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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八


  然而那個癡情的男孩有他自己的打算,他還帶來一些大麻,露絲並不相信維姆真的能用這種東西勾引她上床。果不其然,她成功地讓他吸了不少大麻,把他弄得昏昏沉沉的,又逗得他哈哈大笑。

  「你們國家的語言真有趣,」她借機開口道,「說幾句荷蘭語給我聽聽吧,隨便什麼都行。」

  男孩每說一句,露絲就跟著重複一句——就這麼簡單,她的發音讓他歇斯底里地笑起來。

  「你們怎麼說『狗吃了這個?』」她問,她編造了一些毫無意義的句子,把真正想讓他說的報警內容摻雜在裡面,「『他是個禿頂,臉上的皮膚很光滑,腦袋是雞蛋形狀的,身材很普通——不是很魁梧。』我猜你沒法一口氣把這些話說出來。」她對維姆說,然後她又讓他把這些話寫出來,以便她自己練習著說。

  「你們怎麼說『他沒做愛?』」露絲問男孩,「你知道吧,和你一樣。」她補充道,大麻吸得飄飄欲仙的維姆甚至笑了起來,他告訴了她怎麼說,然後按照她的要求全部寫下來,她不斷提醒他要把單詞拼對。

  他仍舊以為等一下她會和他上床,可露絲已經得到了她想要的,去浴室小便時,她拉開挎包找唇膏,發現裡面有個裝拍立得相片保護膜的圓筒,顯然是她不小心從羅伊房間拿回來的。它是從兇手的公文包裡掉出來的,上面有他的指紋,也有她的,但她的指紋有什麼要緊?這是留在羅伊房間裡的唯一證據,必須把它交給警方。露絲走出浴室,繼續哄騙維姆,她假裝吸了一根大麻煙,然後對男孩說:「『兇手掉了這個。』這句話該怎麼說,把它寫下來。」

  最後拯救了露絲,使她得以不和維姆發生關係——並且成功阻止了他在她旁邊自慰的是艾倫打來的電話。維姆聽得出,艾倫是個重要人物。

  「我特別想你,」露絲誠實地告訴艾倫,「我應該在離開前和你做愛的,我希望一回去就和你做愛——我後天就回去了,你知道吧,你會去機場接我的吧?」

  儘管吸了大麻,維姆還是聽明白了露絲的話,他茫然地看著整個房間,仿佛他的半輩子都錯付在這裡。他離開的時候,露絲還在和艾倫打電話,維姆本來可以大吵大鬧的,但他不是個壞孩子——只是個普通小夥子而已。他唯一做出的憤怒舉動就是掏出口袋裡的安全套,丟在打著電話的露絲旁邊,那個安全套還是帶香味的——包裝上寫著「香蕉味」。露絲會把它帶給艾倫,告訴他這是來自紅燈區的小禮物。(她決定不把維姆或者羅伊的事情告訴艾倫。)

  小說家坐起身,照著維姆寫的句子抄了一遍,她極為仔細地謄寫著這門外國語言,不希望出現絲毫錯誤。毫無疑問,警察會推斷出現場有過目擊者,但露絲不希望他們知道目擊者不是荷蘭人,用這種辦法,可以讓警察覺得目擊者也是妓女——很可能是羅伊在貝爾格街的鄰居。

  露絲有一隻稿紙規格的普通牛皮紙信封,是馬丁給她裝旅行日記的。她把給警察的證詞和照片保護膜的圓筒裝進這個信封,拿圓筒的時候,她只用拇指和食指捏著它的兩端,她知道在羅伊房間的地毯上摸索時,她碰過整個圓筒,但她希望這樣做不會破壞兇手的指紋。

  露絲不知道任何一名警察的名字,但她認為可以直接寫上警察局的地址——瓦莫斯街48號。次日一大早,她先跑到樓下的大廳,找門房買來郵票,然後出去買當天的報紙。

  至少有兩份阿姆斯特丹的報紙把這個案子登在了頭版,她買了一份大標題下面有照片的報紙,那張照片是貝爾格街的夜景,不是很清楚:羅伊的門口拉了一條警戒線,線後面有個便衣警察模樣的人在和兩個妓女模樣的人交談。

  露絲認出了那個警察,他就是穿著髒跑鞋和棒球夾克的那個壯漢,在照片裡,他刮了鬍子,但露絲毫不懷疑他就是那個在老城區跟蹤過她一段路的人,貝爾格街和紅燈區顯然是他的管轄範圍。

  報上的大標題是:

  MOORD IN DE BERGSTRAAT

  露絲不需要懂荷蘭語就明白它的意思。雖然並未提到妓女的昵稱「羅伊」,文章說,被害者名叫德洛麗絲·德羅瑞特,四十八歲,此外只提到一個名字——那個便衣警察的,原來他叫哈利·胡克斯特拉,而且有兩個頭銜,一個是awijkagent,另一個是hoofdagent。露絲決定,先問問馬丁和西爾維婭報紙上是怎麼報道此事的之後,再給警察寄信。

  她把報紙裝進挎包裡,帶著去吃晚餐,這是她離開阿姆斯特丹之前和馬丁他們吃的最後一頓飯,露絲事先演練過如何故作漫不經心地拿出報紙,給他們看上面的報道:「這是個什麼新聞?我去過那條街呢!」

  可沒等她拿出報紙,馬丁已經談起這件事,他還把新聞從報紙上剪了下來,指著剪報問露絲:「你看過這篇報道嗎?你知道上面說的什麼嗎?」露絲假裝不知道,於是馬丁和西爾維婭把所有細節都告訴了她。

  露絲猜得沒錯,屍體是被晚上使用羅伊房間的那個年輕妓女發現的——就是她見過的那個穿皮背心的女孩,唯一令她驚訝的是,報道中沒提到羅伊的女兒。

  「什麼是awijkagent?」露絲問馬丁。

  「在街上巡邏的管區警察。」他告訴她。

  「那什麼是hoofdagent?」

  「那是他的警銜,」馬丁說,「他是高級警員——大概等於你們的巡警。」

  *

  第二天,露絲·科爾乘坐臨近中午的飛機,離開阿姆斯特丹,返回紐約。去機場的路上,她讓出租車先帶她去了郵局,在郵局把信寄給了哈利·胡克斯特拉,他是阿姆斯特丹警局第二分局的巡警,假如露絲知道第二分局的座右銘,一定會吃驚的,這句拉丁文就刻在警官們的鑰匙環上:

  ERRARE HUMANUM EST

  犯錯乃人之常情。露絲·科爾知道這句話。她的證言和那個拍立得相片保護膜的圓筒會告訴哈利·胡克斯特拉很多信息,遠超露絲的預料。露絲在信裡面用荷蘭文寫下了這些話:

  1﹒兇手掉了這個。
  2﹒他是個禿頂,臉上的皮膚很光滑,腦袋是雞蛋形狀的,身材很普通——不是很魁梧。
  3﹒他講英語,我認為帶著德國口音。
  4﹒他沒做愛,他給屍體擺好姿勢,拍了一張照片。
  5﹒他的眼睛眯著,幾乎是閉起來的,看上去像一隻鼴鼠。他喘氣聲很粗,也許有哮喘……
  6﹒他為SAS工作,是斯堪的納維亞航空公司嗎?他似乎是做安保工作的。

  以上證言和那個裝拍立得相片保護膜的圓筒是露絲掌握的全部信息,假如她聽到一周之後哈利·胡克斯特拉和他同事的對話,可能會有些擔心。

  哈利不是警探,有七八名警探已經開始追查殺害羅伊的兇手了,哈利·胡克斯特拉只是個巡警,但他在紅燈區和貝爾格街一帶工作了三十多年,沒有誰比他更熟悉老城區的妓女和她們的世界,而且,目擊證人把信寄給了他,最初警方懷疑目擊者認識哈利——所以她很可能是個妓女。

  然而哈利·胡克斯特拉可不這麼想,他也有自己的做事方式,警探們的工作是抓兇手,哈利承接了不那麼重要的任務。當有人問起他對妓女被害案的調查進展時,哈利巡警會說:「我的任務不是抓兇手,而是找目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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