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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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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從事情發生一直到寫下這段遭遇以前,我幾乎沒怎麼想到九月裡的這兩天,至少不曾有意識地回想;這種回憶所引發的聯想就像泡在水裡一星期才因炮轟而浮出水面的屍體,非常令人不快,因此我從來不曾認真質疑當初沿著鐵軌長途跋涉的決定,換句話說,我偶爾會奇怪我們當時居然決定做這件事,但卻從不曾質疑做這件事的方式。 但是這會兒,我心中浮現一個簡單許多的畫面。我敢說如果當時有人提出這個主意,也一定會被推翻——順著鐵道走好像比較過癮、夠氣魄,但如果有人提出這個主意,而沒有遭到猛烈攻擊而胎死腹中的話,或許後來的一些事都不會發生,或許柯裡、泰迪與魏恩都還活著。不,他們並非死在森林裡或鐵軌上,在這個故事裡,除了布勞爾與幾隻吸血蟲外,並沒有任何生命死去,而且平心而論,布勞爾早在故事開始之前就已經死了。 但有一件事是千真萬確的,那天丟銅板決定誰去佛羅里達市場採買食物的四人之中,只有我這跑腿的人還活著,如今三十四歲的老水手說著故事,而各位讀者,你們扮演的就是婚禮賓客的角色。[38](這時候,你們不是應該翻開書皮,看看照片上的我是不是用帶著魔力的目光盯著你們?)如果你覺得我的語氣有點輕佻,你說得沒錯——但也許我有我的理由。在正值壯年,甚至年輕得還不夠資格當總統的年紀,我們四個人之中卻已經有三個不在人世。如果一些細微小事的意義經過長時間咀嚼後會放大許多,那麼沒錯,我們當初的確應該採取比較簡單的做法,就是搭便車到赫婁去,那麼也許今天他們還活著。我們或許可以搭便車沿著7號公路抵達西羅教堂,那座教堂就在公路和赫婁路的交叉口上。運氣好的話,我們在當天傍晚前就已經看見屍體。 但是沒有人會贊同這個主意,大家不是以有力的論點、犀利的言辭交鋒來駁斥,而只會埋怨、皺眉頭、說髒話或是做粗鄙的手勢;所謂的討論只是一些尖刻的評語,像「他媽的,千萬不要」、「真是餿主意」、「滾你媽的蛋」等等。 當時未曾說出口、也許根本不必表明的是——這是一件大事,不是玩鞭炮或偷窺女更衣室風光這類的胡鬧。這次經驗的重要性不下於第一次性經驗、從軍或第一次合法購買烈酒——也就是大剌剌地走進店裡,細細選購一瓶上好的蘇格蘭威士忌,把身份證掏出來給店員看,然後捧著棕色紙袋咧著嘴走出來,人生從此比在樹屋鬼混時多了一點特權。 人生所有重要大事都有一套崇高的儀式、必經的過程,發生人生種種改變的神奇走道,例如買保險套、站在牧師面前舉手宣誓,或是沿著鐵軌走到半路和一個跟你年齡相仿的男孩碰面等等皆是。就好像如果柯裡要來我家,我會先沿著潘思街走到半路去等他,或是如果我要去泰迪家,他會先沿著蓋茲街走到半路來等我。我們這麼做似乎滿對的,代表人生經歷的重要儀式即是一條神奇走道,所以重要大事發生時往往會有個走道——就是你在結婚典禮上走過的通道,也是你入土安葬時別人抬著你走過的路。而我們的走道就是那兩條鐵軌,我們踩在軌間枕木上,一步一步走向目的地,無論這樣長途跋涉究竟有何意義。或許你不會靠搭便車來完成這樣一件大事,或許我們也認為這一段路程原本就應該比想像中艱難,而這一趟旅程中發生的諸多事件,也印證了大家心中一直懷疑的事實:這其實是一次嚴肅的歷險。 但我們不知道的是:比利、查理、莫傑、迷糊蛋伯考維、溫斯、柯裡的哥哥凸眼蛇與馬瑞爾也已上路,想看看屍體——布勞爾竟成了大紅人,我們的秘密成了一場街頭表演,確實是不可思議。我們決定繼續順著鐵軌走下去的同時,另一批人也正擠進馬瑞爾的破福特車與溫斯的粉紅車上。 比利和查理好不容易守了三十六小時的秘密,後來查理打彈子時,對馬瑞爾洩漏了一切,比利不久也對莫傑和盤托出;馬瑞爾與莫傑兩人都正經八百地發誓,願以母親的名聲擔保,絕不洩露秘密,這也就是為什麼他們那夥人都在中午以前得知了一切。我想你大概看得出來這些傢伙有多麼在乎母親的名聲。 於是大家群集于彈子房,伯考維說了一套理論,他說只要「發現」屍體,大家都會變成英雄——立刻成了收音機與電視裡的新聞人物。伯考維繼續說著,只要他們弄兩輛車,載一些釣魚工具,一旦發現屍體,就可以自圓其說。警察先生,我們只想到帝王河釣幾條小魚而已,結果……呵呵呵,瞧我們發現了什麼。 於是他們朝赫婁飛快駛去,那時我們才剛開始接近目的地。 §25 下午兩點左右,天空中的雲層越積越厚,但起初沒有人把它當回事。自從七月初以來就沒有下過雨,現在又怎麼會例外呢?但如淤青般的紫色積雲越積越厚,自南方漸漸朝我們的方向移來。我仔細審視越聚越厚的雨雲,從其下的薄霧看來,二十英里或五十英里外已開始下雨。但雨還沒有在這裡落下,雲層仍然繼續堆積著。 魏恩的腳跟起了水泡,我們停下來休息片刻,他用老橡樹樹幹上剝下的苔蘚抹在左腳的球鞋後面。 「戈登,會不會下雨?」泰迪問。 「我覺得會。」 「討厭!」他說著歎口氣,「倒霉日子倒霉天!」 我笑了,他向我眨眨眼。 我們又開始走著,因為顧慮到魏恩的腳痛,這回走得慢些。兩點到三點之間,天色開始起變化,我們才確定勢必要下雨了。天氣仍然很熱,甚至更窒悶,但我們知道,鳥兒也知道。它們仿佛憑空冒出來似地一批批飛過天空,聒噪地相互尖叫著;原來炫目亮麗的天光,轉而為迷蒙、珍珠般的銀灰色;我們越拖越長的身影也變得模糊一片,不成個形狀。太陽在厚厚的雲層中時而隱去,時而露出,南方的天空已是一片古銅色。我們注視著越移越近的烏雲,為其龐大的面積與無聲的威脅震懾住了,厚厚的雲層中不時出現巨大的閃電,將原來藍紫色的天空暫時變為淡灰。我看見距離我們最近的烏雲閃起一道鋸齒狀的閃電,亮得足以在我的視網膜上刺青;隨後而至的,是一長聲震撼天地的雷擊。 我們說了些大家都得淋成落湯雞的牢騷,不過因為這種結果是意料中事——我們當然都很高興有免費淋浴的機會,不但能消暑、提神……同時雨水中也沒有水蛭。 三點半左右,我們從樹叢的縫隙看見奔流的河水。 「到了!」柯裡樂不可支地喊道,「那就是帝王河!」 我們開始快馬加鞭,重振士氣。暴雨越來越接近,也刮起風來,氣溫在片刻間好像驟降了十度。我低頭一看,影子也已完全消失。 我們又開始兩兩成行,各走在鐵軌的一邊;我的喉嚨乾澀,心口也因極度緊張而悸動,此時太陽又躲進雲層後面,這回它再也不露臉了,頃刻間,雲層邊緣滾起一道金光,恰似《聖經·舊約》圖畫中的一朵雲。未幾,暗紫紅色的烏雲緩緩挪前,密不透風地擋住了整個太陽,天空霎時陰鬱一片——濃密的雲層迅速吞噬了每一寸藍天。我們可以清清楚楚嗅出河流的氣息,簡直跟馬的鼻子一樣靈——或許我們聞到的是懸浮在空氣中的雨味也不一定。我們頭上懸浮著一片汪洋大海,僅僅由一個薄布囊裹住,滔滔洪水隨時都可能漲破布囊,傾泄而下。 我不斷叫自己眼睛看著前方的樹叢,卻總按捺不住,頻頻抬頭望著風起雲湧的天空。眼看著如此灰暗的顏色,你可以想像出各種末日的可能:水災、火災、風災、下冰雹。涼颼颼的風越刮越強,吹得樹叢沙沙作響。驀地一道閃電從天而降,仿佛就在頭頂上,我大呼一聲,兩手蒙著眼睛;上帝替我照了相,一個把襯衫紮在腰杆上的小孩,胸膛上裸露出一根根排骨,髒兮兮的臉上滿是灰塵。不到六碼遠的地方有大樹倒地的聲音,接踵而至的雷鳴聲令我心中一緊,我想回家找個安全地方看本好書……比方說躲到地窖裡。 「哎喲!」魏恩尖聲喊道,「我的耶穌基督啊!你們看那邊!」 我們朝魏恩手指的方向一看,瞧見一個藍白色的火球正順著左邊這條鐵軌一路竄前,畢畢剝剝地像只燙傷的貓兒。它迅速竄過我們眼前,我們也轉過頭,目送它繼續前奔,個個瞠目結舌,說不出話來,生平第一遭發現天下竟有這等事。它又朝前直撲二十英尺,突然「砰」的一聲即消失不見,留下一股臭味。 「我到底來這兒幹嘛?」泰迪喃喃道。 「真過癮!令人難以置信!」柯裡快樂地呼道,他的臉揚得老高。不過我倒與泰迪有同感;仰望天空,我有一種昏暈感,就好像望著神秘的大理石峽谷。這時又是一道閃電,我們都輕跳一下,這一次臭味更濃、更急迫了,震耳欲聾的雷聲接踵而至。 我的耳朵仍然隆隆響著,魏恩卻得意洋洋地尖叫道:「在那邊!他在那邊!我看見他了!」 此刻我依稀還可以看見魏恩——我只消閉上眼睛,靠在椅背,就可以看見他站在左邊鐵軌上,一手為擋住閃電的強光而護住眼睛,另一手則向前指著,像極了船首的瞭望員。 我們都跑到他旁邊去看。我心裡想:這不過是魏恩的想像罷了,吸血蟲、炙熱的天氣,再加上現在這個暴風雨……他的眼睛八成花了。不過事實並非如此,儘管我在片刻之間確實希望如此,也是在那片刻間,我才知道自己根本不希望看到屍體,連被碾死的土撥鼠也不想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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