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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


  大玲故意去九條口的菜市場買菜,放著近便的剪子巷不去,不在乎趕著做午飯,反正是禮拜天。禮拜天的胡同與往常不同,空氣裡飄浮著一股甜兮兮的味,吸進肺裡,渾身的筋骨全抖摟開了,趕上好天,比如今兒,豔陽高照的,人越發慵懶,只想站胡同裡神侃閒聊,恨不得當飯吃,眼看著太陽幾竿子高,肚子裡開始鬧騰,才琢磨著找飯轍。其實北京人吃東西不那麼講究,一個火燒,一杯花茶,就當頓飯。有人說,那得看哪家,岳家就另說著,別人一個火燒當一頓飯,在岳家,一頓茶點都讓你看花眼。大玲貼著胡同的南牆走,背陰,六月初的太陽,熱的扛不住了。大玲貼牆走,除了躲陰涼,還有個原因,就是大玲天生膽小害羞,這是秉性,死都改不了的;見了胡同裡人也不打招呼,眼皮朝下一耷拉,過去了,都說大玲各色,其實是怕,怕什麼,怕誰,也沒具體的,就是一種感覺。懼怕,跟人的年齡無關,這是一個人在下生之前,就長好了的,像人身上的一個物件,死的時候,再原封不動帶走。有好逗人的,大聲問:大玲,幹嗎去,鬼來了!大玲並不怕鬼,天黑倒好了,心裡反倒坦然,這麼說吧,人比鬼可怕多了。

  大玲傷心,離開小月和吳萍,一轉身,眼淚就下來了。她不明白,明擺著是李常青找興的(找興:找茬),帳全算自己身上呢。她想著姥姥說話的那種口氣、表情,簡直像電影裡,老鴇子跟姑娘說話。儘量不讓眼淚流下來,噙在眼眶裡,最好吞回肚子裡,這是大玲常做的一件事。大玲覺得,淚水不是鹹的,有工夫咂摸滋味的人,一定沒真正到了傷心處。對於大玲,眼淚的用處,就是能發洩心裡積攢的哀怨。她不願意別人看見自己流淚,流淚必然因為傷心,周圍人看見要問緣由,誰願意透露自己的心思呢。大部分人晚上流淚,夜深人靜的時候,也只是默默的,不能出聲,四合院攏音,留神讓人聽見。大玲是個要臉面的人,世上的事偏反著,沒一樁為大玲掙了臉面的,說起來,胡同裡的鄰居們,給足了面子,要是個外鄉人,早往他身上淋屎湯了,胡同裡三號院剛搬來的那家,女的養漢,男的還蒙鼓裡,有一天上著半截兒班,讓居委會楊水花喊回來,推開院門,見家裡的一身屎尿,剛要問,撲通跪下了,跟丈夫說自己偷了人。出出進進的,有人吆喝:偷逼養漢偷逼養漢。最後沒法住了,只得搬家。這樣的人家沒根,在北京住一輩子,也永遠是「外人」,不停的搬家、換地方,攢下點人氣兒,煙兒似的,一會兒就散盡了。大玲的家不一樣,有根基,只要走進任何一條胡同,打聽齊家,都知道,然後指點著告訴,怎麼走,大門兒什麼樣。那陣,大玲跟跛子的事鬧開了,聽聽,話這麼說:挨千刀的跛子,錢燒的,人家齊家怎麼得罪你了,大玲那孩子看著挺機靈,沒成想,是輛糊塗車子。還有人罵於翠花:傻逼娘們,一天到晚胡咧咧,自己男人的傢伙鎖不牢,女人什麼都能馬虎,單單這樣東西要精心看管,用完了,立碼好生收著,不是鬧著玩的。數落大玲的:以後怎麼嫁人,誰敢要,破了身的,要在以前,唾沫淹死。有人反駁:什麼叫破了身的,你以為舊社會啊,妻妾成群的,光男人能痛快,女人不行,婦女能頂半邊天,毛主席說的,男人幹什麼,女人也一樣。言而總之,沒人甩出「偷逼養漢」一類涉及倫理道德的話,胡同裡的規矩,每個人心裡都明鏡兒似的,人情兒是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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