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作品 > 肖申克的救贖 | 上頁 下頁
九八


  我點頭表示都拔光了,又繼續哭著,看來哭泣簡直就要成了我的新絕活。我將襯衫塞進褲子裡,把扣子一直扣到頸子,再穿上球鞋與襪子;漸漸的,我的眼淚開始減少,最後只剩下吸鼻子與幾聲呻吟,後來連這些也沒有了。

  柯裡朝我走過來,用手上的榆樹葉擦了擦嘴,他的眼睛張大,眼神中默默流露著歉意。

  等我們都穿好衣服之後,就站著互望了片刻,然後才攀上鐵路堤防。我回頭望著我們剛剛又叫又跳的地方和那只脹破肚子的吸血蟲,它看來縮小了許多,但仍是一副可怕相。

  十四年後我賣出第一本小說,並展開生平第一次紐約之旅。「我們會有三天慶祝活動。」我的新編輯在電話中這麼說:「誰敢胡說八道,就給他好看。」結果這三天,當然我純粹都在胡說八道。

  在紐約時,我也想效法其他遊客——到無線電城音樂廳看一齣舞台劇,登上帝國大廈頂樓(去他的世貿中心!對我而言,一九三三年金剛爬上的大樓才是世上最高的建築物),晚上則到時代廣場走一遭。我的編輯凱斯,似乎很樂於炫耀他的城市。我們最後一個觀光行程是搭渡船至斯他騰島;我倚在欄杆上,一低頭恰好看到好些用過的保險套略微腫脹地浮在水面,片刻之間,我好像回到了過去,還是我真的經歷了一場時光之旅,我回到站在堤防上回頭望水蛭的一刻:死了,縮小了……但仍是一副可怕相。

  凱斯一定是從我臉上看出什麼,因為他說道:「不太雅觀,是不是?」

  我只搖搖頭,想告訴他不必覺得抱歉,想告訴他如果要看丟棄的橡皮套,實在不必大老遠跑到紐約,又坐渡船來看,想說:每個人寫作的唯一理由都是藉以瞭解過去,為將來面對死亡預作準備,這是為什麼小說中的動詞都是過去式。凱斯,我的好好先生,連暢銷作家都不免如此。世上只有兩種有益的藝術形式,一是宗教,一是小說。

  你大概已經猜到了,那天晚上我喝得爛醉。

  不過我只這樣告訴他:「我只是想到別的事。」最重要的事往往也最難啟齒。

  §22

  我們順著鐵軌一直往下走——我不知道走了多遠——我開始想:好吧,我撐得過去,反正事情已經過去,只是幾隻水蛭罷了,有什麼大不了的。我還在想著的時候,眼前開始一陣陣泛白,隨即不支倒地。

  我一定摔得很重,但摔在枕木上的感覺,就好像摔在溫暖蓬鬆的羽毛床上似的。不知是什麼人把我身子翻過來,但我幾乎感覺不到手的觸摸,他們的臉好似沒有形體的氣球,從幾英里之外低頭望著我,拳擊裁判盯著被擊倒在地的拳擊手倒數十秒時,臉上一定就是這個表情。他們的話一波波傳來,時而隱去。

  「……他?」

  「……是不是……?」

  「……會不會是太陽……」

  「戈登,你……」

  這時我一定說了什麼昏話,因為他們的表情看起來真的很擔心。

  「嘿,我們最好送他回去。」泰迪說道,之後我的眼前又是一片白。

  清醒之後,我好像覺得好多了。柯裡蹲在我身邊,說道:「戈登,你聽見我的聲音沒有?你醒了沒?」

  「醒了。」我說著坐了起來,眼前湧起重重黑點,隨即又消失了。我等了一會兒,看看黑點會不會再度出現,沒有,我才站起來。

  「戈登,你差點把我嚇死了!」他說,「要不要喝口水?」

  「好啊!」

  他把水壺給我,還剩下滿滿半壺,我喝了三口,讓溫熱的水流下我的喉嚨。

  「戈登,你怎麼會昏倒呢?」魏恩憂慮地問道。

  「因為我看到你那張臉。」我說。

  「咿——咿——咿!」泰迪笑道,「該死的戈登!你這傢伙!」

  「你真的沒事?」魏恩依然毫不放鬆。

  「當然沒事。剛……剛才很難過,因為我想到那些吸血蟲。」

  他們都面容嚴肅地點點頭。我們在樹陰下互相擊掌,然後繼續走著。我和魏恩走在鐵軌的一邊,柯裡與泰迪走另一邊,我們都覺得大概離目的地不遠了。

  §23

  事實證明我們當時並不如想像中那麼接近目的地,如果我們夠聰明的話,就該花兩分鐘瞧瞧地圖,便知道其中的原因了。我們知道布勞爾的屍體一定就在赫婁路附近,這條路是條死路,一直通到帝王河的河岸,河上有一座橋,供鐵軌通過。我們是這麼想的:只要接近帝王河,就表示離赫婁路不遠,也就是比利與查理停車發現屍體的地方,既然帝王河離城堡河只有十英里,於是我們估計可以很快走到。

  但十英里乃是直線距離,可是城堡河與帝王河之間的鐵道並非直線,反而是以很小的彎度迂回前進,避開崎嶇陡峭的路段。無論如何,若是我們有了地圖就可一目了然,原來我們得走十六英里,而非十英里。

  中午過後仍然看不到帝王河,柯裡才開始覺得苗頭不對,於是我們停下腳步,柯裡爬到一棵高高的松樹上鳥瞰一番。他下來之後,簡簡單單告訴我們:我們起碼下午四點才能走到帝王河,而且必須努力走才能如時趕到。

  「他媽的!」泰迪喊道,「現在我們該怎麼辦?」

  我們面面相覷,大家都滿頭是汗,一臉疲倦,加上饑腸轆轆,每個人都滿肚子氣,偉大的歷險如今變為拖泥帶水的長途跋涉——不但搞得灰頭土臉,偶爾還嚇破膽。這時家裡大概已經在納悶我們上哪兒去了,即使麥洛沒有向警察告發,昨天駕駛火車過橋的司機也會這麼做。我們本來計劃回程搭便車,但四點鐘離天黑只有三個小時,沒有人會在天黑後讓四個小鬼搭便車的。

  我試圖回想那只鹿在晨曦中齧著青草的祥和景象,但這招也不管用了,這和看到獵人掛在小屋當紀念品的鹿頭標本,眼睛因為噴了水而閃閃發亮、栩栩如生,沒什麼兩樣。

  最後柯裡說道:「向前走還是比較省事,我們走吧!」

  他轉過身,低著頭開始沿著鐵軌走,落在地上的影子僅是腳旁的一個小點;過了一分鐘左右,我們也都成一路縱隊,尾隨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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