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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四


  親愛的耐蒂:

  我不再給上帝寫信了,我給你寫信。

  上帝怎麼啦?莎格問。

  他是誰?我說。

  她挺嚴肅地看看我。

  你是個大壞蛋,我說,你當然不為上帝擔憂。

  她說,等一下,等一等。我確實不像我們認識的一些人老在沒完沒了地談上帝,但這不等於說我不信教。

  上帝為我幹了哪些事?我說。

  她叫了一聲:西麗!好像她很吃驚。他給了你生命、健康的身體,還有一個到死也愛你的好女人。

  是啊,我說,他還給我一個被私刑處死的爸爸,一個瘋媽媽,一個卑鄙的混蛋後爹,還有一個我這輩子也許永遠見不著的妹妹。反正,我說,我一直向他祈禱、給他寫信的那個上帝是個男人。他幹的事和所有我認識的男人一樣,他無聊、健忘、卑鄙。

  她說,西麗小姐,你最好住嘴別說了。上帝也許會聽見的。

  讓他聽見好了,我說,我告訴你,要是他肯聽聽可憐的黑女人的話,天下早就不是現在這種樣子了。

  她東拉西扯,一心想打斷我的話頭,不讓我褻瀆上帝。可我還是說個痛快,好好褻瀆了一通。

  我這一輩子從來不在乎別人對我有什麼看法,我說,但我心裡對上帝還是很在乎的,老擔心他會怎麼想。我總算發現,上帝根本不想。他就是坐在那兒,我猜,以耳聾為光榮。不過拋開上帝不是件容易的事。即使你知道上帝不在那兒,可你總覺得拋開他挺彆扭的。

  我是個罪人,莎格說,因為我投生來到了人間。我不否認我是罪人。不過你一旦發現我們的命運就是這麼回事,你還能有什麼辦法呢。

  罪人的日子更快樂,我說。

  你知道為什麼嗎?她問。

  因為你用不著老擔心,怕上帝怪罪你,我說。

  不對,你說得不對,她說。我們挺怕上帝的,老在提心吊膽。但只要我們發現上帝愛我們,我們就盡力而為,以我們的本性去討他喜歡。

  你是說,上帝愛你,而你從來不為他幹事?我指的是,從來不去教堂,不參加聖詩班唱歌,不給牧師做吃的,這樣的事情都不做?

  要是上帝愛我的話,西麗,我不用做這種事,除非我想做。我猜還有很多別的上帝喜歡的事我都能做。

  什麼樣的事?我問。

  喏,她說,我可以躺著欣賞東西,快快活活的。過高高興興的日子,好好樂一樂。

  哼,這話真像褻瀆神明。

  她說,西麗,說老實話,你在教堂裡看見過上帝嗎?我從來沒看見過。我只看到一群希望上帝顯靈的人。我在教堂裡感受到的上帝都是我自己帶去的。我認為別人也是這樣。他們到教堂來和大家分享上帝,而不是尋找上帝。

  有些人沒有上帝可分享,我說。我挺著大肚子的時候,我苦苦掙扎對付某某先生的孩子的時候,有些人不理我,她們沒有可以和大家共有的上帝。

  對,她說。

  她又說,西麗,告訴我你的上帝是什麼模樣。

  不行,不行,我說。我太不好意思了。從來沒有人問過我這個問題,我真嚇了一跳。而且,我仔細一琢磨,我心裡的上帝好像有些不大對頭。不過我就只有這個上帝。我決定為他說上幾句,看看莎格有什麼話要說。

  好吧,我說,他個子高大,模樣挺老,鬍子花白,滿頭白髮。他穿白顏色的長袍,光著腳走路。

  眼睛是藍色的吧?她問。

  有點藍灰色。眼神比較冷靜。但眼睛挺大。眉毛是白的,我說。

  她哈哈大笑。

  你笑什麼?我問。我不覺得這有什麼可笑的。你覺得他應該是什麼模樣,像某某先生?

  那好看不了多少,她說。後來她告訴我,我說的這個白老頭跟她從前做禱告時看見的上帝一模一樣。西麗,她說,如果你想在教堂裡找到上帝的話,這個白老頭一定會出現在你面前的,因為他就住在那兒。

  怎麼回事?我問。

  因為他就是白人的白《聖經》裡的白上帝。

  莎格!我說。《聖經》是上帝寫的,跟白人沒關係。

  那他怎麼長得跟他們一樣?她問。只比他們個子高一些。頭髮多一些。《聖經》怎麼會跟白人做的別的東西一樣,總是說他們幹了一件又一件的事情,而黑人幹的只有一件事—受詛咒?

  我從來沒想過這個問題。

  耐蒂說過,《聖經》裡有個地方說,耶穌的頭髮就像羔羊身上的毛,我說。

  好吧,莎格說,如果他想到我們所說的教堂裡來的話,他最好把他的腦袋換個樣。黑鬼最不希望他們的上帝有扭結絞纏的頭髮。

  這倒是真的。

  你讀《聖經》的時候,沒法不覺得上帝是白人。她說完歎了口氣。我發現我把上帝看成是白人,而且是個男人,我就對他不感興趣了。你氣得要命,因為他好像不來聽你的禱告。哼!市長聽不聽黑人講的話?去問問索菲亞吧,她說。

  我用不著問索菲亞。我知道白人從來不想聽黑人在說些什麼。就是這麼回事。如果他們聽的話,他們只聽一會兒,好告訴你你該怎麼做。

  我跟你說吧,莎格說,說說我相信的事情。上帝在你心裡,也在大家的心裡。你跟上帝一起來到人間,但是只有在心裡尋找它的人才能找到它。有時候,即使你不尋找,或者不知道你在尋找什麼,它照樣出現在你眼前。我想,對大多數人來說,找它是件麻煩事,可悲,主啊,感情就像蹩腳貨色。

  它?我問。

  對。它。上帝既不是她也不是他,而是它。

  它長什麼樣?我問。

  什麼都不像,她說。它不是電影。它不是你看得見摸得著的東西,不是跟別的東西,包括你自己在內的一切東西分得開的東西。我相信上帝就是一切,莎格說。現在的一切,從前的一切,將來的一切。你這麼想的時候,你因為有這種想法而感到快樂的時候,你就找到它了。

  我跟你說,莎格真是個美人。她皺皺眉頭,望著院子外邊,向後一靠,靠在椅子上,看上去真像朵大玫瑰花。

  她說,我擺脫這個白老頭的第一步是我在樹木中發現了生命力;後來我在空氣中發現了生命力;後來在鳥身上;再後來是在別人身上。有一天我安安靜靜地坐著,覺得自己像個沒娘的孩子,它突然來了,我覺得我是萬物的一部分,不是跟萬物毫無關係的、割裂的東西。我知道如果我砍一棵樹的話,我的胳臂也會流血。我又哭又笑,繞著屋子亂跑。我知道這是怎麼回事。這種時候,你是不會錯過的。簡直有點像你知道的那回事,她笑眯眯地說著,摸摸我的大腿。

  莎格!我說。

  哦,她說,上帝喜歡這種感情的。這是上帝幹的最好的好事。你要是知道上帝會喜歡的話,你從中得到的樂趣就要大得多。你可以精神放鬆,聽其自然,並且以盡情享受你喜歡的一切來讚美上帝。

  上帝不會覺得這樣做太下流了?我問。

  不會的,她說。這也是上帝創造的嘛。聽我說,上帝喜歡你所愛的一切—還加上一大堆你不喜歡的東西。但是上帝最喜歡別人讚美他。

  你是說,上帝挺虛榮的?我問。

  不是,她說,不是虛榮,只是喜歡有好東西大家一起享受。我認為,你要是走過一塊地,沒注意到地裡的紫顏色,上帝就會很生氣。

  它生氣的時候幹什麼?我問。

  哦,它再造點別的東西。大家以為上帝一心想的是要大家討它喜歡。不過天下最大的傻瓜都看得出來,它老在想辦法討我們喜歡。

  是嗎?我說。

  是的,她說。它老出其不意,在我們最想不到的時候讓我們小小地吃驚一番。

  你的意思是,它就像《聖經》說的那樣,喜歡大家愛它。

  對啊,西麗,她說,天下萬物都喜歡為人所愛。我們唱歌、跳舞、做鬼臉、送鮮花,都是為了能叫人喜歡。你注意過沒有,連樹木除了不會走路以外,都像我們一樣千方百計吸引人的注意力?

  得了,我們談了這麼半天的上帝,可我還是不知所措。我在使勁把那個白老頭從我頭腦裡趕出去。我一直忙著想他,結果從來沒真正注意過上帝創造的一切。連一片玉米葉子(它怎麼做出來的?)、連紫顏色(它從哪兒來的?)都沒注意過。我沒仔細看過小野花。什麼都沒注意到。

  現在我睜開眼睛了,我覺得自己像個大傻瓜。某某先生就在我的院子裡那些矮灌木叢邊上,他的邪惡好像有些收斂,但還沒徹底消除。還是像莎格說的,你眼睛裡沒有了男人,你才能看到一切。

  男人腐蝕一切,莎格說。他坐在你的糧食箱上,待在你的腦子裡、收音機裡。他要讓你以為他無所不在。你相信他無所不在的話,你就會以為他就是上帝。可他不是。如果你在做禱告,而男人堂而皇之地一屁股坐下來接受你的禱告的話,你就叫他滾蛋,莎格說。你就用魔法召來花朵、風、水、大石頭。

  可是這很難辦到。他在那座位上坐了很久,他不肯動彈了。他用閃電、洪水和地震來威脅我。我們搏鬥。我很少禱告。我每次想像出一塊石頭,就扔出去。

  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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