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高陽 > 同光大老 | 上頁 下頁 |
| 四八 |
|
|
|
至於剛毅傳諭,與口敕有出入,其為善意或惡意,須視事實而定。倘或確無咎愆,或上意無他,則剛毅如此傳諭,即是有意折辱,但張蔭桓其時已頗失慈禧之意,所以剛毅所謂「有恩旨」云云,實為衛護。既有恩旨令其改過自新,則此次之咎,已有了斷,他人再有參劾,即不得重論其過失。張蔭桓當然心知其意,只是對不諳朝廷規制的候補作欺人之談,裝點門面而已。 王文韶早在沈桂芬時代,即曾入樞,以雲南報銷案而斥逐。此次由直督內調戶部,入直軍機,即為翁同龢的一缺一差,南人罷而南人補,所以安撫南士。榮祿則外放直督,坐鎮北洋,遙制帝闕。慈禧老謀深算,早有佈置,維新變法,如能逐步推進,或者有一半成功的機會。妄想發動武裝政變,即令袁世凱不告密,亦未見得會成功。如果張蔭桓仍在其位,則在康有為指使之下的輕舉妄動,必無實現的可能。 張蔭桓又談其得罪慈禧之事: 余去歲奉命出洋時,內大臣某語余曰:歸時須以外洋新奇寶物獻太后。餘記之不敢忘。差竣,遂備鑽石串鐲一副,配以祖母綠帽花一顆,裝潢獻太后,此帽花系餘前在法京拍賣法總統御用三物,色極蔥茜,複恐皇上見怪,亦備金剛鑽鐲一副,紅寶石帽花一顆,先獻皇上。 上諭曰:太后處有否?餘對曰:有。皇上曰:汝將此並呈太后,朕自可得。 餘遂具折托立豫甫呈進,豫甫告之李總管,即李蓮英,外人所稱「皮小李」者也。時總管方沐發,急竣事,易衣入奏,奉懿旨著抬進去,蒙太后賞飯,飯畢謝恩,見皇上在太后側,捧一盒走而去,知系所獻物也。 余獻此,兩宮甚喜,且常服禦,後伺探近臣云:太后嘗言紅帽花較佳耳。 當余出宮時,有內臣謂餘曰:李總管亦須送物,事始周到。余倉卒無以應,擬俟補送,後竟忘記,遂開罪於彼。此次之禍,未必疏忽之咎也。 此事亦見《庚子西狩叢談》,作者吳永曾受知于張蔭桓,所記較《驛舍探幽錄》為詳。吳永說: 張公得罪之由,曾親為予言之,謂實受李蓮英所中傷。其自英使回國時,曾選購寶石兩枚,預備進奉兩宮,一為紅披霞,一為祖母綠,足充帽准之用。 歸國後,乃以紅寶石進之德宗,祖母綠進之太后。論其價格,綠固遠勝於紅也,但通例京外大員進奉,必經李手,即貢呈皇上物品,亦須告由李呈明太后過目,方始進禦,因此另備一分,為李經進之代價,大抵稍遜於貢品,而相去亦不能遠。 彼時侍郎眷遇方隆,平日高才傲氣,于李殊不甚注意,本已不免介介,此次又一無饋贈,若有意為破成例者,故銜怨至深,而侍郎固未之知也。進呈時,太后方拈視玩弄,意頗歡悅,李特從旁冷語曰:「難為他如此分別得明白,難道咱們這邊就不配用紅的麼?」蓋通俗嫡庶衣飾,以紅綠為區別,正室可被紅裙,而妾媵只能用綠,太后以出身西宮,視此事極為耿耿,一言刺激,適中所忌,不覺老羞成怒,遂赫然變色,立命將兩分貢物,一律發還。 按:慈禧一生引為莫大憾事者,即是母以子貴,雖稱太后,實未正位中宮,身份不如慈安,更不如穆宗之後「嘉順皇后」。相傳穆宗病亟時,與後相泣而語,為慈禧所聞,以惡婆婆的姿態出現,拉住皇后的頭髮,作勢欲責,嘉順皇后恐受辱,口不擇言地說了一句:「我是從大清門抬進來的。」意思是希望慈禧顧全體制,豈知益攖其怒,傳杖欲辱皇后。穆宗受驚,因而轉為「痘內陷」,終致不起。 李蓮英一句冷語挑撥,確能產生極大的作用。至於張蔭桓平時往來人物,起居豪奢情狀,李蓮英無不備知,並不足怪。張蔭桓住東城錫拉胡同,此處有一家很大的淮揚館子,東主即是李蓮英;要偵察張蔭桓的行動,是非常方便的。 吳永又記: 此消息既已傳播,當然必有投井下石之人,未幾即以借款事被參。太后閱奏,立遣緹騎傳問。侍郎方在家居,忽有番校四人,飛騎登門,口稱奉旨傳赴內廷問話。 當即督促起身,乃匆匆冠服上車,兩人騎馬前後,餘兩人露刃跨轅外,一如行刑劊子手,即將押赴市曹者。侍郎謂此時實已魂魄飛失,究竟不知前抵何處。乃番校沿路指示,竟一徑趨向禁城,直至東華門下,始知尚有一度審問,當不致立赴刑場,然心中忐忑,轉以益甚。 下車後仍由番校押導入內,至宮門外,已有兩內監守侍,番校前與致詞,一如交割罪犯者。當在階下立候,未幾傳呼入見,太后盛氣以待,詞色俱厲,致不敢盡情剖白,只有碰頭認罪,自陳奉職無狀,仰懇太后皇上從重治罪。 仍摘要勉剖一二語,幸剛中堂在旁,乘間指引開脫曰:「這也無須深辯,現奉皇太后皇上恩典,你只須有則改之,無則加勉,下去。」 予見太后無語,始碰頭逡巡退出。至宮門外,已不見有人監視,隨步行出東華門,覓乘原車還寓。途中神志恍惚,乃如噩夢驚回,天地改色,一天雷雨,幸而無事,居然重見妻孥,此誠意料所不及者。然寸心固怦怦然,針氈芒刺,不知何時可釋也。 次又談德國亨利親王覲見事,其言如此:夏五月德國親王覲見,特聞朝廷接待禮儀,頗極優異,德藩意氣驕縱,居之不疑,外間傳說異辭,究竟若何情形,當時均由總理衙門核議,事皆目睹,其詳可得聞否?張長籲一聲,不禁拍案而言曰:我所以受謗之原,半由於此。說起令人可歎。初德藩有遊歷中國之信,我與同官商議,外國章程有出使遊歷各國者,各國接待與否,均聽其便,此事亦當請旨定奪。嗣奉諭旨接待,著會議,我即向德使商量,據云:此系我國親王,與尋常使臣不同,中國既允接待,一切禮儀,當從優異。 我旋即奏明皇上,彼時聞德王至閩、粵等省,乘坐黃轎,此節是我主議不行,旋議定用綠轎黃絆,臨時慶邸、禮邸,迎至城外,一面電知北洋大臣迎送如儀。旋又奏明太后,太后聞奏,因欲先見德藩,我奏以外國使臣入覲,理宜先見皇上,太后諭謂德藩此來,並無國書,與使臣不同,皇上亦可在我處同見,見時令走廊子不賜坐,當時將此諭奏知皇上。 先是皇上欲在偏殿接見,經我奏陳,平日使臣覲見,尚升正殿,此次尤當優待,皇上允奏。至是聞太后欲與同見,意頗不懌,我下來後向德使通知,惟不賜坐一節,再三為難,我告以皇上在太后側,亦系侍立,爾國親王不尊似我國皇上,議至此,未定而散。 嗣聞有某翻譯向德使陳說,便亦應允,於是傳集工匠,收拾樂壽堂,殿坐備極華麗,共費銀七萬餘兩,陳設寶玩時有古窯瓶一個,內府當差者不慎,落地跌碎,太后動怒,將內府各官,降調有差,因此咸怨我迎合聖意,使伊等受累,太后怒我,未必非伊等浸潤所致也。 |
| 學達書庫(xuoda.com) |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