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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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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出水面的老樹幹 在錯錯出院之前,我先辦了出院手續。 手機因為沒有電而關機,醫院的兩天,沒有鮮花,沒有水果,甚至沒有電話的慰問。 又一次嘗到從醫院出來與世隔絕的感覺,但是,不但沒有上次那樣溫暖開心,而且倍感孤獨。 不知不覺中,通訊工具成了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東西。矛盾如我,常常因為感覺外界事情太多,關掉手機拔掉電話線數天,可是還沒有來得及玩味大隱於市的快樂,馬上就惶然起來,害怕誤了工作,擔心錯過了有意思的活動……像初次約會的男生,坐在公車上不停地看表,擔心會因為塞車誤點,留給對方惡劣的第一印象。 計程車駛過五一大道,五一廣場的大螢幕正無聲的演繹著熱鬧的劇碼。它娛樂著自己,不管別人的漠視。 紅綠燈,司機掏出煙來慢慢地吸,並不向大螢幕看一眼。 我好奇:「這一分多鐘的等待,為什麼不看看電視?」 他好像聽到一個極可笑的問題,看我的表情仿佛我是剛剛進城,對都市的一切都好奇的鄉下女孩。他說:「有什麼好看的,要麼痛快地看完,要麼不看。就像喝酒一樣,要麼喝好,要麼一口都不喝,省得像被吊胃口一樣難受。」 司機隨口的話,倒是有幾分道理,我回味著。愛情是不是也是如此--要麼不愛,要麼就愛到形毀骨銷?如果愛情是,那麼仇恨呢?像現在,與盧小雅感情已經分裂,這個時候收手也無法讓兩個人恢復到原來的友好,那麼,不如進行到底吧,至少能夠讓我出掉心裡那口惡氣,至少可以替她所傷害的人們討回一個公道。 看見紅杉咖啡的看板,腦中飛快地掠過方哲的臉,有幾天沒有與我聯繫了,他出事了麼? 到家後,剛將手機插上電源線,剛剛開機,它便像從籠中放出的鳥兒般快活的歌唱起來。 方哲!看見他的名字,我踏實許多。 「你在哪兒?」他急急地問。 「你在哪兒?」我與他的發問幾乎是同時。 兩個人都笑了起來,他與我原來是相似的兩個人,只要知道關心的人平安,便足夠,不會多事到讓對方詳細彙報每一小時的行蹤。 「我剛剛下了火車。在鄭州找不到你。」 「你去過我家?」我倒吸一口冷氣。 「沒有,只是給你家打了一個電話,說如果你回去,便讓你打我的手機。」他漫不經心地補充:「你媽媽是個很友好很優雅的女人,聲音比你好聽。」 我釋然,但是心裡多多少少有些不快,雖然知道他是因為關心我而想到鄭州給我一個驚喜,但是他的行為傷害了我的隱私,打破了我的私人空間。 「你為什麼不問我這幾天在做什麼?」 「等你告訴我。」 「我的契女住院了,你見過她,盧錯錯。我也住院了,剛剛回到家。」一句話帶過,忽略掉那些他不必要知道的情節。 「怎麼回事?」他的焦急像一滴紅墨水掉進了我蒼涼如白水的心中,慢慢地溢開,成為溫暖的顏色。 「貧血,暈倒。」 「我馬上到你家去,你到床上躺著。」 有個男人為自己鞍前馬後的忙碌,實在是件很愜意的事情。不知道為什麼,當與方哲在一起時,我就會滿足而且遲鈍,像現在,居然能心平氣和地回憶自己有過的男人們,感覺自己還算幸運,至少每個人都有過仔細照看我,不會將我一個人孤單地丟在外界的病困痛苦之中。 半個小時後,方哲帶著一袋亂七八糟的食品來到我家。他脫掉黑呢大衣,裡面是一件深棕色羊仔毛的高領套衫,我看著他笑,說他像我臥室裡的泰迪熊。 他將手伸向我:「過來,抱抱!」我順從地投進他的懷抱裡,他不喜歡用香水,卻常常不顧衣服的質地,掛在太陽下猛曬,說是吸收太陽的味道。在他的懷裡,我聞到了淡金色暖暖的味道。是的,味道也可以有顏色,它吸收了太陽的萬丈光芒,將那千絲萬縷的金線鑲進衣服裡。我亦緊緊回抱他,心裡完全沒有那種會衍生為性衝動的興奮,惟有寧靜的安全感漂蕩在四周。 「對不起,讓你白跑了鄭州。」 「開始電話裡不是說已經在火車上了嗎?」 「我不想你來送,所以騙你,誰叫你這樣笨,不知道想想如果在火車上,怎麼會沒有鐵軌聲呢。」我惡人先告狀。告訴他在火車站接錯錯的電話,便放棄了到點的火車,去找她。我不忘記將盧小雅再次指責一頓,說她因和情人約會,將女兒一個人在家裡關了一天一夜。有過婚姻經歷,有著兒子的方哲聽得眉頭緊鎖,同情地說:「那女孩真可憐,這樣的媽媽。」 「是哦。你為什麼要去鄭州?」 「怕你家裡有事,你一個小女孩,應付不來。」 他那句小女孩叫得我半天出不得聲,二十四歲了,早就過了可以撒嬌裝癡的年齡,身邊人都當喬米已是刀槍不入,獨立行走於江湖,不擔心驚濤駭浪的人。被叫做小女孩,那是多久以前的事情。少年的時候天天苦惱成長的緩慢,甚至懷疑自己活不到被人稱為女人的那一天。可是現在,小女孩仿佛早已與我告別,永不再見。 可是,他叫我小女孩,我是他的littlegirl。也就是說,我可以像所有小女孩那樣淘氣,恃寵而驕;也可以像所有小女孩一樣膽怯,弱小,隨時尋找一個堅實的懷抱。這一切,僅僅緣於他愛我。 Heloveme! 他是個會享受生活的男人,看著他從袋裡摸出一瓶上好的紅酒時,我忍不住吻他的臉頰。很少這樣主動對他親熱,他有些吃驚,但是卻歡喜地看著我,像極易滿足的孩子,老師僅僅拍了拍他的頭,他便視為恩典,恨不得掏出自己所有的氣力來回報。他不知道,我這樣做,只是因為我不愛他。 不愛他,用一個吻回報他對我付出的這樣許多。這個吻,不是愛情,而是歉疚。 「沒有紅酒杯!」我有些懊惱地說。因為自己雖然追求極致的享受,又沒有足夠的金錢讓我能天天啜著價值不菲的上好酒水,過上完全小資的生活,所以沒有想過在家裡添一套酒具。 他胸有成竹,像魔術師一樣,優美從容地從大衣口袋裡掏出兩隻包著白色玻璃紙的酒杯,將它們放在桌上。 「Baccarat!」我打開玻璃紙,看著漂亮的玻璃杯,念出杯底的刻字,不可思議地看著他。Baccarat是法國有名的玻璃工藝品的牌子,中國只有香港有賣,我只在丁俏君家裡看過這個牌子的製品,也是玻璃杯,被她視如寶貝,卻遠沒有這兩隻漂亮。 「這是原來我買來送自己的,但是兩隻Equinox,只用一隻,便是褻瀆。」 「Equinox!」Equinox是春分與秋分時的那一天,那一天,白天與黑夜同樣的長。用這樣的名字來命名玻璃杯足可見法國人的浪漫,在愛面前人人平等的價值觀。 「你是白天,我是黑夜,我們永遠不會分開,而且會活得一樣的長。」方哲將酒注入杯中,因為美好的憧憬,笑得溫柔。 他帶來了比薩,熏魚,甚至到廚房做了一盤水果沙拉。兩個人坐在客廳裡喝酒,斯文地吃飯,都不多說話。熱鬧是中餐的特點,眼神的交流才配得上這脈脈的紅酒。 「以後我給你拿些紅酒來,女人喝紅酒有助於活血養顏。」 他所做的一切,我只需點頭接受,甚至不需要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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