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吳越品水滸·品人篇 > |
| 二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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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練這個官兒,在宋代本來是管軍隊訓練的,勞改營也歸他節制,但不是勞改營的主管領導。他暗地裡引來一個自己的親信蔣忠。此人身高九尺--宋朝的九尺,相當於今天的六尺半,是個身高兩米多的大漢,所以外號叫"蔣門神"--不但有一身好武藝,而且善於相撲--也就是摔跤。他來到快活林,一頓拳腳把施恩打跑,強佔了施恩的地盤。這叫什麼行徑?這叫強者還有強中手,是大魚吃小魚,是黑社會惡勢力的互相廝拼! 施恩把自己被排擠的情況都說清楚了,要武松去給他報仇:打敗蔣門神,把酒店奪回來。武松當過都頭,不應該不懂得這是"黑吃黑"的行徑吧?如果他是個懂得法律、懂得正義的人,他應該堅決地拒絕。但是武松出於"義氣"--什麼義氣?不是正義之氣,而是好酒好肉招待的酒氣和肉氣,不但居然一口答應了,還和施恩結拜為兄弟,投靠了黑社會勢力,給黑社會老大做幫兇。從此武松被扯進了黑社會的互相攻擊,陷進了是非冤仇之中,也引發了他後來的不分好歹,為報復而殺了張都監一家男女大小十五口,造成一宗大血案。 幫一個黑惡勢力去打另一個黑惡勢力,當然不是什麼值得稱讚的"英雄行為"。但是施耐庵出於鼓勵造反的目的,偏偏把這種黑吃黑行為描寫成豪氣萬丈的"英雄業績"。幾百年來,讀者一提起"快活林醉打蔣門神",都是用稱道、贊許的口氣去表揚武松做得對,做得好,稱讚武松是"大英雄";卻沒有站得更高一些,從本質上看問題,沒有從是非善惡上分析問題,沒有認識到這是黑吃黑。所以作者在這一回書中,為了突出武松的豪情和"英雄氣概",特地用濃墨重彩描寫了武松到快活林去的一路上如何豪飲:每過一處酒店,就喝三碗酒,前後一共喝了三十五六碗--大概有十幾斤的樣子。還說他"沒酒沒本事,有一分酒,就有一分本事,有十分酒,就有十分本事"。--這一回喝的,當然不是景陽岡下的"透瓶香"六十度白酒,大概只能是黃酒了。要不然,最大的酒量,也不可能喝十幾斤白酒;即便真喝了,也一定會爛醉如泥,那就不是"武二郎醉打蔣門神",而是"蔣門神怒打醉武松"了。 打鬥的結果,是蔣門神大敗虧輸,跪地求饒。從書中的描寫看,打敗蔣門神的過程僅僅用了一招"連環鴛鴦腳"--也就是一腳接著一腳地踢。這樣描寫,似乎說得太簡單也太短促,把蔣門神說得太無能;絕不像戲曲、電視劇特別是山東快書等打得熱鬧、說得熱鬧。--《水滸傳》中的打鬥,大都寫得很簡單,三拳兩腳,就結束戰鬥。其原因,大概第一是施耐庵不懂得武術套路,不善於發揮;第二是當時還沒有"武俠小說",沒有大肆描寫武功的習慣。試看今天的金庸、古龍、梁羽生,其實一個也不懂武術,所描寫的打鬥,無非是想當然而已。 緊接著"醉打蔣門神"下面的一回書,就是蔣門神答應三個條件:一、把酒店還給施恩,二、請來快活林的頭面人物都來給施恩陪話,三、交割清楚以後,自己連夜離開快活林。--從此施恩"重霸快活林",不但酒店比往常增加了三五分利息,"各店裡並各賭坊、兌坊,加利倍送閒錢來與施恩"。什麼"閒錢"?還不是各店家做生意賺的血汗錢、妓女們出賣皮肉賺的眼淚錢!也就是說,邪惡勢力爭鬥的結果,倒楣的還是老百姓,至少是那些買賣人家和過往客商以及妓女及流浪藝人。武松醉打蔣門神所使用的方法,特別是收回酒店以後所使用的"陪話"手段,都是黑社會幫派所慣用的流氓行徑,沒什麼可以值得稱道的。充其量不過是幫助這個惡人打敗了另一個惡人。--當然,施恩"重霸快活林",只是暫時的勝利,很快他和武松就都要遭到報復了。 "武松醉打蔣門神"這一回書的最大誤導,是讓讀者誤認為武松的行為是"義舉"--是出於"義氣"的義舉,是出於"正義"的義舉。實際上,這一次行動,和"義"字根本就不沾邊兒。武松這一次的所作所為,最多不過是沒有是非、沒有原則的"江湖義氣"罷了。--《水滸傳》中,像這樣的誤導,可不是一處! 《水滸傳》作者一方面固然沒有隱瞞施恩的真實背景和身份,一方面也因為武松是個英雄人物而把這件並不光彩的狗咬狗鬥爭塗上了一層亮麗的色彩,並不公正的天平,明顯向施恩一方傾斜。 我們不妨來一個"易位思考":如果蔣門神霸佔了快活林酒店之後,又被施恩帶領亡命之徒奪了回去,無路可走,流落到了十字坡,和武松相遇,說起自己的經歷來,當然要說施恩的許多不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是非不分的武松,是不是會幫著蔣門神去打施恩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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