求可都是唯命是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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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露絲寄給漢娜一張印有慕尼黑市場攤位上陳列的各種香腸的明信片,並在留言中寫道:我原諒你,可是你太容易原諒你自己了,你總是這樣。愛你的露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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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慕尼黑乘車到斯圖加特的旅程;Schwäbische Alb的發音;種植紅藍綠捲心菜的農場。我在斯圖加特住的旅館位於席勒大街,那是一家有許多玻璃的現代化酒店。Schlossgarten的發音。

  斯圖加特的讀書會結束後,年輕觀眾提出的問題都是關於美國社會的,因為他們認為我的書抨擊了美國社會,他們請我盡情表達他們所謂的我的反美立場(採訪我的人也曾這樣鼓勵我),因為東西德國遲遲不統一,他們還想知道我對德國人的看法,比如:「美國人一般怎麼看德國人?」「美國人希望德國統一嗎?」

  我告訴他們,我寧願談論怎麼講故事,可他們不同意,我只好說,我對他們感興趣的事情不感興趣,他們不喜歡我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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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小說裡,妓女的年紀應該比較大——不會讓女作家覺得畏懼,她的壞男朋友卻想要比這個妓女更年輕、更漂亮的女人,讀者雖然知道這個男朋友不是什麼好人,但女作家暫時看不到這一點,她專注于觀察妓女的生活——不只包括她的客人、機械的性交動作,還應該有房間內部的各種細節。

  故事應該發生在阿姆斯特丹,因為:首先,那裡的妓女是合法的;其次,我要去那裡;第三,因為我的荷蘭出版商是個好人,我可以說服他陪同我觀察妓女。

  不,你真蠢——觀察妓女這種事,你只能一個人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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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歡艾倫的哪些方面:主要是他的侵略性(我也喜歡他的適可而止),還有他的批評,至少是對我寫作的批評,和他在一起,我可以做我自己。他容忍我、原諒我(也許過於容忍)。和他在一起,我有安全感,我可以做更多的事、讀更多的書、從他那裡得到更多。他不會強迫我。(他從來都沒有強迫過我。)他會是一個好父親。

  我不喜歡艾倫的哪些方面:他會打斷我,但他誰都會打斷,他的吃相讓我難堪,使我進一步懷疑他的做愛習慣也讓人噁心,還有他手背上的毛——啊,不能再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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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寄給艾倫的一張明信片(印的是1885年戴姆勒在斯圖加特的梅賽德斯-奔馳博物館的照片)上,露絲寫道:你需要一輛新車嗎?我想和你開車出遠門。愛你的露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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