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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變易:臨時「抱」佛腳(一)


  同樣的男人,在同樣的十三歲那年,因為各自家境貧富的懸殊,所以選擇的生活道路也就有了天壤之別:一位邁進屠宰行作刀手,一位跨進洞天參禪佛學。

   這是一個跟「佛」有關的故事。

  在敘述這個關於「佛」的故事前,我先給朋友們敘述一個真實的生死變易的故事。

  1 羅漢寺裡:第一次臨時「抱」佛腳

  1968年5月30日,木易出生在四川省武勝縣。

  在認識子四以前,他僅僅是重慶某區的一個無業遊民,靠小打小鬧過日子。在他們的行話裡,小打小鬧包含著小偷小摸、硬吃軟搶等等雖然令人心生厭惡、但未必觸犯刑律的種種行為。因此,在很長一段時間,在他的生活環境裡,木易只是人們心目中的一個地痞而已,雖然小案不斷,但是卻大案不犯;反過來,他這種行為,在血盆(搶劫)裡抓飯吃的行當中,僅僅是一個伸不起皮(不出色)的小角色。

  但是,在1996年,在一個乍暖還寒的春天,木易認識了子四。於是,他的命運來了一個天翻地覆的變化。

  子四是土生土長的重慶人,出生於1974年11月1日。1992年因犯搶劫罪坐了三年半的牢。等他出獄後,已經是1995年10月份了。憑著曾經坐過牢的這份資歷,子四在重慶某區這塊地盤上,被他們那個行當裡的兄弟夥們「敬」為老大。

  1996年春節剛過,在一位朋友的引見下,木易認識了子四——子老大。

  按正常人的理解,木易比子四年長六歲多,後者喊前者為大哥是理所應當的事情。然而,在他們的行當裡是以「惡行」來排座次的,尤其是在那些集團性團夥裡更是座次森嚴,它不僅涉及到誰做老大,更主要的是利益分配:老大的油水肯定要超過老二、老三的。因此,誰的「惡行」大,誰的資歷深,老大的位置就該誰坐。子四已經坐過一次牢,這就是他當老大的資歷。

  應該說,在1996年那個乍暖還寒的春天,伸不起皮的小混混木易在初次見到子四時,是明白這一江湖規矩的。因此,當他單腿朝子四跪下,雙手抱拳,以江湖人的口吻說道:「小弟木易,投奔子大哥。今生今世,抓紅吃黑,願聽子大哥安排。」

  子四並沒多說話,他只是把嘴裡抽了一半的香煙遞給木易。這就表示同意木易入夥。

  木易趕忙接過香煙叼到嘴上。

  子四說:「兄弟,入我這個夥,就要守我這個夥的規矩。」

  子四的規矩有兩條:

  第一,任何時候,不管作案與否,身上不能帶任何兇器;

  第二,即便入室作案,只奪財不劫色。

  木易疑惑地問道:「大哥,奪財不劫色,這個我能理解。但是,身上不帶傢伙(刀或槍),人家會把錢乖乖地拿出來嗎?」

  子四拍了拍木易的肩頭,以一副過來人的口吻說道:「兄弟,這裡面的玄機你不懂。聽大哥的話,沒錯。」

  原本伸不起皮的木易自從加入子老大團夥後,頓感揚眉吐氣。他終於不再是重慶某區地盤上勢單力薄的孤家寡人了。在崇尚「惡行」的行當裡,個人的力量哪裡能跟「集體」的力量比較呢?

  開初的一段時間裡,木易倒也聽話,子四安排他做什麼,他都不折不扣地執行。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木易對子四的膽量越來越有意見,尤其是那條「任何時候身上都不許帶兇器」的規定特別不滿。在木易看來:搶劫不帶刀,威風在哪裡?沒有威風,何來效益?

  木易認為子四不是幹大事業的人。

  存著這樣一份想法後,木易便開始有意識地做分化、瓦解子四手下兄弟夥的工作。在後來的行動中,也時不時地違規地藏一把刀在身上。事實上,子四雖然憑著資歷坐到了老大位置上,但是,他的資歷也就局限在「惡行」行當裡,而對「惡行」以外的社會閱歷,卻是遠遠不能與年長他六七歲的木易比較的。因此,從鉤心鬥角的角度講,他的老大位置移位給木易,是早一天和遲一天的事情。為了檢驗自己分化、瓦解工作成效如何,在一次行動中,木易做了一個小小的試驗。

  一天,子四在他身後,他又站在兄弟夥們面前。他裝著不經意的樣子,拉開衣襟,在兄弟夥們面前露出別在腰間的獵刀。試驗的效果不僅使他十分滿意,還使他萬分地驚喜:兄弟夥們不僅沒有告發他,反而背著子老大對他豎起大拇指。有了這次成功的試驗,接下來,木易便策劃了一次「奪位」行動。

  1996年夏曆五月初一,木易提議:「我們今天到羅漢寺去發財。」

  羅漢寺坐落在重慶鬧市區,每月夏曆的初一、十五,到羅漢寺燒香禮佛的香客們絡繹不絕。在眾多的香客中,又以老年人和婦女居多。在搶劫者眼裡,他們是弱勢群體,最易得手。

  木易的提議,立刻得到了子四的同意。

  等他們到了羅漢寺,子四才發現他犯了一個非常天真的錯誤:羅漢寺地處鬧市,初一這天香客眾多,即便得手,恐怕也很難逃脫「人民群眾的海洋」。他抬頭看了看寺院大門上方筆力遒勁的羅漢寺三個字,轉身對兄弟夥們笑著說:「算了,今天就不打算發財了。乾脆,我們進廟裡頭去『舍』點財。」

  子四的意思是隨其他香客們一起進廟裡燒香禮佛,往功德箱裡捐些錢。在搶劫行當裡,許多劫匪都有這種迷信心態:一方面作惡,另一方面又將部分作惡得來的錢財捐給寺院,積造「陰功」,消弭他們在陽間犯下的罪惡。

  羅漢寺裡最莊嚴的當然是羅漢堂。

  子四帶頭第一個跪下去,在往功德箱捐錢時,他默默地禱告:「羅漢爺,保佑我只『搶奪』不『搶劫』。」

  ——在刑律上,「搶奪」與「搶劫」的性質有天壤之別,曾經坐過牢的子四是深知這一點的,這也就是子四給兄弟夥們規定的「不准帶兇器在身上、只奪財不劫色」的原因。

  木易同樣做了禱告:他祈求神靈保佑他策劃成功,做成老大。因為有了這層心思,所以,他在往功德箱捐錢時,比子四多放了好幾張鈔票進去。

  泥塑的羅漢像似乎真的見錢眼開了:木易的投資立刻得到了回報。這就是人們常說的「顯靈」了。

  等他們從羅漢寺出來後,木易忽然發現了一個他策劃中的理想目標。他急忙拉住子四的衣袖,用眼角瞟著前方一位挎著坤包的步履緩慢的孕婦,說道:「大哥,哪裡能白來一趟喲。你看,前面來了一個寶中寶(孕婦)。」

  子四略一思忖,輕輕地點點頭。

  得到子老大的同意後,一幫人立刻圍上去,攔住那位孕婦。

  就在那位孕婦驚恐莫名時,子四走到她面前,盯了一眼她圓如皮鼓的大肚子,嬉皮笑臉地問:「你懷的是太陽(兒子)還是月亮(女兒)?」沒等對方回過神,他立刻低聲威脅道:「今天兄弟們沒飯吃了,跟大姐借點錢花。」

  那位孕婦已經明白是怎麼一回事,她將坤包拉到腹前,驚恐中又略帶憤怒地說:「借錢?乾脆說是搶錢還好聽點。我這錢是送給菩薩上香的,你們也敢搶?不怕遭報應?」

  木易認為時機已經成熟,他必須冒這個風險才能做成老大。他飛快地從腰間抽出獵刀,刀尖抵到孕婦肚子上,惡狠狠地說:「你要是敢吼,我就殺你肚子裡的太陽和月亮。快點,乖乖地把錢拿出來。」

  木易的舉動不僅嚇壞了孕婦,也將子四的一張臉駭的煞白。當他們得手並迅速消失後,子四的耳畔似乎老是迴響起那位孕婦憤恨的詛咒:「你們會遭報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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