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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天籟的柔美面前:一路「訴」訟(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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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三次「訴」訟:31歲…… 等到杜木刑滿釋放後,已到了1991年年底。那時候,曉月早已大學畢業,分配到重慶某公司工作。 不過,曉月依舊待字閨中,等待著那一份緣。 也許你會輕易地想到杜木身上去,如果是那樣,就大錯特錯了。 自從若干年前那個柔美的天籟之夜過後,杜木今生今世就再也沒走進過曉月的家門,儘管那道木門裡曾經裝下過他與曉月的傳奇。當然,曉月也從未邀請過杜木再次「光臨」她的家。畢竟,在小偷與大學生之間,存在著巨大的鴻溝。但是,這並不影響他倆之間的友誼——我是指那種「中性」友誼,那種沒有生死之交的基礎、沒有利益均沾的交易、不會為對方的沉浮大悲大喜的友誼,純粹就是四個字:輕鬆、放心。 杜木出獄沒幾天,就接到曉月的電話。 她說:「約好時間、地方,在哪個地方見一面。我好久沒聽你吹牛了。」 杜木想了一下,說:「星期天,在南溫泉,好不好?」等曉月同意後,他又接著說道,「你是瞭解我的情況的喲,我剛下山(出獄),還沒找到錢。這次,要用你的錢喲。」 曉月在電話裡高興地笑了起來,「我以為幾年牢把你坐虛偽了,原來還是耿直嘛。」 在曉月看來,杜木能夠將自己的窘迫狀況如實告訴她,這是對她的信任,因此,她感到很高興。 在南溫泉,他們見了面。 曉月發現幾年不見的杜木長高了,成了一個英俊的青年了。她笑著說:「人長標緻了嘛。」 杜木開著玩笑:「你越來越漂亮了。為什麼還不嫁出去?」 「我就是一輩子嫁不出去,都不會選擇你。」 杜木故意裝出一副傷心不已的樣子,一隻手掌捂住胸口,「哎喲,受傷的總是我。」 曉月有些著急地說:「你快點給我講,山上(監獄)的生活到底如何?要講真話,不許亂說。」 於是,在南溫泉,在他倆整個的旅程中,曉月與其說在觀察風景,不如說隨著杜木的思路進入了一個對她而言完全陌生的世界。 一個勞改犯的世界。 中途,曉月打斷了杜木的話,驚異地問道:「我為什麼越聽越像部隊了?」 「對的。」杜木解釋道,「山上(監獄)是實行軍事化管理。當兵的叫服役,我們叫服刑。」杜木不好意思地撓著頭皮,「不過,人家是保家衛國,我們是洗心革面,性質完全不同。」 曉月依舊驚異地問道:「山上(監獄)的稱呼跟外面有什麼區別呢?」 「區別太大了。」杜木說,此時此刻,他覺得自己在曉月面前就像一位社會學教師一樣,「外面互相稱同志,裡面叫同改;外面碰到公安人員稱員警,裡面叫管理;外面稱強姦犯,裡面叫么三九(刑法第139條);外面稱毒犯,裡面叫六二六(每年的6月26日是國際禁毒日);外面清點人數叫點名,裡面叫清缽;外面稱女勞改犯,裡面叫……」杜木的臉紅了一下,「我不好意思說出口。」 「哎呀,你真的很討厭。」曉月著急地催促起來,「快點講,快點講。」 杜木猶豫了一下,還是說了:「×犯。」 沒料到曉月一聽到那個×犯,竟然一下子蹲到地上笑起來,眼角裡還笑出了淚花。她一邊笑一邊說:「笑死人,真是糟踏女娃娃。要改,要改,這個稱呼要改。」 杜木開心地說:「我說你才笑死人。山上(監獄)全都是這樣稱呼,怎樣去改?」 那個星期天對杜木和曉月來說,都是開心的。曉月一路聽杜木述說那些完全陌生的勞改生活。這是曉月過去在大學裡學不到的,在現在的公司裡也是學不到的。他倆在旅途中的關係很奇怪:晃眼看去,似乎是一對談笑風生的情侶;但是仔細觀察,他倆卻又聯手都沒有牽一下。說實話,生活中這類現象很多,並不奇怪。奇怪的是,他倆「作惡」的開端,居然會演變成今日的純潔友誼。 分手時,曉月給了杜木五百元錢,善意地說:「你剛從山上下來,沒得錢。我呢,也不是肥婆,只有這一點點能力了。」 這五百元錢是很讓杜木感動的。對曉月,對這位雖然年齡比他大好幾歲但依舊單純天真的姑娘,他有一種發自內心的敬重。 日子過得很快。 1994年3月中旬的一個下雨天,杜木打電話約曉月到重慶某飯店聚一下。這是他倆最後的一次見面。在飯桌上,杜木將一個信封推到曉月面前,說道:「聽說你馬上要結婚了,這裡面是五千元錢,算是我的一點心意。」 曉月要結婚的事是她在電話裡告訴杜木的。她說:「我對這樁婚姻不滿意。不滿意也要嫁。再不嫁人,將來就真的嫁不出去了。」 曉月將信封推還給杜木,「哪個要你的錢?你連單位都沒有。我有單位管著,生活沒有問題。」 杜木這才發現曉月情緒低沉,似乎顯出一種黯然淚下的樣子。他調侃著問:「馬上要做新娘子了,還有什麼不高興的呢?」 曉月轉頭望著窗外的雨境,望著那些頭頂雨傘的人們在車流中間急匆匆地穿來穿去。許久,曉月回轉頭,用一種杜木從來沒見過的眼光看著他,幽幽地說道:「我真羡慕你是男兒身,你好自由。哪裡像我,在家裡父母親要管,在學校老師要管,在單位老闆要管。唉,到了出嫁的年紀,親戚朋友、左鄰右舍要管;過幾天嫁出去了,又要受他人管……」 杜木急忙安慰道:「有人管著比沒人管好。像我這樣沒人管,跟浪跡天涯的盲流有什麼區別?」 沉默了許久,曉月用一種無可奈何但是卻很堅決的口吻說道:「我們以後可能沒有聚會的機會了。我嫁給人家後,就不會像現在這樣自由了。」 杜木神情木然地望著曉月,他的心情一如這個烏雲低沉的雨天。 他們走出飯店,杜木為曉月招了一輛計程車。他望著曉月鑽進車廂,隔著玻璃窗擺擺手,又望著那輛紅色的計程車一路開進雨霧中。他這才猛然想起:他與曉月的分手,竟然聯手都沒握一下。 1994年8月,因犯故意傷害罪,杜木被第三次提起「訴」訟:他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監外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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