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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〇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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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去俱樂部(我只能這麼稱呼了),是喬治·華特豪斯先生請我去的。自從一九五一年以來,我就在華特豪斯先生的法律事務所工作——這是紐約三大法律事務所之一;我在事務所中的發展雖然稱得上穩定,卻慢得不得了。我是個刻苦實幹的人,工作相當賣力……但不具備足以傲視群倫的天分;我見過一些跟我同時起步的人平步青雲,而我仍然按部就班地一步步慢慢往上爬。但我對這一切,並不真的感到訝異。 華特豪斯偶爾會和我開開玩笑,每年十月,我們都會參加事務所主辦的晚餐會,除此之外,就沒有什麼交往了。一九六幾年的秋季,十一月上旬有一天,他突然造訪我的辦公室。 光是這樣就夠不尋常了,我不禁往壞處想,(我被開除了?)又往好的方面想,(也許我得到意外的升遷?)他的來訪真是令人困惑。華特豪斯倚在門口,別在背心上的大學優等生榮譽徽章散發著柔和光芒,他嘴裡隨便東拉西扯——都是些無關緊要的事,我一直在等他說笑完畢,直接切入手邊正在處理的案子,例如:「關於凱西這個案子——」或「我們得研究一下市長任命索卡維茲去——」但他好像壓根兒不想這麼做。他瞥了一眼手錶,表示跟我談得很愉快,現在他得走了。 我仍然一頭霧水,然後他又回過頭來順口說道:「我差不多每星期四晚上都會去一個地方——俱樂部之類的地方,裡面大部分都是上了年紀的老頭,不過有些人倒不失為談天的好對象。如果你對品酒有興趣的話,那裡的酒窖很不錯,而且偶爾還會有人說好聽的故事;哪天晚上過去看看如何?算是我的客人。」 我結結巴巴地回答了一些話——直到現在我還不確定自己說了什麼,他的邀請完全把我弄糊塗了;他的建議乍聽之下似乎是偶發之論,然而只要看看他兩道灰色濃眉下一雙冷冰冰的藍眼睛,就知道這絕非偶發之論。如果說我不記得自己究竟是如何回答的,那也是因為我突然覺得這個建議——儘管語焉不詳又莫名其妙——就是我一直等著他說出的正題。 那天晚上,愛倫的反應是又好氣、又好笑。我在華特豪斯手下已工作了大約十五年,顯然我不可能升到比現在的中級職位更好的位子,她認為這是事務所安撫資深員工的新花招,可以省下買金表的花費。 「一群老人家說說戰時的故事,玩玩撲克牌,」她說道,「過了這樣一晚,他們就認為你應該安於在公司裡坐冷板凳,查查資料,直到他們給你一份養老金,打發你走路,我猜……喔,我幫你冰了兩瓶啤酒。」接著她親吻著我,我想她在我臉上看出什麼了——在一起過了這麼多年以後,她可以一眼看穿我的心事。 過了幾個星期,什麼事也沒發生;每當我想到華特豪斯奇怪的建議——當然奇怪啦,我一年見到他的次數不會超過十二次,我們在社交場合見面的機會一年頂多也只有三次,包括事務所在十月份辦的晚宴在內——我想我大概會錯他眼神中的涵意了,或許他真的只是隨便提提,不久就忘了,或許事後還頗後悔。後來有一天傍晚,他走到我面前;雖然他已年近七十,但肩膀仍然又寬又厚,一副運動家的架子;當時我雙腿夾著公事包,正穿上大衣。他說道:「如果你還想去俱樂部喝酒,何不今晚就去?」 「我……我……」 「很好,」他塞了一張紙到我手裡,「這是地址。」 那天晚上他在俱樂部的階梯底下等我,斯蒂芬為我們開門。俱樂部的酒正如華特豪斯說的那麼好;他一點都不打算介紹我給大家認識——我原以為是因為他很勢利,後來才不作如是想——不過有兩三個人主動向我自我介紹,其中之一即是麥卡朗,當時他也已經坐六望七了;他伸出手,我匆匆握了一下,他的皮膚又幹又粗,幾乎像龜皮一樣。他問我會不會玩橋牌,我說不會。 「他媽的好東西,」他說道,「本世紀以來,這種他媽的遊戲取代了不少賣弄知識的飯後閒聊。」說完他便走到陰暗的圖書室,裡面滿是一列列高大的書架。 我四下張望,想看看華特豪斯在哪兒,可是他卻不見了。我有一點不安,覺得格格不入,於是就慢慢踱到火爐旁;相信我在前面提到過,這個火爐極其巨大,尤其在紐約似乎更顯得是龐然大物,因為像我這種住在公寓裡的紐約客,實在難以想像這麼大的壁爐是打哪兒來的,一般人的壁爐可以爆米花與烤麵包就很不錯了,而東35街249號B的壁爐卻足以烤一整只牛。這壁爐沒有壁爐架,只有一塊堅固的弧形石拱覆於其上;石拱的中間是一塊微微凸出的拱心石,恰好與我的眼睛平行,儘管燈光昏暗,我仍然可以毫不費力地看見刻在石上的字:故事本身才是主角,而不是說故事的人。 「你的酒,大衛。」華特豪斯在我身邊說道,我驚跳一下;他畢竟沒有棄我而去,只是到什麼地方拿酒去了。「你喝威士忌蘇打,是嗎?」 「是的,謝謝你,華特豪斯先生——」 「叫我喬治,」他說,「在這裡叫喬治就行。」 「好,喬治,」我說道,雖然我還是覺得直呼其名有點瘋狂,「這些都——」 「乾杯。」他說道。 我們喝酒。 「斯蒂芬負責調酒,他的酒調得棒極了,他總愛說調酒雖是雕蟲小技,但卻非常重要。」 靠著威士忌的威力,我不再覺得那麼格格不入。(我為了這個約會,在衣櫥前面整整站了半個鐘頭,不曉得該穿什麼衣服,後來終於決定穿深棕色的西褲,與一件勉強可搭配的軟呢上衣,暗自希望我要見的一群人既不會穿燕尾服,也不作短夾克、牛仔褲打扮……不過在衣著方面,我穿得還不算太離譜。)新的社交場合總會使人非常留心每一個禮儀小節;禮貌性地幹了一杯之後,我非常希望確定自己沒有疏忽任何禮節。 「我是不是應該在來賓冊上簽名?」我問道。 他看來有點詫異。「我們沒有那種東西,」他說道,「至少我不認為我們有。」他環視著陰暗安靜的房間;尤漢生把他的《華爾街日報》翻得刷刷作響,我看見斯蒂芬從房間另一頭走過來,他穿著白色上衣,真如鬼魅一般。喬治把酒杯擱在茶几上,然後將一根木條丟進火裡,火花沖上了煙囪黑漆漆的頸部。 「那是什麼意思?」我指著拱心石上的文字問道,「你知道嗎?」 喬治細心讀著,仿佛他是第一次看到這些文字。故事本身才是主角,而不是說故事的人。 「我大概知道,」他說,「如果你以後再來,可能就會明白;嗯,到時候你大概就明白了。好好享受一番吧,大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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