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世界名著 > 德伯家的苔絲 | 上頁 下頁 |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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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版及後出各版序言 現在這部小說,是裡邊有下面這樣情況的一種,就是,它所刻畫的女主角還沒開始正式活動以前,就經歷了一番事故了,而那番事故,通常又都認為是使她喪失了做主角的資格的,或者至少是把她的活動和希望實際上結束了的;既是這樣,那麼,如果讀者會歡迎這部書,並且會和我一致地主張,認為關於一件人所共知的慘劇,在它的隱微方面,除了已經說過的話以外,在小說裡還可以再說一說,那這種歡迎和主張,自然都是和公認的習俗十分相反的了。 然而英美兩國的讀者,接受《德伯家的苔絲》那種同情的精神,卻又仿佛證明,寫一部小說,只依據大家不說出來的意見作方向,而不必使它符合僅僅表現于口頭的世道習俗,並不是一無可取的辦法,即使拿現在這種好壞不勻、限於局部的成績作例子,都可以這樣說。我對於這種同情,忍不住要表示感激;我只覺得,在現在這個世界裡,本是渴想友誼而不可得的,本是只要不被人誤會就得算是受惠的,而我卻永遠不能和這些同情賞識的男女讀者,見面握手,這是我的憾事。 我所說的這些讀者裡面,包括了那些寬宏大量地歡迎這部小說的書評家——他們占了讀者的大多數。從他們的言辭裡看來,就知道他們也和其餘的讀者一樣,用他們自己那種富於想像的直覺,把我敘述方面的缺陷加以彌補的地方,可就太多太多了。 這部書的本意,既不想教訓人,也不想攻擊人,而只想在描敘的部分,簡單樸素地把意思表達出來,在思考的部分,多寫進去一些印象,少寫進去一些主見,[1]雖然這樣,但是反對這部書的內容和寫法的,卻大有人在。 反對者之中那班更厲害的,除了別的事項以外,還對於什麼是適於藝術的題材,在良心上不能和我同意;同時明白表示,他們只能把這部書的副題裡那個形容詞所含的觀念,和文明禮法養成的那種完全人為、並非原有的意義聯合,而不能把它和任何別的意義聯合。這個形容詞在「自然」中的意義,以及美學對它所有的要求,他們更不理會;至於他們自己的基督教最優美的一方面對這個形容詞所給的精神解釋,[2]就更不用說了。 還有一班人,他們反對的理由,根本不過是說,這部小說裡所包含的人生觀,只是在十九世紀末期流行的那一種,而不是更早一些、更淳樸一些的時代裡的——這種說法,我只希望能有充分的根據才好。讓我重說一遍好了:一部小說,只是一種印象,不是一篇辯論;我要說的話就止於此;因為我想起席勒給歌德的信裡說到這班批評者那一段話來了:「他們那一班人,只在以表現為事的文章裡,尋找他們自己的意思;他們把應該怎樣的東西,看得高於事實怎樣的東西,因此,這種爭論的原因,完全是基本原則的問題,要和他們取得諒解,是完全不可能的。」又有一段:「只要我看見,任何人批評詩歌表現,而承認有比內在的『真實』和『必然』還更重要的東西,那我跟他就算斷絕關係了。」[3] 在這部書第一版的引言裡,我曾提過,恐怕會有一種高雅的人,忍受不了書裡某種東西,這種人在剛才說過的那一班反對者之中,果然就出現了。其中有一位,由於我未曾作那種「唯一能證明這個人靈魂得救」的判斷性努力[4],不能把這部書讀過三遍,因而感到心煩意亂。又有一位,反對我把魔鬼的鋼叉、公寓的切刀和蒙羞得來的陽傘那類鄙俗東西,寫在一篇體面的小說裡面。[5] 還有一位紳士,充了半個鐘頭的基督徒,為的是便於對我給不朽的神所加的不敬字樣[6]表示痛惜;雖然也就是他那種天生的高雅,逼著他用了一句叫人要感激不盡的憐惜之辭——說「他也算盡了他的能事了」——把作者原諒。我敢對這位大批評家說,對於神(不論是一神,也不論是多神)作不合論理的責備的,並不像他設想的那樣,是一件自我作古的罪惡[7]。固然不錯,這種罪惡也許有它的地方根源,可是,如果莎士比亞是一個歷史權威的話(他大概不是),那我就可以指出來,在七國[8]那樣早的時代,這樁罪惡就已經傳到維塞司了。因為在《李爾王》(李爾也可以說是維塞司的國王伊那[9])裡,格勒司特[10]說過: 神們看待我們,就好像頑童看待蒼蠅; 他們為自己開心,便不惜要我們的命。[11] 剩下的那兩三位巧妙批評《德伯家的苔絲》的人物,都是胸有成見、為大多數的作家和讀者所樂意忘記了的那一類人;都是公然自命為文壇的拳師,為了應付臨時,才擺出了一副信心;都是現代「膺懲異端的鐵錘」[12]和立誓給人下馬威的勇士,老找機會扼殺那一星半點嘗試性的成就,不讓它變為日後十全十美的成就;總是故意曲解明顯的意思,並且假借運用偉大歷史方法的名義而攻擊私人。但是這一班人,也許有必須推行的主義,必須擁護的權利,和必須保存的遺風舊俗;而一個僅僅以說故事為事的人,只記敘世上的事物給他的印象,完全沒有別的用心,可就對於這些東西,有的沒注意到,並且也許在自己毫無挑釁之意的時候,完全由於疏忽,對於這些東西,有的發生衝突了。 也許一時的夢想所生出來的偶然意念,如果大家認真地把它實行起來,便會讓這樣一位攻擊者在地位、利益、家庭、僕人、牛、驢、鄰居或者鄰居的太太各方面,[13]遭到不少的麻煩。因此他才英氣勃勃,把自己藏在一家出版社的百葉窗後面,大喊「不要臉」!世界實在太擁擠了,所以無論怎樣挪動地位,即使是最有理由向前挪動的一步,都會碰著別人腳跟上的皴裂。[14]這種挪動,往往始於感觸,而這種感觸,有時始於小說。 一八九二年,七月 前面那些話,是這部書問世不久的時候寫的,那時候,社會上對於書中各點那種起勁的批評,公開的和不公開的,在感情上還都令人難忘。這一篇話,當初我既然說了,管它有沒有價值,我且留在這裡;要是現在,大概就不會寫出那種東西來了。從這部書初版的時候起,到現在為止,時間雖然很短,而先前惹我發表那篇東西的批評者,卻有些位,已經「沉入寂靜」[15]了;這仿佛提醒我們,他們說了些什麼,我說了些什麼,全都絲毫無關緊要。 有些讀者,對於書裡的風景和有史以前的古跡,尤其是古老的英國建築,感有興趣,寫信來問我,我很可以借現在這個機會,答覆答覆他們:所有這部書裡和我別的小說裡那些背景的描寫,都根據的是實在的地方。有許多風景和古跡,就用的是它們現在的真名字;例如布萊穀(或布蕾穀)、漢敦山、野牛塚、奈崗堵、達格堡、亥司陶、勃布碭、魔鬼廚房、十字手、長槐路、奔飛路、巨人山、克利末利路、懸石壇之類都是。至於芙倫河和司徒河,當然大家都知道它們本來就是那樣叫法的了。在這些小說初次成稿的時候,我的意思是:那些可以把維塞司的大勢指示出來的大城市和地方——像湃寺、蒲利末、波倫鼻勒、司塔特、掃色屯之類——都明明白白地用真名字。這種辦法並沒往很細緻的地方作,不過,不管這種辦法的價值怎麼樣,反正那些名字都原樣保留了。 至於那些用假名或者古名的地方——因為寫小說的時候,仿佛那樣有理由——明眼人已經筆之於書,證明他們清清楚楚地認出它們的藍本來了:例如他們說,「沙氏屯」就是沙夫氏堡,「司徒堡」就是司徒寺·新屯,「卡斯特橋」就是道寨,「梅勒寨」就是沙勒堡,「大平原」就是沙勒堡平原,「圍場鎮」就是鸛溪,「圍場」就是鸛溪圍場,「愛姆寺」就是畢阿寺,「王陴」就是陴可·瑞基,「綠山」就是蕪堡山,「井橋」就是蕪勒橋,「絲台夫路」就是哈夫路,「奈茲勒堡」就是亥茲勒堡,「布銳港」就是布理港,「棱窟槐」就是靠近奈崗堵的一塊農田,「謝屯寺」就是謝波恩,「米得勒屯寺」就是米勒屯寺,「阿伯綏」就是綏阿伯,「愛夫亥」就是愛飛昔,「頭恩鎮」就是陶屯,「沙埠」就是布恩末,「溫屯寨」就是溫寨等等。對於這些指證,我決不會反駁;他們的考據,至少可以表示,他們對於書裡的風景發生的興趣,都是出於真心和同情。 一八九五年,一月 這部小說,在現在這一版裡,多出來了幾頁,以前那幾版裡都沒收進去。我把那些不相連屬的隨筆軼聞,像我在一八九一年那一版的序裡說的那樣,往一處搜集的時候,把這幾頁忽略了,雖然它們都是原稿裡有的。這幾頁在第十章裡。 關於這本書的副題,前面已經提過,我現在要補充一句:那個副題,本是最後——把校樣都校完了——才加上去的,作為一個心地坦白的人對於女主角的品格所下的評判。我當初以為,這個評判,大概不會有什麼人來辯駁。誰也想不到,這幾個字引起來的駁論,比全書裡任何部分都要多![16] 「不著一字,斯更佳矣。」[17]可是這個副題還是留在那兒。[18] 這部書於一八九一年,初次全部印行,分訂三冊。 一九一二年,三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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