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作品 > 廊橋遺夢 | 上頁 下頁
九


  弗朗西絲卡走下廊子,穿過草地向大門款款走來。卡車裡走出羅伯特·金凱德,看上去好像是一本沒有寫出來的書中出現的幻象,那本書名叫《插畫薩滿人史》。

  他的棕色軍服式襯衫已為汗濕透,貼在背上,腋下兩大圈汗漬。襯衫上面三個扣子敞開著,她可以看見他脖子上銀項鍊下面緊繃繃的胸肌。他肩上是橘黃色的背帶,是經常在野外作業的人穿的那種。

  他微笑著說:「對不起,打攪了。我是在找此地附近一座廊橋,可是找不著,我想是暫時迷路了。」他用一條藍色的大手帕擦擦前額,又笑了笑。

  他兩眼直望著她,她感到自己體內有什麼東西在跳動。那眼睛,那聲音,那臉龐,那銀髮,還有他身體轉動自如的方式,那是古老的、令人心蕩神移、攝人魂魄的方式;是在障礙沖倒之後進入睡鄉之前,最後時刻在你耳邊說悄悄話的方式;是把不論何種物種的陰陽分子之間的空間重新調整的方式。

  必須傳宗接代。這方式只是輕輕說出了這一需要,豈有他哉!力量是無窮的,而設計的圖案精美絕倫。這方式堅定不移,目標明確。此事其實很簡單,卻讓我們給弄得好像很複雜。弗朗西絲卡感覺到了這一點而不自知,她是在自己的細胞層面上感覺到的,而使她永遠改變之事就從這裡開始。

  一輛小汽車經過這條路,後面揚起一道塵土,車主按了按喇叭。弗朗西絲卡向弗洛伊德·克拉克伸出雪佛蘭車窗的那只古銅色的手揮手答禮,然後轉向陌生人:「你已經很近了,那橋離這裡只有兩英里地。」然後,在二十年的封閉生活中,長期遵循鄉村文化所要求的克制、含蓄、不苟言笑的行為準則的弗朗西絲卡·約翰遜忽然說:「如果你願意的話,我可以領你去。」這連她自己都感到吃驚。

  她為什麼這樣做,自己始終也說不準。也許是在這麼多年以後,少女的心境像水泡一樣浮上水面,終於爆開了。她不是個很靦腆的人,但也不大膽主動。她唯一能解釋的是,只見了幾秒之後,羅伯特·金凱德就有某種吸引她的地方。

  顯然,他對她的自告奮勇有點意外,不過很快就過去了,認真地說,他很感激。她從後臺階拿起做農活穿的牛仔靴走到他的卡車邊,跟他走到副駕駛座邊。

  「請等一分鐘,我給您騰地方,這裡盡是亂七八糟的東西。」他邊做邊嘰咕著,主要是自言自語,她可以看得出來他有點慌亂,對整個這件事有點不好意思。

  他把帆布包和三腳架、暖水瓶和紙袋重新放好。卡車後面放著一個棕色的新秀麗牌的舊衣箱、一隻吉他琴匣,都佈滿灰塵,飽經風雨,用一條晾衣繩與一個備用車胎捆在一起。

  他正在咕噥著把紙咖啡杯、香蕉皮等等塞進一個雜貨店的大牛皮紙袋然後扔到卡車後廂中去時,車門砰的一聲碰上了,打了他屁股一下。最後他拿出一個藍白相間的冷藏箱,也把它放到車後面。在綠色的車門上有幾個褪了色的紅漆字:「金凱德攝影,華盛頓,貝靈厄姆。」

  「行了,我想您現在可以擠進來了。」他拉著門,待她進去後關上,然後繞到司機那邊,以一種特殊的、動物般的優美姿態鑽進方向盤後面。他看了她一眼,僅僅是一瞥,微微一笑,問道:「向哪邊走?」

  「右邊。」她用手指了一下。他轉動鑰匙,那走調的引擎開動了。車子沿著小巷顛簸著向大路駛去。他的兩條長長的腿自動地踩著踏板,舊的李維斯牌牛仔褲蓋著系皮鞋帶的棕色野地靴,這雙靴子已見證過不知多少英里從腳下駛過。

  他俯身伸手探到前面的雜物箱中,前肘無意中擦過她的大腿前端。他半望著風擋外,半望著那雜物箱,從裡面抽出一張名片來遞給她:「羅伯特·金凱德,攝影家,作家。」上面還印著他的地址和電話。

  他說:「我是《國家地理》派到這裡來的,您熟悉這個雜誌嗎?」

  「熟悉。」弗朗西絲卡說,心想,誰不熟悉這雜誌。

  「他們要發表一篇關於廊橋的文章,顯然艾奧瓦的麥迪遜縣有幾座蠻有意思的這樣的橋。我已經找到了六座,但是我猜至少還有一座,據說是在這個方向。」

  「它叫羅斯曼橋。」弗朗西絲卡說,越過風聲、車輪和引擎的噪音,她的聲音有點奇怪,好像是屬於另外一個人的,屬於那個十幾歲的那不勒斯姑娘,那個探頭窗外,沿著城鎮的街巷看往列車或巷口,想著還沒有出現的遠方戀人的姑娘。她一邊說一邊注視著他換擋時前臂彎曲的肌肉。

  有兩隻背包在他旁邊放著。一只是關好的,但另一隻的蓋向後翻著,她能看見露出來的相機的銀色頂部和黑色背面,以及一個膠捲盒的底部,相機背面貼著「柯達彩色II,25,36張」的標簽。在這些包包後面塞著一件有許多口袋的棕黃色背心,從一隻口袋中掛下一條一端有活塞的細繩。

  她的腳後面是兩個三腳架,已經刮痕累累,不過她還辨認得出其中一架上面剝落的商標「捷信」。當他打開汽車雜物箱時,她瞥見裡面塞滿了筆記本、地圖、筆、空膠捲盒、散落的零錢和一條駱駝牌香煙。

  「下一個街角向右轉。」她說,這給她一個藉口可以看一眼羅伯特·金凱德的側影。他皮膚黝黑滑潤,由於出汗而發光。他的嘴唇很好看,不知怎麼,她一開始就注意到了。他的鼻子很像她見到過的印第安人的鼻子,那是孩子還未長大時,有一次他們全家到西部度假看見的。

  從傳統標準說,他不算漂亮,但也不俗。這種字眼好像對他根本不適用。但是他有點,有點什麼,是一種滄桑感,飽經風霜的神態,不是他的外表,而是他的眼神。

  他左腕戴著一塊外表很複雜的手錶,棕色皮錶帶汗漬斑斑。右腕有一隻花紋細緻的銀手鐲。她心想這手鐲需要用擦銀粉好好上上光了,立刻又責備自己這種注意雞毛蒜皮的小鎮習氣,多年來她一直在默默反抗這種習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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