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世界名著 > 魯濱遜漂流記 | 上頁 下頁 |
| 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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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裡被嚇壞了,我也差不多。更令我們驚恐的是,我們聽到一頭猛獸向我們的船遊過來。我們看不到它,但憑它的吹氣聲可知是一頭龐然大物。蘇裡說這是一頭獅子,我想可能是。可憐的蘇裡對著我哭喊,要我起錨把船劃走。「不行,」我說,「蘇裡,我們可以把錨繩連同浮標一起拋下,向海裡漂一漂,它們不會跟得太遠的。」我這話剛說完,就覺得那頭野獸(不管它是什麼東西) 離我只有兩槳的距離了,令我吃了一驚。我馬上走到艙裡,拿起槍,對準它開了一槍,它立刻調過頭,向岸上遊去了。 槍聲一響,就從岸邊和後面高坡上傳來了漫山遍野的野獸咆哮嚎叫聲,其可怕的情景難以描述。我有理由相信,這些野獸以前從未聽到過槍聲。這也讓我確信,我們晚上不可上岸,至於白天怎麼上岸就是另外一件事了。因為無論是落入野人之手,還是落入獅虎之口,都是一樣糟糕。至少我們看到了二者一樣危險。 可是不管如何,我們總得上岸到什麼地方去弄點淡水,因為我們只剩下不到一品脫水了。問題是在什麼時間、什麼地方去弄。蘇裡說,如果我讓他帶一個罐子上岸,他會去那兒找找看是否有水,給我帶一些水回來。我問,為什麼要他去,而不是我去,讓他留在船上呢?男孩一句動情的話讓我從此喜歡他了。他說:「如果野人來了,就讓他們吃我,你可以逃走。」「好吧,蘇裡,」我說,「我們可以一起逃走。如果野人來了,我們可以幹掉他們,他們誰也吃不到。」我給了蘇裡一片甜麵包吃,又從前面提到的主人的酒瓶子裡倒了點酒給他喝。我們把船拉到離岸邊距離合適的地方,就蹚水上岸了,除了槍彈和兩個水罐,什麼也沒有帶。 我不敢走到看不到船的地方,害怕野人駕著獨木舟沿江而下。但是男孩看到一英里外有一塊低地,就信步走去。不久,我看到他向我跑來,以為有野人在追趕他,或受到了野獸的驚嚇,我就跑過去幫他。當我跑得近些時,看到有東西在他肩上掛著,原來是他打死的一頭野獸,像是一隻兔子,但顏色不一樣,腿也要長一些。我們都很高興,這可是很好的肉食啊。然而更令我高興的是,瘦弱的蘇裡告訴我,他發現了上好的淡水,而且沒有看到野人。 不過我們後來發現不必這麼費力地去找淡水,因為在小溪稍往上處,潮水一退,就能取到淡水。海潮並沒深入小河多遠。這樣,我們就把水罐都灌滿了,用獵來的兔子飽餐一頓,然後準備上路了。在那方土地上,我們沒有看到任何人類的腳蹤。 由於我以前來過這個海岸,很清楚加那利群島和佛得角群島就在這個海岸不遠的地方。但由於我沒有工具來觀測現在到了哪個緯度,而且也不確知或一點也不記得它們是在哪個緯度,因此也不知道上哪兒去找它們,或從哪裡出發駛向它們。否則我就可以很容易地找到它們了。但我的希望是,沿著這海岸行駛,一直走到英國人往來做生意的線路,在那裡我總會遇到英國船隻,他們會搭救我們的。 據我認真分析,我現在所處的地方必定是在摩洛哥皇帝的領土和黑人領土之間,這裡是一片荒原,無人居住,到處都只有野獸。由於害怕摩爾人,黑人已經捨棄了這片土地,遷往更南的地方,摩爾人因為它貧瘠荒涼,認為它不宜居住。這樣一來,由於到處都是獅虎豹和其他猛獸,這片土地就被兩方拋棄了,摩爾人只把它當作打獵場,每次來都有兩三千人,弄得跟一支軍隊似的。實際上,我們沿岸走了約一百英里,白天只見一片荒地,渺無人煙,晚上但聞野獸嚎叫,別無他響。 有一兩次,在白天,我以為我看到了特內裡費峰,就是加那利群島中特內裡費山的最高峰,我極想冒一下險,把船駛過去。但試了兩次,都被逆風吹了回來,海浪也太高,我的小船無法駛去。於是,我只好回到初心,繼續沿岸行駛了。 離開那個地方後,有幾次,我又不得不登陸尋找淡水。特別有一天清早,我們在一個相當高的小岬角下了錨,那時正在漲潮,我們把船停在那兒,想等潮水上來後再往裡走。蘇裡眼比我尖,向我低聲叫喚,要我最好離岸遠點。「你瞧,」他說,「那邊山下一個大怪物正在睡覺呢!」我向他指的地方望去,果然看到一個大怪物,那是一隻可怕的巨獅,正躺在海岸上熟睡,山影剛好掩護住了它。「蘇裡,」我說,「你可以上岸幹掉它!」蘇裡很害怕地說:「我幹掉它?它一嘴就可以把我吞了。」他是說獅子一口就可以把他吃了。 我不再跟男孩說話,命令他靜靜地躺著,我拿起了最大的一支槍,口徑幾乎跟步槍一樣,在槍裡裝上了大量火藥,還裝進兩顆大子彈,將它放好。接著我又在另一支槍裡裝進了兩顆子彈。我們共有三支槍,我在第三支槍裡裝進了五顆小子彈。我舉起第一支槍,盡全力瞄準獅子,對著它的腦袋開了一槍,但它躺著時,一條前腿放在鼻子上面,因此子彈正好打中了這條腿,傷了膝蓋,把骨頭打斷了。它吃了一驚,咆哮而起,卻發現前腿斷了,就又倒了下去。隨後它用三條腿站了起來,發出我所聽過的最可怕的吼聲。我有點吃驚沒有打中它的腦袋,不過,我馬上拿起了第二支槍,想到它開始要跑了,就又開了一槍,這次打中了它的腦袋,我欣慰地看到它倒了下來,低吼了一聲,躺下來垂死掙扎。這下子蘇裡膽子大了,要我讓他上岸。「好,你去吧!」我說。男孩就跳進水裡,用一隻手舉著槍,用另一隻手向岸邊遊去,走近獅子,把槍口對準它耳朵,在腦袋上補了一槍,這才結果了它的性命。 這在我們實在是場遊樂,但卻代替不了食物。為了這樣一個毫無用處的野獸,我竟然浪費了三份火藥和彈丸,真的後悔不迭。不過,蘇裡說他可以從獅子身上弄下點東西,他走到船邊問我要斧頭。我問他:「蘇裡,你要幹嘛?」蘇裡說:「我要砍下它的頭。」但蘇裡砍不下它的頭,只好砍下了它的一條腿,帶了回來。那條腿可是一條龐然大腿。 我卻尋思,也許獅子的皮會有點用,因此決心想辦法把獅子皮剝下來。蘇裡和我就去剝皮,蘇裡在這方面可比我拿手多了,我笨手笨腳,不知從何下手。我們兩個人花了一整天去剝皮,最後總算把皮剝了下來,把它攤開在船艙頂上,兩天后陽光就把它曬乾了,以後我就墊著它睡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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