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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七


  ▼兔和刺蝟

  孩子們,這個故事講起來好像是撒謊,但是的確是真的,因為向我講這個故事的祖父,在慢慢講完之後,老是說:「我的孩子們,這一定是真的,否則就沒有人講了。」故事是這樣的:

  秋天裡,一個星期日的早晨,蕎麥正在開花,太陽燦爛地懸在天空中,溫暖的晨風從割後的麥根上吹過,百靈鳥在空中叫,蜜蜂在蕎麥中間嗡嗡飛鳴,人們穿著星期日的漂亮衣服到禮拜堂去,一切生物都高興,刺蝟也高興。

  刺蝟站在它的門口,兩臂盤在胸前,看著晨風吹過的情況,隨便唱著一首小歌,正如一個刺蝟在美麗的星期天早晨所常唱的一樣,不好也不壞。它正在這樣低聲歌唱時,忽然想到,趁它的妻子給小孩們洗臉,穿衣服的時候,它可以到田裡去逛逛,看看黃蘿蔔長得怎樣了。黃蘿蔔田離它的家很近,所以它同它家的人時常去吃,把它當做自己的東西。說了就做,刺蝟隨手關了大門,向田裡走去。它剛走到離家不遠的地方,要繞過長在田邊的野薔薇叢,向黃蘿蔔田裡走去,卻遇見了兔子,兔子也是因為同樣的事情出來,要去看它的白菜。

  刺蝟看見兔子,就很客氣地說了早晨好。兔子本來是一個高貴先生,非常驕傲,對於刺蝟的敬禮不回答,反而擺出一種很看不起的態度,向刺蝟說:「你為什麼一大清早就在田裡跑來跑去?」刺蝟說:「我散步。」兔子笑著說:「散步?我想你也可以用你的腿做一點好事情。」這個回答叫刺蝟非常難過,因為什麼話它都受得了,但是不願意人說它的腿,因為它的腿生來就是彎的。刺蝟向兔子說:「你以為你的腿可以多做一點事情嗎?」兔子說:「我是這樣想。」

  刺蝟說:「可以試驗一下,我敢打賭,如果我們賽跑,我一定跑得過你。」兔子說:「你是彎腿,還想賽跑,真正笑話!但是你既有這樣大的興致,我可以奉陪。賭什麼東西呢?」刺蝟說:「一塊金圓和一瓶燒酒。」兔子說:「同意,我們擊掌為定,馬上就賽。」刺蝟說:「不,不必這樣急,我的肚子還餓著呢;我要回家去吃早飯;半點鐘後,我再到這裡來。」

  刺蝟說著就走,因為兔子同意了。半路上刺蝟自言自語地說:「兔子仗著它的長腿,但是我一定要賽過它。雖然它是一個高貴先生,實在是個糊塗東西,它一定要輸的。」刺蝟到家裡向它的妻子說:「你趕快穿衣服,同我到田裡去。」妻子說:「有什麼事情?」

  「我同兔子賭一塊金幣和一瓶燒酒,我要同他賽跑,你也應該在跟前。」刺蝟的妻子一聽就大哭起來:「哦,我的上帝,丈夫,你發了瘋嗎?你完全失掉了理智嗎?你怎樣能夠同兔子賽跑呢?」刺蝟說:「妻子,你不要做聲,那是我的事。男人的事不要你插嘴。趕快去穿衣服吧。」刺蝟的妻子有什麼辦法呢?無論它願意不願意,它只得聽丈夫的話。

  它們一起走到半路上,刺蝟向它的妻子說:「現在你注意聽我的話。你看,我們在那塊長田上賽跑。兔子在這一條犁溝裡跑,我在那一條犁溝裡跑,我們從那上面開始跑。你現在沒有別的事,只在這犁溝裡站著,如果兔子從那邊跑來了,你向它喊道:『我已在這裡了』。」

  它們一面說話,一面走到了田裡,刺蝟把地方指給它的妻子,就沿田走上去。它到了上面,兔子已經在那裡。兔子問:「現在可以開始嗎?」刺蝟回答說:「可以。」

  「那就跑吧!」它們各自站在各自犁溝裡。兔子數了「一,二,三,」之後,就和暴風一般沿田跑下去。刺蝟只跑了三步就在犁溝裡蹲下,安安靜靜地坐著。

  兔子跑到田下頭的時候,刺蝟的妻子向它喊道:「我已經在這裡了。」兔子大吃一驚,非常詫異,以為是刺蝟本人向它講話,因為大家都知道刺蝟的妻子和它的丈夫完全一樣。

  兔子想:「這是很奇怪的事情。」它喊:「再跑一次,回去!」它又暴風一樣地跑,頭上的耳朵都飛起來。刺蝟的妻子還是安安靜靜地留在原來的地方。兔子到了上面,刺蝟又向它喊道:「我已經在這裡了。」兔子非常急躁,叫道:「再跑回去!」刺蝟回答說:「我沒問題,你高興跑多少次,我總是奉陪。」兔子這樣跑了七十三回,刺蝟老是不做聲。每逢兔子到了下面或上面,刺蝟和它的妻子說:「我已經在這裡了。」

  但是第七十四回,兔子沒有跑到終點。它在田中間倒下,血從脖子裡流出來,它死了。刺蝟拿了贏的一塊金圓和一瓶燒酒,叫它的妻子從犁溝裡出來,兩個人非常高興地一起回家;如果它們沒有死,那它們現在都還活著呢。

  這就是在布克斯特胡得荒野裡刺蝟叫兔子跑死的故事,從那時候起,沒有兔子再敢同布克斯特胡得的刺蝟賽跑了。

  這個故事的教訓:第一是,人不要自高自大,瞧不起比他地位低的人,即使他是個刺蝟①,也應該尊重他。第二是,人要結婚,最好是娶一個與自己身份相等、面貌相似的妻子。就是說,一個人如果自己是刺蝟,最好討個妻子也是刺蝟,等等。

  ﹛① 在德語中,刺蝟有「可厭的傢伙」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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