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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17.魯達拳打鄭屠,既不英雄,也不好漢,更無必要

  魯達魯智深,是《水滸傳》中性格最突出的人物,也是一個家喻戶曉的水滸人物。凡是讀過《水滸傳》的人,無不為他的豪情萬丈、義薄雲天所感動。金聖歎按高低上下四個等級,品評了三十個水滸人物,其中第一個"上上級人物"是武松,第二個就是魯達。--如果從"仗義"二字著眼,我認為魯達的檔次應該比武松更高一層。

  魯達粗獷正直、嫉惡如仇的性格,呼之欲出;寫他三拳打死鎮關西,語言十分洗煉精彩。《魯提轄拳打鎮關西》和《武松打虎》,都曾經被選進初中語文課本裡。這個人物之所以被多數人特別是弱勢群體所喜歡,並不是他那粗魯的性格受人崇敬,而是他"以強扶弱"的俠義行為給多數人出了氣。

  魯達的個性非常鮮明,是一百單八將中最講朋友義氣的人。這個人具有"俠意識"和"霸意識"雙重人格,但是基調是善良的。只是性格粗魯,對他不喜歡的人,使起性子來,簡直不可理喻。他的"義氣"藏在心中,不掛在嘴上。對比宋江滿嘴仁義道德,卻盡幹不仁不義的壞事,給人一種極強烈的反差、極鮮明的對比。--這個人物,在南宋時代的《大宋宣和遺事》中,只有"反了和尚魯智深"這七個字,對於他的出身及為什麼"反了",都沒有任何交代。可見關於"拳打鎮關西"、"大鬧文殊院"、"大鬧野豬林"等等膾炙人口的故事,都是在元代經過千口百舌的群眾創作逐漸形成的。

  從道理上說,他身為提轄,而且是小種經略相公專門從他父兄那裡"討"來協助他的副手或助手,權力很大,在渭州地面,也算是個"響噹噹"的人物。如果小種經略相公相當於"邊防軍司令",那麼魯提轄大概就是一個"營團級"的軍官;而鄭屠不過是一個屠戶,在金老兒的眼中,他算是個有錢有勢的"大官人";但在魯達的眼中,他不過是個"豬狗一樣的人"。兩人的地位和實際勢力,都是無法比擬的。因此,魯達具有"官"和"俠"兩重身份。他遇見"不平之事",完全可以用"官本位"和"清官意識"這個優勢來擺平。從書中可以看出來,鄭屠在渭州之所以有勢力,正是因為投靠了小種經略相公。魯達如果只想救金翠蓮,而不想懲處鄭屠,只要向小種經略相公說一聲,甚至用不著去說,只要他自己出面,大喊一聲:"鄭屠,你小子辦事不地道,金翠蓮的事兒,洒家管定了!"鄭屠就會喏喏連聲,立刻遵命照辦的。如果他不但要救金翠蓮,還想懲處鄭屠,事情可能就要麻煩一些。那麼,魯達為什麼不利用他的"有利因素",卻迷戀自己的拳頭,要用武力去教訓這個"潑才",以至於失手出了人命呢?這裡可能有兩個原因。

  第一,有"大俠意識"的"先決因素"在起作用。"清官們"辦事,靠的是權力;"大俠們"辦事,靠的是武力。權力是一個整體概念,會有許多"橫向"的糾葛。比如要想懲治鄭屠,魯達必須先彙報,後請示,也許還要拿著"八行書"到府尹衙門去看人家的臉色。而所有這一切,對"大俠們"來說,都太麻煩,太囉嗦,甚至還有"官官相護"、"人情難卻"之類的攔路虎出來阻擋。因此,要想"快刀斬亂麻",快速處理這一類"仗勢欺人"的事情,絕沒有同樣用"仗勢欺人"的辦法來得直截了當。--他去找鄭屠,本來不想打死他,只想教訓教訓他。不想下手過重,竟出了人命了。

  第二,還要考慮到魯達是個粗人,又是個軍人,辦事講究麻利脆快,不喜歡拖泥帶水,更不喜歡自己能解決的問題,推給上級去處理。實際上,魯達已經把金老兒父女打發走了;他本想過兩個時辰以後,再到鄭屠那裡去"通知"他一聲:"這件事情,老子已經處置過了。像這樣的事情,你小子以後少辦點兒!"想來鄭屠懾于的魯達威勢,加上自己以後還要依靠小種經略相公開店做買賣,估計也只能喏喏連聲,不敢髭毛奓翅兒的。偏偏魯達那天想搞點兒"黑色幽默",來到鄭屠的櫃檯前,既不打,也不罵,卻想出一個"遊戲"來,要鄭屠親自去切什麼"精肉臊子①"、"肥肉臊子"和"寸金軟骨臊子",其目的,分明是想"消遣消遣"他。這個時候,鄭屠也沒有想到魯達是專門來"教訓"他的,只以為他是搞"惡作劇",是來"消遣"他。直到"臊子雨"降落到他身上,這可是任何人都無法忍受的侮辱,何況還是當著那麼多夥計的面,他終於忍無可忍,只得起來反抗了。可惜,自己力量不濟,打不過人家。後來雖然也曾經求饒,但是到了這個地步,人家可就不饒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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