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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


  ▼第二十五章 願每天快樂直到不能

  華少和他的女朋友聯袂出席了我們在北京的飯局,這是我第一次見到他女朋友的真人。

  華少的女朋友個子不高,臉盤瘦削,看起來十分精明的樣子。我本以為今天的見面會像從前一樣以華少對我進行失戀之後的心理疏導工作為主——這事他幹了三遍,也算是個熟練工。但既然他女朋友來了,還是第一次見面,我覺得還是得適當收斂點。於是我整理情緒,熱情的伸出手去:「久聞大名,我是王微。」

  對方好像對我的舉動有點詫異,並沒有真的要和我握手的樣子。我的手尷尬的懸在半空中,正準備收回來,她遲疑的,仿佛完全是為了給我解圍似的伸出手,手指舒展毫無弧度的被我握住,旋即又抽了回去。

  這下我更覺得尷尬了——難道是人家並不想出門見我,華少硬拽著她來的?好在這時華少說:「王微,你別搞那資本主義的一套了,見面握什麼手?!又不是國家領導親切會見外國友人。」

  我和華少女朋友都笑了。他女朋友拍了他一巴掌:「瞧你貧的。」隨即她沖我點了點頭,仍然帶著點疏離感的說:「我叫Barbara,華少也跟我講過很多你的事。」

  Jane有一個理論,每個人都會把人名和自己生活中叫這個名字的人聯繫起來,所以在下次遇到叫同樣名字的人的時候,不必瞭解對方就會產生一個先入為主的印象。Barbara也許曾經是在美國很流行的名字,但到了我們的同齡人這一代,幾乎很難碰到叫這個名字的。所以聽到華少女朋友的名字,我想到芭芭拉史翠姍,老布什總統的太太和學生處的前臺,一個五十多歲長著水桶腰的老太太。我不知道華少的女朋友出於什麼想法以英文名行走江湖,聽華少說她最近在一家外企實習,也許這是原因所在。不過無論如何,我總覺得她得再老上三十歲,最好再胖上三圈,才當得起Barbara這個名字。

  吃飯的過程沒有不愉快,也沒有很愉快。華少發佈了一個爆炸性的新聞:他和Barbara決定去加拿大生活,已經申請好多倫多的學校,再過兩周也要走了。

  「你不是也很討厭出國的嗎?」這實在是個令人詫異的消息。華少對英語的痛恨程度,與陳正浩不相上下。而且我覺得,以我和華少這樣的交情,雖然加拿大和美國到底算是兩個國家,但他搬到北美洲而且與波士頓僅僅相距幾百英里的多倫多,之前卻完全沒有和我打招呼,無論如何是說不過去的。

  這個問題好像令華少有點不自在。他的手摩挲著手中茶杯的邊緣,「我後來想想覺得北美生活也挺好的,你看你現在不是過得挺不錯?」說這話當中,華少盯著手裡的茶看,好像裡面能跳出金魚來似的。

  Barbara顯然對這個答案很滿意。她明顯放鬆下來,打開話匣子跟我說華少怎樣屢敗屢戰的考了好幾次託福,但是因為GRE成績最終還是不夠理想,只申請了一個碩士學位。「以華少原來那個樣子,我都以為他最後得申請陪讀才能去得了呢。我跟他講,人家陪讀的都是年輕漂亮的小姑娘,我才不要現在為了陪讀跟你結婚,說不定我自己去了加拿大遇到比你帥得多的男生也不一定。各麼這下他有壓力了呀,就發奮圖強了呀。」

  Barbara說到得意之處,眉眼間全是躊躇滿志,上海話的腔調也越來越明顯。華少咳嗽咳得連欲蓋彌彰都算不上了,我只好挺身而出給他解圍:「顯然你愛Barbara比陳正浩愛我多多了,看來我跟他分手是對的。」

  「唉,不是,不是。」華少連連擺手,卻也說不出什麼其他的來。我覺得自己很悲哀,連華少這樣巧言如簧的人都找不出什麼理由來反駁我,可見我剛剛說的畢竟還是對的。愛這個東西,始終不能比較,也許陳正浩的最愛的確是我,但那也不過如此罷了。

  我問華少趁他還沒走,我也還在北京,要不要約還留在北京的高中同學聚一聚,也算給他送個行。華少看了Barbara一眼,然後訕訕的說,「算了吧,跟你以後在北美肯定有機會見的,這段時間忙著收拾行李,也抽不出時間來聚會。」

  很快Barbara說她累了。華少叫服務員來買單,正準備付錢,Barbara開了腔:「王微,你看一眼賬單吧,看有沒有算錯的。」

  「這種地方不至於…」華少剛開口,被Barbara一眼瞪了回去。我心領神會,看完賬單後把單子還給華少,取出錢包,「我們AA吧。」

  華少沒說話,把錢收下了。

  「所以,我得出結論,華少已經不是華少了。他現在是Barbara的男朋友。」回到波士頓後,我在和蕭世伯去North End喝咖啡的時候對他說。

  「這完全是你的不對。」蕭世伯不慌不忙的向我兜頭扔了一瓢冷水。「人家現在有女朋友,當然要以女朋友的要求為第一位,這樣對他來說才是長期利益的最大化。他一直保持你心目中喜歡的那個形象有什麼用呢?除非對你有特殊想法。反過來說,」蕭世伯向我眨眨他的小眼睛:「要不是你在陳正浩那裡剛受到了重大的挫折,華少是什麼樣子你也不會那麼關心的。」

  「你這樣說,未免也太看不起我了吧。」我憤憤的抗議。

  「我一點也沒有看不起你啊。王微同學,你要學會接受人之常情。」蕭世伯笑眯眯的說。「我今天跟你坐在這裡喝咖啡,明天要是我找到了一個二十出頭身材火辣的女朋友,她讓我和你老死不相往來,我一定會愉快的答應的。」

  「難道我不是二十出頭身材火辣嘛?」

  「你離二十出頭倒是不算太遠,身材火辣絕對八杆子也打不著的。」蕭世伯正色道。

  「所以我只好禱告你永遠也找不到女朋友咯,至少不能在我找到男朋友再也不想理你之前。」

  「王微同學,其實我覺得,你之前把某同學拒絕了是很不明智的做法。」

  「哦?你是說法蘭克?」

  「非也非也。」蕭世伯搖搖頭。「我是說李博士。」

  我一口咖啡差點噴出來。「你是在搞笑嗎?」

  「我當然是認真的。」蕭世伯一本正經的說。「你跟法蘭克是不會長久的。因為你永遠會用愛情啊,soulmate啊那種虛無縹緲的標準去考量你們倆的感情。顯然你很喜歡這個人,但那是作為一個陌生人欣賞的。作為你的男朋友,這些虛無縹緲的東西就會不斷的打擾你,直到有一天你無法繼續下去。」

  「但是,」蕭世伯的小眼睛裡面閃著狡黠的光,「李博士就不一樣,你要是嫁給了他,必然是出於和愛情毫不相關的考量,所以你永遠也不會用愛情的標準去衡量他,反而容易天長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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