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世界名著 > 莫泊桑短篇小說選 | 上頁 下頁
一


  ▼剝皮刑犯的手①

  ﹛① 本篇首次發表於一八七五年《洛林季風橋年鑒》,作者署名「約瑟夫·普呂尼埃」。﹜

  大約八個月以前,一天晚上,我的朋友路易·R……約了幾個初中時代的同學小聚;我們一邊飲著潘趣酒①,抽著煙,一邊談論文學、繪畫,並且不時地講些笑話,就像年輕人聚會時常見的那樣。忽然,房門大開,我的一個兒時好友像一陣旋風似地沖了進來。他一進門就大聲叫嚷:「你們猜我是從哪兒來。」一個人應聲道:「我敢打賭,你從瑪畢耶②來。」又一個人接著說:「不,你這麼高興,肯定是剛借到錢,或是剛埋葬了你叔叔,要不就是剛把手錶抵押給了你嬸娘③。」第三個人力排眾議:「你剛才喝得暈暈乎乎,聞到路易這兒有潘趣酒香,就上樓來想接茬兒喝。」

  ﹛① 潘趣酒:一種用朗姆酒加甘蔗汁、果汁等調製的飲料。﹜
  ﹛② 瑪畢耶:此處指由舞蹈家瑪畢耶於一八四〇年創立的著名舞廳。﹜
  ﹛③ 嬸娘:此處是巴黎市典當局的俗稱。﹜

  「你們都沒有猜對,我是從諾曼底①的P……村回來,我在那兒待了一個星期,還從那兒帶來一位了不起的罪犯朋友,請各位允許我向你們引見一下吧。」說到這裡,他從衣袋裡掏出一隻剝皮刑犯的手;那只手很可怕,黢黑,乾癟,長長的,似乎已經僵硬;肌肉特別強勁,裡外都被一條羊皮紙般的皮膚拉扯住;指甲黃黃的,窄窄的,仍然留在手指尖上;這一切讓人隔著一法裡②就能聞到惡人的氣味。

  ﹛① 諾曼底:法國西北部的一個地區,作家莫泊桑就出生於這裡,他的許多作品都描寫或涉及該地區。﹜
  ﹛② 法裡:法國古裡,一法裡約合四公里。﹜

  「你們可知道,」我的朋友說,「有一天趕巧拍賣當地一位非常著名的老巫師的遺物。那巫師每個星期六都騎著掃帚柄去參加巫魔夜會;他既善神術也會妖法,能讓母牛流出藍色的乳汁,還能讓它們長出聖安東尼的夥伴①那樣的尾巴。不過那老惡棍卻對這只手情有獨鍾。據他說,這是一個在一七三六年被判處酷刑的有名的犯人的手;那傢伙把自己的合法妻子頭朝下扔到井裡,從而犯下重罪。他這樣做我倒覺得沒有什麼錯,可是後來他又把曾為他主持婚禮的本堂神父吊死在教堂的鐘樓上。幹了這兩件壯舉以後,他就去闖蕩江湖。在他短暫卻充實的生涯裡,他搶劫過十二個行路人,在一座修道院用煙熏死二十來名修道士,並且把一座女隱修所變成了後宮。」

  ﹛① 聖安東尼的夥伴:指豬。傳說中基督教聖徒安東尼在尼羅河附近德巴意曠野隱修時以豬為伴。莫泊桑使用這個隱語顯然是因為他的恩師福樓拜在一八七四年發表了長篇小說《聖安東尼的誘惑》。﹜

  「不過你拿這可惡的東西做什麼用呢?」我們詫異道。——「自然有用囉,我要拿它做門鈴的拉手,好嚇跑我的債主們。」

  「朋友,」性格沉穩的高個兒英國人亨利·史密斯說,「依我看,這只手不過是用新方法保存的印第安人的肉,我建議你還是拿它熬一鍋肉湯吧。」

  「別開玩笑了,先生們,」一個已經喝得七八分醉的醫科大學生竭力用最冷靜的語氣說,「至於你,皮埃爾,要是讓我給你出個主意的話,快把這段人的殘骸按照基督教禮儀埋葬起來,免得它的主人來向你討還;再說,這只手也許已經染上了惡習,因為你也知道這句諺語:殺過人的還會再殺人。」

  「是呀,喝過酒的還會再喝酒。」晚會東道主緊接著說。他一邊說,一邊給這個大學生斟滿一大杯潘趣酒;對方一飲而盡,爛醉如泥地倒在桌子底下。這個下場引起哄堂大笑,而皮埃爾則舉起酒杯,向那只手致敬,並且說:「我為你主人的即將光臨而乾杯。」接著大家又聊了些別的話題,然後便各自歸去。

  第二天,我路過皮埃爾家門前,就走了進去。那是約莫兩點鐘的光景,我見他正一面讀書一面抽煙,便問:「喂,你好嗎?」他回答:「很好。」

  「你那只手呢?」

  「我那只手?你應該看到它就系在我的門鈴上,我昨天晚上回家以後就拴上了。不過,說到這件事,你可知道,不知哪個白癡,大概是跟我惡作劇,半夜裡來拉響我的門鈴;我問誰在那兒,沒有人回答,我就重新睡下,又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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