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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


  好想好想談戀愛

  阿雲:十三歲的她,已經深深地愛上了一個人。

  作為一個母親,我覺得自己已足夠開放大度。女兒十歲以前,我就對她講初潮是怎麼回事。十一歲,我對她開放我書架上所有的圖書,從《簡?愛》到《基督山伯爵》,從王小波到石康,甚至《白鹿原》,她也看,只是興趣不大,我估計是那些性描寫和社會背景,對她來說還是有點兒太複雜了。她常看的雜誌,除了《故事大王》《作文選刊》,還有《讀者》和《世界博覽》。我覺得在這樣一個社會裡,做一個開放的母親可能會是一件比較明智的選擇。

  現在,兩年多過去了,我終於看到了結果。一方面,女兒說話作文的能力,比同齡孩子明顯要強。而且看問題、解決問題的方式,也比較成熟。但另一方面,她伶牙俐齒,過於早熟。

  具體表現有:

  第一,說話刻薄,一針見血。比方我一教育她,她就會一臉的不屑,說我裝得很是滄桑。第二,自視清高,常常嫌同學說話跟小孩一樣,抓不住邏輯。第三,多愁善感,情緒激烈。她竟說出:「痛苦的時候我不會閃躲,就像樹葉甘心為風吹落。」

  事實上,十三歲的她,已經深深地愛上了一個人,那個人不是她班上的男同學,是她的電腦老師。剛從華東師範大學畢業的一個男孩子,中等個兒,黑皮膚,濃眉小眼,我專門去看了他,確實挺可愛的。

  女兒有著一米六八的個頭和潔淨的皮膚,已經很有點大姑娘的樣子了。現在我唯一感到比較欣慰的就是,她肯將所有的事情都告訴我,而且,她已對那個男老師作了表白。男老師也許是怕打擊學生,造成自殺事件之類的惡果吧,話說得很是模棱兩可,說女兒是個好女孩,只可惜歲數太小云云。

  事情還處在保密階段,我不敢去找她的班主任,擔心同學知道後對她影響更大。只能偷偷去看過那個電腦老師,小夥子樣子、心地都還算不壞,他答應我會拒絕並疏遠女兒,但不作言辭激烈的批評。

  我只希望這件事能無疾而終,像很多青春期女孩子心中的旖夢一樣。

  但女兒卻不依不饒,做出要與愛情共生死的樣子,整天寫情書,哭泣,學習成績嚴重下降。我開始後悔對她啟蒙太早,同時也感到教育手段的力不從心。我剛對她說一句:「愛情是挺美好的事」,她立刻接道:「既然美好,為什麼我就不能談呢?」

  我啞然,是啊,如果是美好的事,為什麼我卻不許她談呢?

  夏景:你就說:「愛情是很美好,我也很想再戀一次,你同意嗎?」

  愛情是挺美好的事,這話你沒說錯。以至美好到很多人會用一輩子的時間去憧憬它、追求它、享受它。即使青春遠去,歲月無情,依然遠有歌德,近有楊振寧。

  而且,單從做母親的角度來說,你應該說是很不錯的母親了。我甚至有點兒懷疑你寫這信的目的,其實不是為了講述煩惱,而只是為了展現你作為一個現代家長的風采和心胸。你看,你對她不加限制地閱讀,以便她能更早、更深刻地瞭解人性和社會;你和她無話不談,甚至她的早戀也告訴於你,已充分顯示了平時你在家裡的民主作風;你還去偷偷找過女兒迷戀的物件,只是希望他不要用粗暴的態度傷害一個女孩水晶般的心。然後,你告訴她,愛情是件挺美好的事,可她一張嘴,就噎得你啞口無言。由此也可看出,你的女兒,的確如你所說,是個伶牙俐齒的孩子。

  可是阿雲,你是那麼睿智從容,怎麼就找不到一句話來反駁她呢?

  法國有個作家叫加繆,他寫過一篇寫景的散文,在大肆讚美了春天的蒂巴薩、抒發了無盡的感慨後,站在風起雲湧的山頭上,他說:「我在這裡,才明白了什麼是光榮,那就是無節制地愛的權利。」

  可見,人的光榮來自愛的權利。當你能愛,並且也有權利去愛的時候,你才能產生光榮的幸福感。正因為有著如此的權利,加繆才不由得意洋洋地繼續寫道:「這裡的一切都使我完整無損,我什麼也不拋棄,我任何假面具也不戴。」

  可是你的女兒,卻甘願被風吹落,竟說出「痛苦的時候我不會閃躲/就像樹葉甘心為風吹落」這樣的話來。其實這是林俊傑一首歌裡的歌詞,那首歌的歌名叫做《簡簡單單》,很好聽。

  你的女兒願意因為愛情,而讓自己受到損失,比方成績下降,傷心憔悴,甚至可能還要面臨同學的嘲笑,老師的怒斥……這讓我們不由也會想起曾經戀愛時的瘋狂,當然還有陷入愛情時的快樂和幸福感來。但正像加繆說的那樣,只有你有愛的權利時,你才能感受到那種幸福和光榮。而一旦沒有這樣的權利,愛自然也就成了被風吹落的樹葉、躲藏掩飾的眼淚、傷痛不已的心碎,可謂沒事找事。

  告訴你的女兒吧,既然你是一個開放的母親,你也告訴她你內心何曾沒有想過的事情——戀愛,是我們一輩子都憧憬的東西。即使當我們成年,結婚生子後,我們也是同樣喜歡著愛情這個鬼東西,我們也渴望著能一次又一次去幸福地戀愛,可現在的我們,和她的處境,卻是多麼的相同;她不能早戀,是因為學業為重,家長不允許;你不能戀愛,是因為花季已過,婚姻生活不允許。

  所以,如果下次,她再說,既然愛情美好,為什麼不讓人談時,你就說:「是的,愛情是很美好,我也很想再戀一次,你同意嗎?」

  如果她很酷地說:「你和爸爸沒有了愛情,當然可以離了婚再去談別的戀愛。」你就說:「對,我好歹有離了再戀的權利,可是你呢,你有結婚的權利嗎?既然連這個都沒有,還談個屁的戀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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