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世界名著 > 魯濱遜漂流記 | 上頁 下頁
五三


  我說:「好了,星期五,別害怕。」我儘量地給他壯膽。可是,我看到這個可憐的傢伙被嚇壞了,因為他腦子裡沒想到別的,只想著他們是來找他,要把他砍成碎片吃掉。這可憐的傢伙渾身發抖,我對他幾乎沒有辦法。我儘量地安慰他,告訴他我面臨的危險跟他一樣大,他們也會把我吃掉的。「但是,」我說,「星期五,我們得下決心跟他們打一仗。你能打嗎,星期五?」他說:「我射擊,但來了大量的人。」「這不要緊」,我又說,「我們的槍就是打不死他們,也會把他們嚇跑的。」於是我就問他,假如我決心保護他,他是否也會保護我,站在我一邊,聽我的吩咐。他說:「我死,如果你吩咐我死,主人。」於是,我拿了一大杯甘蔗酒給了他。甘蔗酒我平時很少喝,因此還剩下很多。我們喝完甘蔗酒後,我叫他拿上平時總是攜帶的兩支鳥槍,裝上大號槍彈,大小如手槍子彈。我自己取了四支短槍,每支槍裡都裝上了兩顆彈丸和五顆小子彈,又在兩支手槍裡各裝了一對子彈。我又像往常一樣把無鞘之劍掛在腰上,把小斧頭給了星期五。

  我這樣裝備好之後,就拿了望遠鏡,走到山坡上去看動靜,很快就從望遠鏡裡發現,有二十一個野人,三個俘虜,三隻獨木舟。看來他們此行的目的是拿這三個活人開一個慶功宴。真的是一場野蠻的吃人盛宴啊!但我知道,對他們來說,這是很尋常的事。

  我還注意到,他們這次登陸,不是在上次星期五逃跑的地方,而是靠近我的小河那裡,那裡海岸低,並且有一片濃密的樹林直逼海邊。看到他們上岸,想到這些畜生就要幹的非人暴行,我真是憎惡極了。我怒氣衝衝地跑下山,告訴星期五,我決心下去把他們殺個一乾二淨。我問他能否站在我這一邊。他現在已克服了恐懼,精氣神也因喝了我給他的甘蔗酒而提起來了,他很興奮地告訴我那句老話:我吩咐他死,他就去死。

  趁著這股子怒氣勁兒,我把裝好了的武器像先前一樣進行了分配。我給了星期五一把手槍,插在他腰上,給了他三支長槍,扛在肩上。我自己則拿了一把手槍和另外三支長槍。我們就這樣全副武裝地出征了。我拿了一小瓶甘蔗酒裝在口袋裡,又給了星期五一大袋火藥和子彈。我命令他緊緊地跟著我,不要亂動,不要開槍,凡事聽我的吩咐,也不許說話。就這樣,我們向右手的方向繞了將近一英里,以便跨過小河,鑽進密林,在他們發現我們之前,就將他們置於我們的射程之內。我用望遠鏡觀察,這很容易辦到。

  我在出征的過程中,過去的一些想法又回到了我心頭,我的決心開始動搖了。我不是說我害怕他們人數多。因為他們只是赤手空拳、沒有武器的惡人,跟他們比,我顯然占了絕對優勢——我一個人也不成問題。我想到的問題是,我有什麼使命,什麼緣由,什麼必要,讓我的雙手沾滿鮮血,去攻擊既沒有傷害也無意傷害我的人?對我而言,他們是無辜的。他們的野蠻習俗只是他們自己的災難,是上帝留給他們的一個記號,讓他們跟這個地區的其他民族一樣,停留在這種愚蠢與殘忍的狀態裡。

  但是上帝並沒有召喚我當法官去審判他們的行為,也沒有要我去執行他的正義——上帝要覺得何時合適,他自會親手去執行,對他們全民族性的罪行,進行全民族性的懲罰。即使那樣,也跟我毫無關係。當然,星期五倒是可以名正言順地去打仗,因為他是這群人公開的敵人,和他們處於交戰狀態,攻擊他們對他來說是合法的——可我就不能這樣說了。這些問題一路上都壓在我心頭,我決定只靠近他們,觀察他們的野蠻盛宴,然後根據上帝的指示行事。除非我聽到了某個聲音,比我以前所知的更像是上帝的呼召,否則我是不會干涉他們的。

  我就帶著這樣的決定進到了林子裡。星期五盡可能地保持警覺,悄無聲息地緊跟在我後面。我來到靠近他們那一側的樹林邊緣,中間只隔著樹林的一角。我輕聲地招呼星期五,向他指了指在林角的一棵大樹,叫他到那棵樹後面,看能否看清楚他們在做什麼,可以的話就把情況告訴我。他去了,馬上就回來告訴我,說那裡看得很清楚——他們都圍坐在火堆邊,吃著一個俘虜的肉。另一個俘虜手腳被捆了,扔在旁邊的沙地上,他們下一個要殺的就是他。這點起了我胸中的怒火。星期五告訴我,地上的俘虜不是他們部族的人,而是一個長鬍子的人,就是他跟我說過的乘著小船到了他們那裡的人。我聽到他提到長鬍子的白人時心裡充滿了恐懼。我走到那棵大樹後面,用望遠鏡一看,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一個白人,他躺在沙灘上,手和腳都被蒲草或燈芯草之類的東西捆住了。我看到他是一個歐洲人,身上穿著衣服。

  我前面有另一棵樹,樹前頭有一小叢灌木,比我現在所在的地方離他們要近五十碼。我只要兜一個小圈子,就可以繞到那裡而不被發覺,然後我就可以距他們不到半個射程了。雖然我已怒火中燒到了沸點,卻還是壓制住了自己的激情。我走回了二十步,藏在一片矮樹叢後面,借著矮樹叢的掩護,到了另一棵樹後,然後來到一小塊高地那裡,那裡距他們約有八十碼,我可以清楚地看到他們全部的舉動。

  現在一分鐘都不能耽擱了,因為十九個野人正坐在地上,一個個緊挨著,他們另派了兩個野人去宰殺那個可憐的基督徒,然後大概會把他一條大腿一隻手地拿去火上烤。兩人正彎下身子為他的腳鬆綁。我轉過頭對星期五說:「現在,星期五,聽我的吩咐。」星期五說他會的。我說:「星期五,你看到我怎麼做,你就怎麼做,不要誤事。」於是我把一支短槍和一支鳥槍放在地上,星期五也照著我的樣子做了。我端著另一支短槍向野人瞄準,命令星期五也瞄準。我問他是否準備好了,他說:「好了。」我說:「那就向他們開火。」我說話的同時就開了槍。

  星期五的槍法比我強多了。他打的那邊打死了兩個,傷了三個。我打的這邊打死了一個,傷了兩個。你可以想像,他們被嚇得驚慌失措,那些沒傷到的野人都連腳跳了起來,卻不知道該往哪裡跑,也不知道該往哪裡看,因為他們不知道死神是從哪裡來的。星期五的眼睛一直注意著我,如我吩咐過的那樣,我做什麼他就做什麼。因此,第一陣槍擊之後,我放下短槍,拿起鳥槍,星期五也照做了。他見我閉著一隻眼睛瞄準,也就閉著一隻眼睛瞄準。我說:「星期五,準備好了嗎?」他說:「好了。」我說:「以上帝之名,開火!」說著,我就向那群慌亂不已的惡人開槍,星期五也照做了。由於這次我們的槍裡裝的只是小鐵砂或手槍子彈,因此只打倒了兩個,但傷的人不少,他們又跑又嚎的像野獸發了瘋,全身都是血,大部分受了重傷。有三個很快就倒下了,儘管還沒有完全死掉。

  我把放完了子彈的鳥槍放下,拿起裝好子彈的第三支短槍,對星期五說:「星期五,跟我來。」他果然鼓足了勇氣跟著我。於是,我沖出樹林,出現在那些野人面前,星期五緊跟著我的腳步。我一發現他們看到了我時,就大聲呐喊,並命令星期五也這麼做。我一邊呐喊,一邊飛快地向前跑去——當然了,由於武器太沉,跑得也並不快 ——徑直向那個可憐的俘虜跑去。如前所說,他被扔在沙灘上,就在野人圍坐的地方和海水之間。那兩個準備殺他的野人在我們第一次開火時拋下了他,在驚恐中逃到了海邊,跳上了一隻獨木舟。另有三個野人也向海邊逃去。我轉頭吩咐星期五追趕他們,向他們開槍,他馬上明白了,跑了大約四十碼,快靠近他們時才開槍。我以為他把他們都打死了,因為我看到他們都倒在船裡了,倒成了一堆。但其中的兩個很快又坐起來了。儘管這樣,星期五還是打死了兩個,打傷了第三個。那第三個躺在船底,仿佛死了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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