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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


  桂子只探過一次監,以後就只「送牢飯」;食物豐盈,而且還有香煙。

  「別的囚犯,不可能享受這樣的待遇;你是日本紳士,例外優待。」看守長意味深長地說:「你很有錢。」

  有錢不能買得自由;宮崎有許多話要跟親近的人說,所以央求看守長:「請通知松尾旅館的老關娘,讓他來看看我。行不行?」

  「這很抱歉。」看守長老實答道:「因為你的罪名很嚴重,我們奉令不准你接見任何人,也不准從外面傳信進來。不過,你有信要送出去,我們可以遞。」

  顯然的,這是要套他心裏的話,偵察他的關係;不論寫給什麼人的信,都會檢查,甚至能不能遞到收信人手中,亦未可知。宮崎識破機關,廢然而止。

  「那末,」他又問,「什麼時候審問呢?」

  「不知道。現在正在調查。」

  「調查!」宮崎突然衝動,咆哮著說:「調查個鬼!康有為狼心狗肺,恩將仇報;看我出獄以後,饒得了他。」

  「你不要這樣!你的嫌疑已經很難洗刷;這樣對康有為仇視的態度,只有使你的嫌疑更重。」

  看守長這幾句勸解的話,確是善意;宮崎省悟了,靜下心來細想一想,覺得最聰明的辦法,莫過於保持冷靜,一切忍耐。

  於是武士道的戒律在身上開始發生作用,端然默坐,用背誦往哲先賢的嘉言讜論,去打發度日如年的辰光。

  ***

  第三天近午時分,有了開審的消息;宮崎為了表示從容不迫、禍福不縈於心的修養,好好梳洗了一番,換上他最好的一身衣服出庭。

  使他感到安慰的是,日本駐新加坡的副領事,帶著通譯也在法庭中;雖然是旁聽性質,未能交談,但對他來說,無論如何是一種安定的力量,因而越發昂起了頭,顯出那種視死如歸的態度。

  但是,他所受的待遇,卻令他惱怒;左右兩名警察緊緊挾著他的手臂,身後又有兩名士兵監視,彷彿當他是個暴戾的亡命之徒,一言不合,就會當庭刺殺審判官似地。

  「哼!」他冷笑著張目四顧:「何用如此?」

  審判官沒有理他這話,開始問姓名、國籍、到新加坡來的目的。話跟拘捕的警察,在旅館中所問的一樣;他亦拿以前答過的話,再說一遍。

  「你這一次旅行,為什麼要帶這麼多錢?」

  「咦!」宮崎用詫異的語氣答道:「漫遊世界各國,難道可以乞討而行?這不是天下萬國的奇聞!」

  「你家很富嗎?」

  「不!一貧如洗。」

  「喔!」審判官帶著譏刺語氣:「這樣說起來,你的錢是從天上掉下來的。」

  「審判官要知道,我雖窮,我的朋友不窮。」

  「那末,你的錢是你的朋友的?」

  「是。」

  審判官縐著眉想了一下:「你的朋友為什麼送你這麼多錢?你許了他什麼利益?」

  問到這話,便意味著疑心這筆鉅款,就是買出他來行刺康有為的代價。宮崎理解到這是整個審判中最關緊要的話,便正色答道:「利益的交換,是商人的行為;日本的武士中,沒有這樣的事!資財相通,緩急相扶,是武士分所當為;也是我們日本立國的精神。」

  英國籍的審判官聽完了譯文,深為困惑;轉臉向日本副領事求證。

  「是的,他所說的是實話。」

  審判官點點頭,轉臉又問:「那末,你在旅途中,何以又帶著刀?」

  「日本刀代表『大和魂』,武士不管到那裏,都要帶著的。」

  審判官又向副領事求證,得到的答覆,也依然有利於宮崎。這一來,審判官的態度不同了;下令退庭還押。

  等押回監獄,看守長接踵而至,向宮崎道賀,說審問的情形很好,一定可以很快地獲得無罪的判決。宮崎自然欣慰,痛飲長吟,做了一夜的好夢;夢見與桂子繾綣終宵。

  第二天一早,看守長又來傳喚,宮崎以為可以出獄了;到了法庭,不覺詫異,坐在審判官席上的,竟是新加坡的總督。

  「你認識孫逸仙嗎?」

  「認識。」

  「是在那裏認識的?」

  「五年前在橫濱。」

  「有個勞倫·摩根,你也認識嗎?」

  「是的,他是同情中國革命黨的英國人,我由孫逸仙介紹,跟他認識。」

  接著,新加坡總督又問了許多人,有識有不識,宮崎一一據實回答。

  「現在,」總督抬一抬身子,提高了聲音,顯得他要問的話很重要,「我問你一句話,你必須實說:你是不是受了清國政府的收買,來暗殺他們的革命領袖?」

  宮崎一聽這話又衝動了,厲聲答道:「在我入獄之前,中國革命領袖有兩個,一個孫逸仙,一個康有為,我曾經對他們寄予深厚的同情,怎麼說我會受清國政府的收買?我知道,這是冒牌革命領袖康有為的無恥誣賴。」

  總督很有修養,並不因他咆哮公堂而有所不悅,又問了些別的話,宣示第二日宣判。

  宣判的結果是放逐五年。意思是驅逐出境,五年之內,不准進入新加坡。有此結果,也可意滿意了;宮崎鞠個躬出庭。清藤幸七郎也同時無條件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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