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影視原著 > 中國農民城 | 上頁 下頁
八〇


  也許有人在心裡說,哎呀,老陳哪,你也太不懂規矩了,中國的行政機構是「上邊千條線,下面一根針」,上邊沒有線,你怎麼能自己搞出城管這根針呢?

  1986年8月,陳定模把想法跟縣領導談了,領導沒有反對。龍港鎮從企業和社會招了十一人。執法隊伍嘛,總得統一著裝,穿什麼制服好?軍裝不行,警服也不行,最後不知是在南京,還是武漢、南昌找人給設計了一套制服。③

  〔③為此事,我採訪了四五位原來的鎮幹部,還有時任城管中隊的副中隊長楊孔適,說法不一致,難以確定。〕

  具體什麼樣的?擔任過城管中隊支部書記的李其鐵說,軍黃色的,跟軍裝差不多,紐扣是從永嘉買的,光扣沒有字;大蓋帽,帽徽是國徽,在金鄉那邊製作的。編制是我們鎮政府的,就跟現在的輔警差不多。隊長是一位轉業軍官,帶過兵,在公安局幹過。

  採訪陳林光時,他拿給我幾張老照片,其中有一張上邊寫著「1986年7月鎮城管中隊成立留影」,圖片上的人分為兩排,坐在前排的有陳定模、陳林光等八位鎮領導和城管中隊的兩位隊長,後排站著八名城管隊員,其中有兩名女性。他們穿著白色短袖襯衫、藍褲子,衣領上是紅色領章,戴的是白色大簷帽,帽徽看不大清楚。

  圖片上的文字是陳林光寫的,我覺得時間可能有誤,在龍港檔案館查到1986年12月8日鎮政府給縣政府打報告:「我鎮建設日新月異,城市管理的地位日顯重要,限於我鎮機關幹部工作繁忙,對於城市的管理力不從心。要求成立蒼南縣龍港鎮城市管理中隊。」

  《龍港鎮志》記載:「1987年1月15日成立龍港鎮城鎮管理監察中隊,為集體所有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十一人,行政歸屬鎮政府領導,業務上受縣建設局指導,經費自負,下設城建規劃組、市容衛生組。」

  我採訪了時任龍港鎮城管中隊副隊長楊孔適,據他回憶,他們的主要職責有兩方面,一是城管,二是交管。城管中隊成立後,在龍港幾條主要街道的十字路口分別設立了交管亭,節假日人多時派人維護交通秩序。平時他們也要監督行人走紅綠燈。龍港有一百輛三輪車和數百輛自行車,車輛亂停亂放也歸他們管。鎮政府對城管中隊很支持,給他們配備兩輛公安局用的白色三輪摩托車,還安裝了喇叭和警笛。

  楊孔適說,最難處理的一是違建,二是擺攤。違建讓住戶清除,他們不清除,那就得強拆;擺攤的說了不聽,那就得沒收他的攤和貨,攤主不讓,就會發生衝突。最難管的地段是銀河南路和建新路,那裡人多,擺攤的也多,二百多米長的街道從早晨八點鐘開始,到中午十一點那裡都很熱鬧。

  擺攤的大多是進城農民,地種不了了,家裡沒了進項,有的還背負買地建房的重債。他們進城後沒有一技之長,找不到適合的事做,只好上街擺攤。有賣海鮮的,有賣豬肉的,有賣糧食的,有賣日用品的,也有賣藥材的。對他們來說,什麼賺錢賣什麼,什麼好賣賣什麼。擺攤的收入還不錯,比上班族多許多。擺攤嘛,哪兒人多,哪兒熱鬧在哪兒擺,哪兒還管亂不亂,交通堵不堵。

  楊孔適說,我們以教育為主,也不會那麼嚴厲。我們沒有執法權,也怕把事情搞大,通常是嚇唬嚇唬他們。我們沒有公安的力度,把他抓了也拘留不了,頂多把他賣的東西沒收了。擺攤的會採取農村的做法——讓家裡的老頭兒、老太太來找,到城管中隊連哭帶喊,我們沒辦法只好還給他們。

  交通方面,汽車違章,城管可以把車牌摘下來。司機都是外地的,比較聽話。

  楊孔適說:「多數人見我們穿制服有點兒怕,我們還有嗚嗚嗚響的電警棍,嚇唬嚇唬他們,『走不走,走不走?』他們就『好好,走走』。當地農民會凶一點兒,地老虎麼。違章不聽,我們就請他到鎮政府來,讓他寫保證書和檢討書。我們那時候當壞人是出了名的,大家都挺恨我們的。我們發宣傳單啊,城管的目的就是為龍港好,為大家好。」

  有人說,進城的農民第一代學會走紅綠燈,第二代學會講衛生。

  分管城管中隊的副鎮長謝方明說:「龍港比較早地走出了城管這一步,比杭州早十幾年。」

  據《龍港鎮志》記載,城管中隊「至1990年底,拆除違建105處,棚架252處。主房建築違章罰款2700處,輔房違章罰款850處,受罰金額27.5萬元。」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