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世界名著 > 魯濱遜漂流記 | 上頁 下頁
三三


  我出生於9月30日,二十六年①後的同一天,當我被拋在這座島上,我也奇跡般地被救了出來,所以,我罪惡的生活跟我孤獨的生活,可以說是在同一天開始。

  ﹛①作者笛福在這裡算少了一年,應為二十七年。魯濱遜生於1632年,踏上荒島是在1659年。﹜

  墨水之後被用完的是麵包——我指從船上拿下來的餅乾。這個我吃得很省,只允許自己一天吃一塊,這樣持續了一年有餘。即使如此,在收穫到自己的穀物之前,我有將近一年斷了糧。後來,我終於可以吃到自己的麵包了,我對上帝真是感恩不盡。如我上面所說,我能吃上麵包,已是接近於奇跡了。

  我的衣衫也開始襤褸了。至於內衣,我已很久沒有了,只有幾件花格子襯衫,還是我從別的水手的箱子裡找到的,我小心翼翼地保存了下來。在這裡我穿不了別的衣服,只能穿一件襯衫。幸好船上男式服裝中有大約三打襯衫,這給我幫了大忙。還剩幾件水手們值夜穿的厚外衣,但穿起來就太熱了。儘管天氣真是熱得可以,根本就不需要穿衣服,我卻總不能光著身子吧——不,雖然我這樣想過,也不會的——我不會堅持這個念頭的,雖然島上只有我一個人。

  我不願赤身裸體的理由是,在熾烈的陽光下,裸體不如衣服經曬。裸體一會兒就會被太陽曬出泡來,穿上襯衫就不同了,空氣會在裡面流通,要比裸體涼快兩倍。在太陽下不戴帽子也不行,不然,這裡的炎炎烈日將直照我的頭頂,不一會兒就讓我頭疼腦熱。所以我不能不戴帽,戴上後就什麼事也沒有了。

  因此,我開始考慮把我稱為衣服的幾塊破布整理一下。我所有的背心都穿爛了,我要做的是試試能否把值夜的大衣再加上別的材料改裝成夾克。因此我就開始裁縫起來,或倒不如說亂縫一氣,因為做得太糟糕了。但我還是勉強做出了兩三件新內衣,希望能穿得經久一點。至於內外褲,我直到後來才做出了幾條,但做得很不成樣。

  我說過,凡我殺掉的四足動物,其毛皮我都留了下來。我把它們掛起來,用棍子撐開了在太陽下曬,有的被曬得又幹又硬,派不上什麼用場,有的卻很有用處。我用毛皮製成的第一個東西是一頂大帽子,毛翻在外面,可用來擋雨。帽子做得相當好,隨後我就完全用這些毛皮做了一套衣服,包括一件內衣和一條長僅及膝的短褲。兩件都做得又寬又松,因為我不是為了禦寒,而只是為了防熱。我不得不承認,這幾件衣服我做得很糟。如果說我是一個壞木匠,那就更是一個糟裁縫了。雖然這麼說,我還是做好了能夠穿的衣服。我外出時,如果碰巧下雨,由於背心和帽子的毛都是朝外的,身上就能保持乾爽。

  在這之後,我花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去做了一把傘。我確實非常需要一把傘,也有心去製作一把。我在巴西時曾經看人制傘,在那裡的高熱天裡傘是很有用的。我這兒的天氣跟那裡一樣,由於靠近赤道,還要更熱一些。此外,由於我不得不經常外出,傘就更有用了,不僅可擋雨,還可防曬。我費盡苦心,花了大量時間,好不容易做出了一把。在我自以為掌握了制傘訣竅之後,我還是做壞了兩三把,後來才做得順心了,最後做出來的一把傘總算勉強可用。我發現做傘的主要問題是收不起來。我可以把它撐開,但假如它收不攏,或收不起來,那就不便於攜帶,而只能總是撐在頭頂,沒什麼用處了。但如上所說,我最後還是做了一把勉強可用的傘。我用毛皮做傘頂,毛朝外翻,可以如小茅屋般擋雨,並有效地防曬,讓我在最熱的天氣裡也能自如出入,甚至比在最涼的天氣裡外出還要舒適。我不需要打傘時,就把它收起來夾在胳膊下。

  這樣,我就過得很舒服,心情也不錯。我把自己交托給上帝,一切都遵從他的旨意和安排。這使我的生活好過有社交的生活。因為,每當我遺憾無人可交流時,我就會問我自己,跟我自己的思想進行交流,以及(我希望可以說)通過祈禱跟上帝本身交流,豈不是要勝過人世交往帶來的樂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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