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青衫落拓 > 被遺忘的時光 | 上頁 下頁
七六


  「你又不是不知道姨媽,說著說著就扯上我,怪我離婚了不算,幾年還不結婚,完全不給你帶個好頭。」

  「是啊,你為什麼不再結婚?可別跟我說還惦著詠芝姐,上次我們去加拿大,看到有人在追詠芝姐,你那臉色可真精彩。」

  「我希望詠芝幸福,畢竟是我孩子的媽媽,一個人在異國也不容易。惦記也說不上,已經各走各路了。不過到了我這個年齡,再想找到激情和結婚的衝動很難了。可能我還是會結婚吧,準備找個順眼又會生活的女人,搭伴過日子。哎,那邊女孩子你認識嗎?不停地在看你。」

  我順著他的視線看過去,搖搖頭:「不認識,別理她。」

  出了餐館,我謝絕了表哥:「不,我回我那兒就行。」

  「你那邊方便嗎?應該很久沒住人了吧?」

  「我讓物業定期打掃了。」

  表哥欲言又止,開車送我回了家。

  我上樓拿出鑰匙開門,打開燈,悵然看著眼前的屋子。屋裡十分整潔,物業按我的要求,每週三次派鐘點工過來打掃,所有的傢俱陳設保持著原樣,甚至浴室那一套用了一小半的倩碧護膚品也按她的習慣仍然擺在架子上。我告訴物業,萬一有女孩子過來開門,一定記得馬上打電話給我。可是跟我預計的一樣,我並沒等來這樣的電話。

  她什麼也沒拿走。玄關處放著她的米色絨質室內拖鞋;床頭搭著她的黃綠色碎花睡衣,我曾笑過這保守的樣式如同修女服裝;衣櫃裡還掛著一件白色襯衫,她的大多數衣服都是這種簡單的式樣;抽屜裡放著一件淺粉色胸罩,我清楚記得那內衣是我給她買回來的,她看到後驚叫一聲滿面通紅,那好像是她難得的動容時刻,讓我為之怦然心動。她那滿是紅暈的面孔此時如此清晰地浮現在我眼前,以至於有一瞬間,我以為她還在這間屋子裡。

  然而定一下神,我只看到茶几上放著印了卡通兔子圖案的馬克杯,那是她習慣用來喝水的杯子,旁邊放著一本書。我走過去,坐到她通常坐著看書的那個位置,再一次拿起這本書,注視著書名:《走出非洲》。這本書後面蓋著師大旁邊一家書店的圖章,夾著一張印了梅花的書簽,已經翻得略舊了,沒有任何文字記號在裡面。

  我的手指摩挲著封面,也許在某個週末,她也曾以同樣的方式摩挲著這本書。

  我以前從來沒看到過伊敏看小說,每次看到她,她都拿著教科書或者英文輔導書。也許獨自待在這個寂寞的屋子,畢竟讓她覺得需要一點兒文學的慰藉;又或者這本沒什麼情節卻有著優美細膩筆觸的書隱秘地打動了她。

  我去了那家書店,買了同樣一本書,讓店員蓋上同樣的圖章,放在深圳的住處,並且已經看了不止一次。

  我再次翻到她夾了書簽的那一頁,這一章的標題是「雙翼」,相對來說是這本更近似於散文的小說中,男女主人公同時出現時間最多的章節。

  我反復看著這一章,那些漫遊在草原上追逐獵物的日子,那些駕著飛機翱翔于藍天盡情享受自由的時光,也許那個過於安靜、將一切藏於心底的女孩子畢竟有一顆渴望掙脫所有束縛的心,我只能這樣想。

  我從讀高中開始,除了住校,就獨居這裡,然而現在,我真切感受到,在這個房子裡留下更多印跡的,似乎是那個女孩子。

  她第一次來這裡時,在我的懷抱裡那樣戰慄,生澀卻勇敢地承受著我的激情;她蜷縮在沙發上看書,安靜得幾乎沒有存在感;唯一的一次失態大哭也是在這裡,就算那樣,她也隻字不提真正讓她不開心的事情;她敏銳得讓我吃驚,猜到我即將離去,卻沒半點抱怨;她將頭死死抵住我,失控地抱緊我,只為我突然記起了她的生日……

  這樣的回憶在這個屋子裡蔓延流淌,我默默地坐著,任自己沉浸其中。

  如果這個城市已經沒有了她,那麼至少這個屋子裡,她仍然是無處不在的。

  (四)

  「她很愛你嗎,你就這麼放不下她?」

  問這個問題的是我的大哥蘇傑,我們自小不算親密,這兩年關係倒是日漸好轉,按他的說法,是我成熟了,能很好地分擔家族生意的重擔。

  「我並不缺愛我的人,我只是缺一個我愛的人。」

  我們兩人都笑了,兄弟間進行這樣的對話,的確有點兒可笑。尤其大哥,他是從來不相信什麼愛情的。他的婚姻是在兩家大人共同願望下撮合而成的聯姻,他並無不滿。他之所以問我這個問題,是因為父親剛剛跟我發了火,勒令我必須等香港上市的工作有了眉目再去內地。我的回答還是我可以兩地跑,不會耽擱正事,可也別想讓我耽擱自己的私事。

  大哥笑著搖頭,顯然沒把我的話當真,只囑咐我好自為之,沒事別惹老爺子生氣,然後走了。

  獨自一個人在辦公室,我斂去了笑,看著窗外烏雲翻滾的天空和下面大片的高樓大廈,只希望將要來臨的颱風不至於影響到下午的航班。

  這樣空中穿梭,自然很累,可是讓我一直待在香港,我恐怕真的會發瘋。

  終於又見到她了,在我絕對沒有準備的一個場合,而她卻顯得從容。原來她一直留在那個城市工作,甚至見過我大哥蘇傑,我也曾見過她的老闆。但她既沒特意和我碰面,更沒特意去避開我。

  她禮貌周到,遞給我名片,叫我蘇總,說「相遇只是偶然」。聽到她聲音低低地打電話和人約在酒吧碰面,我的心涼了。這麼說,她的生活裡已經有了別的男人。

  我送她去三裡屯南街後,開車回自己住的酒店,可是怎麼也無法平靜,想來想去,還是拿了車鑰匙去了她和徐總住的希爾頓酒店。查到她的房間號碼後打電話上去,她還沒回。我坐在一樓咖啡座,喝咖啡等著她。她一向好靜,卻也會和人約在酒吧,並且這麼久還不見回來。也許時間真的能改變一個人吧。

  終於透過玻璃長窗看到了她,她下了計程車,冬夜寒風中,她向後掠著頭髮,微微搖晃一下才站定,正要往裡走,一個高個子男人追了過來將她的包遞給她。兩人笑著揮手說再見,那男人上計程車離去了,她大步走進來穿過大堂,去電梯那邊。我原地坐著,突然沒了上去叫住她的勇氣。

  她已經有了她的生活,我還應該再去打擾她嗎?我的想念對她而言也許只是一種困擾。

  這樣嫉妒,這樣患得患失,在我是頭一回。

  可是我終究放不下,如果就此不見,各走各路也許可能。既然已經見到,我又怎麼能放手。

  我開始不管不顧地糾纏她。我表現得強硬,其實內心毫無底氣。我所仗的,不過是她對我還有一點兒溫情回憶,這樣幾近無賴的做法,已經不能算是追求女孩子了,我只是實在怕和她再度失之交臂。

  看到在北京曾送她回酒店的那個男人輕輕撫摸她的頭髮,聽她說那人已經向她求婚,而她正在認真考慮,我的心沉到了穀底。然而我不能再拿自己的絕望來困擾她了,她有權做她想做的選擇,我跟她說我不會放棄,但一定接受她最終的選擇。

  幸好我沒有放棄,在她失去親人的最痛苦的時候,我能守在她的身邊。

  可她還是拒絕了我的陪伴,獨自去加拿大奔喪。我畢竟不能像希望的那樣為她分擔所有,她始終是那個寧可獨自面對生活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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