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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談宗教之統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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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是維繫人類社會的主要紐帶,故保持其自身的真正統一是件幸事。對異教徒而言,關於宗教的爭論和分歧乃聞所未聞之惡行。其原因是異教徒的宗教更在於儀式典禮,而非在於某種永恆不變的信仰。因為他們的神學宗師都是些詩人[1],所以不難想像他們崇奉的是何等宗教。但那位真正的上帝自有其特性,即他是一個「好忌妒的上帝」[2];因此對他的崇拜和信仰既容不得龍蛇混雜亦容不得分一杯羹。鑒於此,筆者得簡單談談教會的統一,談談何為統一之好處,何為統一之限界,以及何為統一之手段。 (除取悅上帝這首要的一點之外,)統一的好處尚有兩點:一是就教門外的俗人而論,一是對教門內的會眾而言。對於前者,教門內的異端邪說和宗派分裂無疑比任何醜行都更為醜惡,甚至比儀典不純還更有辱宗教;蓋如在正常人體內,關節之受創或脫臼比血脈違和更糟,教會的宗教事務亦複如此。故而統一之破裂最能阻俗人並驅會眾於教門之外。 所以當聽見有人說「看啊,基督在野外」,而有人則說「看啊,基督在屋內」,即每逢有人在異端集會處尋找基督,而有人則在教堂外面尋找耶穌的時候,那個聲音須不斷響在世人耳旁,「勿要出去」[3]。那位(其特殊使命使他對未皈依基督者特別在意的)異邦人的導師[4]曾說:「若有外鄉人進來,聞爾等言雜語異,人家豈不說爾等癲狂耶?」而要是那些無神論者和世俗之徒聞知教會裡有這麼多衝突矛盾,其結果肯定也不會更佳,那無疑會使他們遠避教門而「坐上嘲諷者的席位」[5]。這不過是從如此嚴重的問題中引證一區區小事,但它也充分暴露了異端之醜陋。有位諷刺大師在其虛構的一份書目中列出了《異端教徒的舞蹈》[6]這個書名;因每個異端教派都自有其獨特的舞姿或媚態,而這些姿態只會引起世俗之徒和腐敗政客的嘲笑,那類人天生就愛鄙視宗教事務。 至於統一對教內會眾的好處,那就是包含無限神恩的和平;和平可樹立信仰,和平可喚起愛心,教會表面的和平可昇華成人們內心深處的和平,從而使人把炮製和翻閱爭辯之作的工夫用來撰寫和披覽修行積善的華章。 說到統一的限界,這種限界之真正確定至關重要。眼下似乎有兩個極端。在某些狂熱派眼中,一切和平言談都可厭可憎。「和平與否,耶戶?——和平與你何干?站到我身後去罷」。[7]狂熱派所關心的不是和平,而是拉幫結派。與之相反,某些老底嘉派信徒[8]和態度冷漠者則以為他們可以不偏不倚,可以巧妙地用中庸之法來調和教派紛爭,仿佛他們可以在上帝與世人之間作出公斷似的。 這兩個極端都必須避免,而若能用以下兩句說法相反的箴言來正確而清晰地解釋救世主親自訂下的基督教盟約,上述兩個極端就可以避免。這兩句箴言分別是「不與我們為伍者即我們的反對者」和「不反對我們者即與我們為伍者」,[9]這就是說,要辨別區分何為信仰中有關宏旨的實質問題,何為不純然屬於信仰而僅僅屬於見解、禮儀或概念分歧的枝節問題。這事在許多人看來也許微不足道並且已經解決,但倘若此事之解決少些私心偏見,那它就會受到更普遍的歡迎。 限於本文篇幅,筆者就此僅提供一點忠告。世人得當心勿以兩種爭論分裂上帝的教會。一種是爭論之要點無足輕重,不值得唇槍舌劍,大動肝火;因為正如一位先哲所說:「基督的衣袍的確無縫,但教會的衣袍卻五顏六色,」他隨即又講:「就讓這衣袍多色吧,但不要將其撕裂」[10]。由此可見,統一和劃一是兩個概念。另一種爭論是所爭之要點事關重大,但爭到頭來卻趨於過分玄妙,以致爭論變得技巧有餘而內容不足。 善斷是非並善解人意者有時會聽到一群愚氓爭長論短,並深知那些人的不同說法實則言殊意合,然而他們卻永遠不可能達成共識;既然人與人之間因判斷力不同會造成上述情況,那我們難道不可以認為:洞悉吾輩心思的上帝完全能看出世人的某些言人人殊實則異曲同工,從而對雙方的意見都予以認可?關於這類爭論的性質,聖保羅在對提摩太的告誡中已有精闢的闡述:「別捲入世俗的空談和被人誤以為是學問的荒謬爭論。」[11]世人愛炮製子虛烏有的奇談怪說,並為其貼上新鮮的術語,而且貼得那樣緊,以致本應支配術語的內容反被術語支配。 和平或統一亦有兩種贗品:一種是基於愚昧無知的和平,因為在蒙昧之中,形形色色的宗派均可和平共處;另一種是靠調和根本矛盾而拼湊的和平,因為在這樣的和平中,真理與謬誤就像尼布甲尼撒王夢中那尊偶像腳裡的金和土一樣;[12]二者可互相粘附,但絕不會融為一體。 說到實現統一的手段,人們務須當心,切莫在實現或加強宗教統一的同時廢除並損害了仁慈博愛之大義和人類社會的律法。基督徒有兩柄利劍,[13]即精神之劍和世俗之劍,在維護宗教信仰的事業中,二者各有其相應的功能和職權。但我們不可拿起第三柄利劍,那就是穆罕默德之劍或與之相似之類。換言之,即不可憑金戈鐵馬傳播宗教,或憑血腥迫害強迫人心,除非目睹有人公然誹謗教會,褻瀆上帝,或把宗教活動混於反對國家的陰謀;我們更不可鼓勵煽動性言論,姑息陰謀和叛亂,把利劍授予各類想顛覆順應天意之政府的民眾;因這樣做無異於用第一塊法版去砸第二塊法版[14],從而以為世人皆基督教徒,好像我們已忘了他們是人。在看到劇中阿伽門農忍心用親生女兒獻祭那一幕時,[15]詩人盧克萊修曾驚歎: 「宗教居然能誘人如此行惡!」[16] 若這位詩人能知曉法蘭西那場大屠殺[17]或英格蘭的火藥陰謀[18],那他又當作何語?恐怕他會變得更加安於享樂,更加不敬神明。惟其緣宗教之故拔世俗之劍須慎之又慎,所以將此劍授予平民之手乃荒唐之舉;這等荒唐事就留給再洗禮派[19]和其他狂熱派去做吧。當撒旦說:「我要上升至雲端,與全能的至尊媲美」[20],那是對上帝十足的褻瀆;但若把上帝人格化,讓他說:「我要下降到地獄,與那黑暗之王頡頏」,這就是更名副其實的褻瀆了;而若使宗教大業墮落成謀殺君主、屠戮百姓和顛覆社稷等兇殘而可鄙的行當,那比之上述褻瀆之言又有何較勝之處呢?毫無疑問,此等行為就是要把象徵聖靈的鴿子[21]變成兀鷹或渡鴉,就是要在基督教會的大船上扯起海盜和凶徒的旗幡。 故眼下的當務之急是:教會須憑藉其教義和教令,君王們則須憑藉其君權和一切表現基督精神及道德力量的學識,像憑藉墨丘利的魔杖[22]一般,把那些有助於上述惡行的行徑和邪說統統送下地獄並使之萬劫不復,就像在很大程度上已經做到的那樣。在有關宗教信仰的勸諭中,當首先銘記者無疑就是聖徒雅各的那句箴言:世人的憤怒並不能實現上帝的正義[23];還有位先哲的坦誠之言也值得注意,他說:凡懷有並勸人相信良心壓力者,通常都出於個人動機才對那種壓力感興趣。[24] *** [1] 指古代希臘羅馬之宗教多以詩人筆下的諸神為崇拜對象。 [2] 語出《舊約·出埃及記》第20章2節—5節中上帝對以色列人的訓示:「吾乃耶和華汝等之上帝……爾輩除我之外不可再奉他神……吾乃好忌妒的上帝。」 [3] 以上引言可參見《新約·馬太福音》第24章25節—26節。 [4] 指聖保羅,以下引言見《新約·哥林多前書》第14章23節。 [5] 語出《舊約·詩篇》第1篇第1節。 [6] 見拉伯雷《巨人傳》第2部7章中龐大固埃在巴黎聖維克多藏書樓看到的那份書目。書名中的「異端教徒」原指16世紀被迫改信天主教的摩爾人。 [7] 見《舊約·列王紀下》第9章18節—19節。耶戶乃以色列第十代王。 [8] 見《新約·啟示錄》第3章14節—16節。 [9] 分別見《新約·馬太福音》第12章30節和《新約·馬可福音》第9章40節。 [10] 基督衣袍無縫說見《新約·約翰福音》第19章23節;聖奧古斯丁化用過此典。 [11] 見《新約·提摩太前書》第6章20節。 [12] 希伯來先知但以理在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解夢時說:「既然你夢見偶像之腳乃半鐵半土,那你的王國就終將分裂。」(見《舊約·但以理書》第2章41節。) [13] 見《新約·路加福音》第22章38節。 [14] 第一塊法版記載有人對上帝承擔的5項義務,第二塊則記載有人對同類的5項義務,二者相加即為「摩西十誡」。(見《舊約·出埃及記》第20章—34章有關章節。) [15] 希臘統帥阿伽門農曾射殺一女神之愛鹿,憤怒的女神刮逆風將欲遠征特洛伊的希臘艦隊阻在奧利斯港。為息女神之怒,阿伽門農用女兒伊菲格涅婭獻祭。歐裡庇得斯曾用此題材寫成悲劇《伊菲格涅婭在奧利斯》。 [16] 引自《物性論》第1卷。 [17] 指聖巴托羅繆慘案,即1572年8月24日法國天主教徒屠殺胡格諾派教徒的宗教血案。 [18] 指1605年11月5日福克斯(G uy Fawkes)等羅馬天主教信徒密謀炸毀英國國會大廈並炸死英王詹姆斯一世的事件。 [19] 16世紀初在德國、瑞士和奧地利的下層民眾中形成的一新教教派,其教義由托馬斯·閔采爾幫助制定,強調「千年天國」不能靠等待,而要靠鬥爭在現世建立,該教派的一些分支曾積極參加1524年—1526年的德國農民戰爭。 [20] 見《舊約·以賽亞書》第14章14節。 [21] 《新約·路加福音》第3章22節有言:「聖靈猶如鴿子降到他(耶穌)身上。」 [22] 羅馬神話中手持魔杖的墨丘利司職頗多,除擔任諸神的信使外,他還送亡靈前往冥國。 [23] 見《新約·雅各書》第1章20節。 [24] 此語出處不詳,有學者(如牛津大學的John Pitcher)猜測說這話的先哲可能是迦太基主教聖西普裡安(St Cyprian,200?—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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