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張恨水 > 水滸人物論贊 | 上頁 下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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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珍 解寶 第三十二 人而以兩頭蛇雙尾蠍名之,其為人可知矣。然觀于其兄弟本傳,不過登州兩獵戶,初無何毒害加於社會也。無何毒害加於人,而人以蟲豸中之最毒辣者以綽號之,得毋冤乎?予重思之,是絕非無故。 《水滸》人物之混名,或取義于其行為,或取義於其職務,或取義於其形狀,或取義於技藝,是是非非,各有深意,絕非風馬牛之不相及。解氏兄弟,孔武有力,狀貌魁梧,問其業,則又以獵狼虎為生。是則鄉黨之中,人不敢輕攫其鋒,所不待論。人既不為鄉黨所親,是則名之曰兩頭蛇雙尾蠍,亦無不宜矣。古人觀人不得,常以求之于其友。今解氏之姊曰母大蟲,與其夫孫新,開設賭場,稱霸一鄉。是解氏兄弟之為人已可知,而其親友一聞其冤,即出之以劫牢反獄,則其徒之悍不畏法,當不自今始。解氏與不法之徒為親友,其人更可知也。或曰:「夫既如是,毛太公何以故犯而逢其怒?」曰:「毛太公土劣類也。土劣易與無賴合,亦易與無賴哄。使其如有綽號,亦不外毒蛇猛獸之列,故彼公然欺之,公然陷之,實無足怪。名解氏為兩頭蛇雙尾蠍,正所以狀毛太公子更有甚於蛇與蠍也。讀者疑吾言乎?稍稍察窮鄉僻野中之土劣,可以悟也!」 (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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