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世界名著 > 愛倫·坡短篇小說集 | 上頁 下頁 |
| 六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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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快入夜了;因為夜色還沒降臨呢。這幫『潑皮』的行色,在德呂克太太冷眼旁觀下,匆忙得不像話,其實這時也不過天快黑罷了。不過據說當天晚上,德呂克太太和大兒子『聽到客棧附近傳來女人的喊聲』。德呂克太太對當晚聽到喊聲的時間是怎麼說的呢?她說,『那時天剛黑不久』。不過,天剛黑,至少是黑了;而『天快黑』,當然還是白天囉。因此,問題非常明顯,德呂克太太無意中聽到喊聲之前,這幫流氓就離開羅爾關了。雖然,根據報上刊載的供詞來看,對這問題的措辭顯然各有不同,就像我現在跟你說話一樣,前後措辭也不同,儘管差別這麼大,可是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家報紙,也沒有一個警察注意到這個差別。 「我還要補充一點來駁斥所謂一幫流氓的說法;這一點,至少在我個人的理解上是根本無可否認的。既是懸有重賞,投案自首供出同謀的作證人又一概免予處分,不用想也知道,不管一幫下流惡棍還是什麼人,總有個人會馬上出頭密告同黨。處在這種情況下的一幫人,倒不是個個都貪圖賞格,或者巴不得逃脫罪名,而是生怕給同黨密告。他要趁早先密告別人,免得自己給同黨密告。這秘密至今還沒揭穿,就是最好的證據,證明事實上這確是個秘密。這件血腥罪行只有一個人或兩個人知道,還有就是天知道了。 「現在把一連串分析的收穫來下總結吧,這些收穫雖然少,但肯定錯不了。咱們得到這麼個概念,這件人命案子不是出在德呂克太太屋裡,就是出在羅爾關的林子裡,兇手不是死者的情人,至少是死者的秘密相好。這個相好長得皮膚黝黑。這種膚色,布帶上的『索結』,帽帶上的『水手領結』,處處都說明這是個海員。他跟死者這麼一個放蕩而並不下賤的姑娘交往,證明他的地位在一般水手之上。再加上寄給報館這些文字流暢的緊急通訊,更證實了這一點。照《信使報》提起第一次私奔的情況看來,不由叫人認為這個海員就是頭一回勾引那薄命姑娘私奔的『海軍軍官』。 「談到這兒,最好來研究一下這個一直不露面的皮膚黝黑的人。讓我先來談談這人的皮膚是黑的,而且是黝黑的;伐侖士和德呂克太太兩個人能夠同時都記起這一點,那就絕不是普通的黝黑了。可是這個人為什麼又不見了呢?他給那幫流氓殺了嗎?要是殺了,為什麼只有被害的那姑娘的形跡?這兩件人命案子自然是出在同一地點的。那他的屍首呢?想來兇手八成是把兩個屍首同樣收拾掉了吧。不過,也可以說這人還活著,他生怕被控謀殺,就不敢露面。現在,在最近這個期間,這個說法,倒可以對他是適用的——因為證據證明有人看見他和瑪麗在一起——不過,在凶案發生期間,這個說法可不生效。一個沒罪的人,首先必定會情不自禁地說出這件罪行,並且協同對證那幫無賴是哪些人。他一定會想出這個聰明辦法來。人家看見他跟那姑娘在一起。他跟她乘一條敞篷渡船過了河。哪怕是個白癡,也認為要洗脫嫌疑,唯一最妥當的辦法就是揭發兇手。咱們無法認為他在那個出事的星期天晚上,既無罪又不知道這件凶案。如果他還活著,那只有在以上那種情況下,才可能想像他沒來揭發兇手。 「那用什麼法子弄清事實真相呢?一路推敲下去,這些法子自會多起來,而且越來越清楚。先把頭一次私奔的經過仔細追究一下。把這『軍官』的全部歷史,目前的情況,血案發生期間他在哪裡一一查個明白。把投到那家晚報指控這是一幫流氓幹的各篇通訊仔細一一對照。對照好了,再就文體和原稿,把這些通訊跟早先投到日報的那幾篇一口咬定是梅奈行兇的通訊對照一下。對照好了,把這幾篇不同的通訊跟這個軍官那些查清楚的原稿重新對照一下,再查問一下德呂克太太和她的兒子,再問一下那個公共馬車的車夫伐侖士,想辦法確定那個『皮膚黝黑的人』除了相貌和儀錶之外,還有什麼特徵。問題提得巧妙的話,自會從這些人的嘴裡套問出這方面或者其他方面的線索——這種消息恐怕他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心裡有數呢。然後再去追究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一早晨駁船船夫撿到的那條小船,在撈到屍首以前的一段時間裡,有人趁駁船管理所人員不備,也沒拿舵,就偷偷把小船劃走了。只要仔細謹慎,堅持找下去,一定找得到這條小船;因為不僅那個撿到小船的船夫認得出來,而且手邊還有那把舵呢。一條帆船丟了一把舵,那人決不會若無其事,問也不問,讓它去的。談到這兒,讓我再插一句話。這條小船的招領廣告並沒登出來。這條小船是人不知鬼不覺地拖到駁船管理所,又是人不知鬼不覺地給拖走的。可是這條船的主人或使用船的人,怎會在星期二早晨這麼早的時間用不著看廣告就得知星期一給拖走的小船停泊在哪兒呢?想來要麼這人跟海軍方面有點關係,有點經常的私人關係,才知道海軍方面的瑣碎小事以及當地的雞毛蒜皮消息。 「剛才談到這一個單槍匹馬的兇手把屍首拖到岸邊,我早就指出,他可能是用條小船。現在咱們要弄清楚瑪麗·羅熱是從小船上給扔下河去的。事情自然就是這麼回事。把屍首扔在岸邊淺水那兒可靠不住。被害人肩背上的特別傷印說明這是壓著船底肋材的印子。屍體上沒發現縛著重物,也證實了這個想法。要是從岸上扔下去,准會縛上重物。要說明屍體上沒重物的原因,那只有假定兇手在推屍下水之前忘了防這麼一著啦。在推屍下水的當兒,他必定注意到自己的疏忽;可是手邊已經沒有什麼補救法子了。他甘願冒任何風險,就是不願回到那倒霉的岸上去。擺脫了這個可怕的擔子以後,兇手就趕緊回城裡去了。他在什麼偏僻的碼頭跳上了岸。可是這條小船呢——會拴住嗎?他太匆忙了,顧不到拴船這種事啦。再說,把船拴在碼頭上,他就會覺得等於拴著什麼不利自己的證據。他的想法自然是把一切跟罪行有關的東西儘量擺脫掉。他會從碼頭上一溜了之,不會讓船留在那兒。用不著說,他准是隨這條船去漂流。咱們再幻想下去吧。——到了早晨,這個壞蛋聽說小船給人撿到了,而且就停靠在他日常要去的地方——也許,這地方是他職務所在,不得不經常去,所以他嚇得要命。第二天夜裡,他不敢去要船舵就把船劃走了。可如今這條沒舵的船在哪兒呢?咱們把這條船列為首先要去尋找的一件東西吧。一看到這條船,成功的希望就在眼前了。有了這條船,出事那個安息日的半夜裡,使用這條船的人自會一下子就找到,快得咱們自己也不相信。鐵證加上鐵證,殺人犯自會手到擒來。」 〔本刊把作者交來原稿擅自刪去一部分,刪節原因不擬加以說明,多數讀者一看便知。那一部分詳細敘述了杜賓根據手邊一點明明是蛛絲馬跡的東西往下偵查的經過。本刊覺得只消簡短交待一下就行了,預期的結果終於實現了;警察廳長雖然心裡老大不高興,但也總算如期履行了他和杜賓爵士講定的條件。下文就是坡先生這篇小說的結尾。——編者按①〕 ﹛① 這一段按語是本文原來發表的那家雜誌的編輯加的。——原注。﹜ 讀者看了自會明白,我說的不過是巧合罷了。上文中就這問題所談的一切一定夠了。我心裡並不相信什麼不可思議的怪事。萬物和上帝是兩回事,有頭腦的人不會否認這點。上帝創造了萬物,能夠任意支配萬物,改變萬物,這也是毫無疑問的。我剛說「任意」,因為這是意志的問題,不是邏輯狂所想像的權力的問題。並不是說神明不能改變自然規律,而是說我們憑空想像有什麼需要改變就是褻瀆神明。在創造自然規律之初,就包括了「未來」能發生的一切意外了。在上帝眼裡,一切都是「現在」。 好,我再說一遍,以上說的這些事情不過是巧合罷了。何況,在我的敘述中,可以看出那個薄命的瑪麗·西西莉亞·羅吉絲小姐的命運,就大家所知道的那命運來說,跟瑪麗·羅熱的生命史中某一階段的命運之間有相似之處,想想兩者像得那麼出奇,頭腦就糊塗了。我剛說,這一切都可以看出。不過看了我把這個瑪麗的悲慘遭遇從上面剛提到的那個階段一路談下去,把她身上那層疑雲揭破,千萬別以為我存心想要暗示這個相似之處的擴大,甚至存心建議搬用巴黎破獲殺害一個女店員的兇犯的法子,或者搬用根據任何相似的推論的法子,會得到任何相似的結果。 因為就拿假定中後一部分來說,我們應該考慮到兩件案子的事實中有一點極其微小的差別就會完全改變兩件事的常規,從而造成極其重大的失算;正像做算術一樣,一個錯誤,單就這個錯誤來說,可能算不了什麼,但拿這道算題所有各部分的數字乘起來,最後就會算出一個跟實際數字天差地遠的答數。拿假定中的前一部分來說,務必記住我提到過的或然率計算法,可不容許想到相似之處的擴大——絕對不容許這樣,這分絕對性鐵定不移,非常明顯,正跟這種早已引申和加以肯定的相似之處成正比。這是一種不規則的定理,照表面上看起來,似乎跟數學完全無關,但只有數學家才能徹底瞭解。 比方說吧,最難的莫過於要說得一般讀者相信,一個擲骰子的人,連擲了兩回六點,別人就足可以押筆最大的賭注,賭他第三回絕對擲不出六點來。有頭腦的人一聽要打這個賭,准是死也不肯。事情並不是頭兩回擲出六點——這現在已完全成為「過去」——對「未來的」第三回能起什麼影響。擲出六點的機會就跟平時一樣多——就是說,只要擲得出別的不同點子來,就擲得出六點來。這種看法明顯之極,要想駁倒這點,往往反而惹人譏笑,決不會有人肅然起敬。這裡談到的錯誤,是個不幸的大錯,在本文中,限於篇幅,我不能妄想揭破;而且從哲學觀點來看,也用不著揭破。這裡不妨說,在推敲過程中,由於喜歡不厭其詳地探求真相,一錯自會引起一連串的無窮錯誤。 (一八四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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