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外國作品 > 海風中失落的血色饋贈 | 上頁 下頁 |
| 一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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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從未見過爺爺的筆跡,雖然我知道他可以閱讀,但出於某種原因,我總覺得他不懂寫字。現在想來,大概是因為他的手受過嚴重的傷,扭曲變形,再加上年歲增長,越來越難以控制,想必是完不成「書寫」這麼精巧的任務的。 這兩封信用的是同樣的粗頭鋼筆,而墨水也同樣黑到我沒有見過。從某種角度說,這兩封信就如同一對勢不兩立的老夫妻,互相抵消了對方的期望,卻被一根滿是灰塵的破鞋帶綁到了一起。 我從食品儲藏室裡出來,走到爺爺坐著的窗口。「我今天要走了。」我俯身大喊。 「哦是嗎。」他說,不置可否,眼睛還是望著窗外,手指也還在撥弄念珠。他沒有動,只有煙從煙斗嫋嫋升起,咬著煙斗的兩排牙齒破敗不堪,顏色也污穢得嚇人。最近他喜歡上了說「哦是嗎」,回什麼都用這句;其實是他發明出來掩飾聽力不再的辦法。此刻,我已辨不清他是聽到了我的話,還是聽得朦朧,或者乾脆沒有聽見,只是給個萬全的回應。我覺得如果要我再說一遍肯定無法保持平穩的語調,於是轉身往外走。到門口的時候,發現爺爺拖著腳步跟在後面。 「別忘記回家,詹姆斯,」他說,「否則你永遠會覺得缺了什麼。一旦你喝了地下的水,它就成了你身體的一部分,就像男人留在女人身體裡的血,能改變女人一輩子,永遠擺脫不掉。那是男人的一部分在女人身體的最深處流淌啊。這種東西,能讓你夜不能寐,到死都糾纏著你。」 他知道奶奶有多反感他這一套,所以試圖說得很小聲。但他耳背到快聽不見自己的聲音,所以就像很多聾子那樣,基本上已經在大喊大叫。你幾乎能聽到他的嚷嚷聲從他自家房子的牆上彈開,消隱在早晨明媚的日光中。我向爺爺伸出手,於是就覺得他有股扭曲殘缺的力量傳來,都快要把我的手掌給捏碎了。他手指都奇形怪狀的,張開的拇指是扁的,顯得過於寬闊,隆起的傷疤早被磨礪得又硬又黑,還有那些碩大異常的圓球,是他扭折錯位的關節,但這又是一隻力量駭人的手。有一瞬間我產生一個驚悚的念頭:或許我是走不了的,我永遠不會被釋放了。但最後爺爺鬆開手,我覺得我自由了。 即使是坑坑窪窪的街道,當你意識到不知何日才能重踏,甚至今生不會再見時,也會顯得落寞寂寥。我的背包太顯眼,所以走的都是偏僻的小道,我怕與人交談,也不願試圖解釋,因為說什麼怕都會是失敗徒勞的。快出鎮子的時候,我搭上一輛運煤車,沿著海岸線開了二十五英里。卡車太吵,再加上無比顛簸,司機要跟我聊天是不可能的。我很感謝這吞沒我倆的喧囂的沉默。 整個上午,我換了各式各樣出乎意料的交通工具,經過一系列短途搭乘,到中午時,終於穿過佈雷頓角島邊的坎索海峽,我的離家之旅才真正開始。只有將那個島拋在身後,我才覺得可以使用我新的身份。這身份如同一件沒有穿過的衣服,一直用心收藏在嶄新的包裝紙裡。它讓我變成一個溫哥華人,這是我能想像的最遙遠的地方。 我不知怎的總擔心出不了佈雷頓角島,擔心在最後一刻會有碩大無朋的觸角,或者像爺爺那雙恐怖的雙手,將我揪住,把我拽回去。現在終於踏上了大陸,回頭看佈雷頓角,霧靄中聳起蒼翠,白色的碎浪踏著海面一片蔚藍。 大陸上搭到的第一次車是三個黑人開的藍色道奇皮卡,車很破舊,車身上印著「新斯科舍省林肯維爾地區雷菲爾德·克萊科,小型貨運」。他們要去新格拉斯哥,說大概要走八十英里,如果我願意可以捎上我。他們又跟我說,因為他們的卡車有年頭了,不能開快,我如果再等等可能會坐上更好的車。不過,他們又說了,我也不必傻等,反正快些慢些總是會到的。要是我實在受不了想下車,就捶他們駕駛室的頂蓋。他們本也願意讓我坐在駕駛室裡,但商用車駕駛室裝四個人違法,他們不想招惹警察,那會很麻煩。我爬上車,坐在後面車鬥裡用過的備用輪胎上,卡車就開動了。日頭已經很高,我把背包取下時,雖然看不見,但我明顯感到有兩大股汗流在我背上淌過、交匯。我終於意識到我從昨天晚飯之後就沒吃過東西,餓壞了。 到了新格拉斯哥,他們在一個小加油站讓我下了車。黑人朋友想繼續幫忙,還給我指了路,告訴我去小鎮西頭怎麼走最近。我必須穿過的小巷地上都是垃圾,油膩的漢堡包的味道從路邊幾家速食店飄出,裡面的點歌機都開得實在太響;從半開半掩的門裡,貓王的歌聲和粗糙食物的酸腐味都被搡出到巷子裡來。我很想歇一歇,但卻總有一種不可理喻的緊迫感,總覺得這條單行道上的汽車都開向奇妙的終點,我怕我只要停下片刻腳步,去買個漢堡什麼的,就會錯過那輛值得我搭乘的車。汗水從我額頭上流下來,刺痛我的眼睛,我也知道拜背包帶子所賜,我背後兩塊深色的汗濕肯定是越來越寬了。 日頭升至幾乎最高的時候,公路的礫石停車道上,一輛紅色的車靠邊停了下來,司機斜身打開了副駕駛的車門。他是個體態相當臃腫的五十歲男人,通紅的臉上一直在沁汗,濕漉漉的額頭油光鋥亮,黏著他那一小撮棕色的頭髮。外套橫在後座上,他的襯衫口袋裡有個筆囊,鉛筆、鋼筆林立。他的襯衫領口敞著,領帶也扯開了,歪在一邊;皮帶和褲腰上的紐扣也都沒系上。他肥碩的大腿已經把灰色的褲管撐滿了,但因為出汗,看上去依然皺巴巴的。他的襯衫是白色的,汗水在腋窩暗暗地透出來,向前靠的時候,背上也有兩大塊濕跡。他的雙手非常白皙,小得跟身材不成比例。 車子前進,路面閃爍,地上那根白線看得我出神。他時常抓起座位上一塊污濁的手巾,先擦掉手心裡的汗,再把方向盤上的黑色水光抹去。 「好傢伙,這天可真夠熱的,」他說,「比地獄裡的婊子都熱。」 「是,」我說,「是很熱。的確是熱。」 「前面那個小破鎮子,」他說,「你什麼沒幹都能在裡面轉一個禮拜繞不出來。」 「是啊,這麼個小鎮子。」 「你也只是路過嗎?」 「對,我要回溫哥華。」 「哦,那你還遠著呐,小兄弟,還遠著呐。我還沒去過溫哥華,從來沒去過比多倫多更往西的地方。我已經跟我公司講了不知道多少回了,說我要往西邊走,可他們就非要往這兒派我。一年三四回。天氣從來都這麼難受,像現在,熱得跟地獄似的,換了冬天,又能把銅猴的蛋蛋給凍下來①。」這時他突然猛按喇叭,好似禮炮齊鳴,就因為他看到一個不知何去何從的十幾歲姑娘正巧站在路邊。 ﹛①英語俚語,此說法起源據稱是海軍存放炮彈的器具叫「銅猴」,天寒時金屬收縮會讓炮彈掉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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