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世界名著 > 馬克·吐溫中短篇小說選 | 上頁 下頁 |
| 四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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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上最早制定的,並且最受人重視的,就是那條禁止侵犯私人財產的法律。人們十分重視它,認為它是人民的自由保護神。大約三十年前,法院曾經根據這一條文審訊了這樁重大案件:伊麗莎白·楊(當時五十八歲,是「恩賜」號嘩變者約翰·米爾斯的女兒)的一隻雞躥進了瑟斯戴·奧克托伯·克裡斯琴(當時二十九歲,是嘩變者弗萊徹·克裡斯琴的孫子)的園地。克裡斯琴宰了那只雞。根據法律,克裡斯琴可以扣留下那只雞,或者,如果他願意的話,也可以把死雞歸還給主人,接受價值與侵犯者所造成的損害相等的實物,作為「賠償」。現查法庭記錄,「上述的克裡斯琴已將所殺死的雞歸還給上述的伊麗莎白·楊,並向其索取一蒲式耳①山芋,作為賠償」。 ﹛① 蒲式耳為計(穀物、水果、蔬菜等的)容量單位。在英國,每蒲式耳等於36.37升。﹜ 可是伊麗莎白·楊認為他索取過昂,因此雙方無法達成妥協,於是克裡斯琴提出控訴。他在法庭上輸了官司,雖然他至少可以獲得半配克①山芋的賠償,但他認為那點兒賠償不夠,接受它無異於承認敗訴。他提出了上訴。經過逐級法院審訊,纏磨了好多個年頭,每次終審都宣佈維持原判;最後官司打到最高法院,審理了二十年也沒結案。但是,去年夏天,最高法院總算好不容易地作出了決定。它再一次宣佈維持原判。這一次克裡斯琴服判了,但是當時斯特夫利在場,就悄悄地向克裡斯琴和他的律師出主意,說:「即使僅僅作為一種形式」,也應將那條法律的原本公諸於眾,確定它是否仍舊存在。看上去這是一個奇怪的主意,但實際上它卻是一個巧妙的手法,於是這項要求被提出。一名使者被派往總督家;他很快就帶回來消息,說那份原本已經從國家檔案中遺失了。 ﹛① 配克為英美穀物、水果、蔬菜等的幹量單位,每配克約合八夸脫或二加侖。﹜ 法院宣佈最近的判決無效,因為判決是根據一條法律作出,而那條法律已不復存在。 立刻掀起了巨大的震驚。消息傳遍了整個島國,人民的保護神不見了——可能是誰為了陰謀叛國銷毀了它。還不到三十分鐘,幾乎全國人都聚集在審判室裡——也就是那座教堂裡。大夥通過了斯特夫利的動議,對總督進行彈劾。被告人以身居顯位應有的高姿態對待這件不幸的事。他並不為自己辯護,甚至不屑於進行爭論:他只提出簡單的答辯,說遺失法律的事與他無關:說他把國家檔案都藏在一個蠟燭箱裡,那箱子自從開國以來就一直被用來保存檔案;說文件是遺失了,但並不是他拿走或銷毀了。 然而,憑什麼也不能挽救他;人們斷定他犯有銷毀法律依據罪。他被罷了官,全部家產歸了公。 敵人控訴他銷毀法律依據時聲稱,他幹這一勾當是為了偏袒克裡斯琴,因為克裡斯琴是他的表弟。然而,他們對整個這件可恥的事提出的這一理由卻是站不住腳的!因為,在全國只有斯特夫利一個人不是他的表親。讀者肯定記得,這地方所有的人都是屬於六七個人的後代;第一代的子女相互通婚,為那些嘩變者生下了孫兒女和外孫兒女;這些子孫的下一代,曾孫兒女和玄孫兒女,又相互通婚。因此,現在每一個人都是其他人的血緣姻親。再說,這種親族關係是奇妙地,甚至驚人地錯綜複雜。比如,一個外鄉人對一個島上居民說: 「你現在管那個年輕女人叫表妹,可是你剛才還管她叫阿姨來著。」 「是呀,她是我的阿姨,又是我的表妹,她還是我異父妹妹,我的外甥女兒,我的第四代堂妹,我的第三十三代堂妹,我的第四十二代堂妹,我的祖姑母,我的外叔祖母,我的守寡的表弟媳——下星期她就是我的妻子啦。」 所以,控告總督偏袒姻親,理由是站不住腳的,然而,這沒關係,站得住腳也罷,站不住腳也罷,反正這合了斯特夫利的心意。斯特夫利立即被推舉出來,填補了總督的空缺。接著,他鑽隙覓縫地尋找一切可以改革的事,不遺餘力地進行整頓。不久宗教儀式就在各地如火如荼、無休無止地展開。星期日早禮拜的第二次祈禱,原來習慣只持續三十五分到四十分鐘,而且只為這世界上的人祈禱,首先是為各洲的人,然後是為各民族,以至各部落祈禱,現在一道命令下達,時間被延長到一個半小時,而且祈禱的對象包括好幾個星球上可能存在的人類。所有的人都對這一改革感到高興,所有的人都說:「瞧,這才像個樣兒。」又一道命令下達,往常三小時的佈道被延長了一倍時間。全國人民結夥兒齊去謝新任總督。原來舊法律只禁止在安息日燒飯,現在連吃飯也被禁止了。又一道命令下達,主日學校有權每個周日都上課。各階層的人都歡天喜地。在短短一個月內,新總督已成為人民崇拜的偶像! 這個人要走的第二步已時機成熟。起初他只小心地試探著步子,煽動人民對英國的仇恨。他把有影響的居民個別地拉到一邊去談這件事。但很快他就變得更加大膽了,索性公開談論。他說,為了他們本人,為了他們的榮譽,他們的偉大傳統,這民族必須奮起反抗,擺脫「這種令人難堪的英國奴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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