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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


  「倘或太傅的用意,真是要想在這上面挑老師的毛病,那可是徒勞無功的事,老師奉公守法,決不會欠賦不完。」

  「話是不錯。」唐安因為親見太傅的怨毒,便不似宋邑那等放心,「就怕有心羅織,防不勝防!」

  「堂堂太傅,年高德劭,也會故意羅織罪名,陷害好人嗎?」宋邑訝然相問。

  這話叫唐安很難回答。親身見聞,感受不同,這件事非常理可測度,要怎樣才能跟宋邑說得明白呢?他這樣想著,內心萬分焦灼,竟有些坐立不安了。

  這外表的神態,宋邑是看得很清楚的,若非事態嚴重唐安不會如此,於是他心里也發了慌,低聲問道:「可有什麼方法替老師兔禍?倘要錢,我來設法。」

  他的意思要是行賄。唐安搖搖頭答道:「太傅的態度如此,誰敢納賄徇私。不過,」唐安忽然有了主意,「錢,還是有用的。我們趕緊設法去查一查,倘或老師在臨淄的那幾年,有積欠未完的『算』賦『更』錢,替他完了,這倒是釜底抽薪之計。」

  談了半天,總算談出了一個正確的結論。宋邑深以為然,並且自告奮勇,願為老師奔走。他是臨淄的土著,熟悉的人多,所以很順利地就找到了他要找的人。

  這個人姓胡,是臨淄南鄉的「嗇夫」……十里一亭,十亭一鄉,鄉的「嗇夫」,管訴訟與賦稅。淳于意在齊國作官,以及後來從陽慶學醫的那些年,家佐臨淄南鄉,因此要瞭解淳于意是否欠了賦稅,非找這個胡嗇夫不可。

  聽宋邑道明來意,胡嗇夫笑了,「巧得很!剛剛治粟內史也派了人來查倉公的戶簿。喏,」他指著置在屋角的一大堆簿書說:「都在這里。你自己去看,還是我告訴你吧!」

  「倉公原籌淳于,十九歲遷到臨淄,三十二歲遷到陽虛。前後在臨淄住了十四年。」

  「可曾欠賦?」

  「倉公怎會欠賦!」

  這話使宋邑覺得安慰,但是,「總還是麻煩你查一查,弄個確實的好。」他謙抑地致歉:「有瀆清神,萬分感激。」

  宋邑替這個胡嗇夫看過病,與一般的交情不同。所以查起來雖很費事,胡嗇夫還是欣然照辦。

  首先要查「算」賦。這是論人頭計算的丁口賦,自十五出賦,到五十六歲為止,無分貧富,男女一律、每人每年納賦一百二十錢,稱為「一算」;賈人奴婢加倍。未成年的,自七歲到了十四歲納「口」賦,每年每口二十錢。淳于意在緹縈四歲那年,就已移居陽虛,但又在臨淄納了四年賦,直到他三十二歲決心久住陽虛為止,逐年清查,一銖不少。

  「還有什麼?」胡嗇夫又問。

  「還有『更』錢」

  「那不須查得的。若是未曾『踐更』,當年就不得過。」

  「為期確實,還是查一查的好。」

  「那也方便。」

  「更戍」只是淳于意一個人的事,查起來是比較方便。男丁自二十三歲起,每年戍邊之夫,不願去的出錢三百,名為「過更」。還有地方上的勞役,每人每年輪值一個月,輪到的時候,也可以出錢兩千,雇人代替,名為「踐更」。更戍大事,丞相的子侄亦無例外。如果當時點傳不到。也不繳納「更錢」,立即可以被捕治罪。簿書上記載,淳于意在臨淄的十四年,有兩年是親自「踐更」,其餘都照例納錢,兩年親服勞役,想來必是境況不好,拿不出兩千錢的緣故。

  整個情況都弄明白了。清清白白,一無瓜葛。宋邑拜謝了胡嗇夫,興匆匆地轉往唐安寓所,把查詢的經過,都告訴了他。

  這總算是一個可以令人安慰的消息,然而太傅怒氣不平,還是麻煩。師弟兄倆商量著,下一個步驟該當如何?

  「府里我已托了人在那里,若有消息,立刻會來通知。」唐安停了一下說,「我的意思,想請你再辛苦一趟,到陽虛去面見老師,把這里的情形,細細一說,看老師是何主張?倘或見機,到臨淄來替太傅陪個罪,一天陰霾,都可消除。」

  「你不是說,太傅頗為負氣,這樣就是老師來了,也不見得有用。何況,老師的脾氣,寧折不彎,你是知道的。」

  唐安默然。好久才說:「我怕的是不早告訴老師,將來事情弄得不可收拾,老師會怪你我耽誤了事機。」

  「若有必要,我自然不憚此行。只是——」宋邑很謹慎地說:「凡事要謀定後動。像上次一樣,一方面說是遠遊河朔,一方面又托陽虛侯作書請托,明明見得遠遊的話是撒謊,這不是弄巧成拙嗎?」

  「對!」唐安深深點頭:「對!你這一說,倒是提醒了我。我不勸老師來,一來,恰好自投羅網。」

  「我看,也不必急在一兩天。太傅到底是怎麼個意思,得要弄個明白。否則,告訴了老師,只是讓他著急,於事無補。」

  唐安同意了他的見解,靜待事態演變。為了打聽消息,不是他輪班待命的日子,也到府里去坐著。他的人緣不壞,加以侍醫的身分,上上下下都有求教他的日子,所以要打聽一點什麼,比別人方便得多。治粟內史覆命的經過,唐安在第二天就知道了,據說太傅聽取了報告,並未作何表示,以後一直也沒有聽見他提及此事。多半是一場虛驚!唐安這樣在想。

  然後有一天,太傅的一個侍從,特地來覓唐安,把他拉到一邊,悄悄說道:「太傅昨夜讀了好半天的《九章之律》,不住在說:不相信找不到一條律來治他的罪!這個『他』,怕是指的倉公。」

  「喔!」唐安定一定神,問道:「你看太傅,在《九章之律》中,注意的是哪一律?可是《戶律》?」

  「這倒不知道了。」

  「承蒙關愛,心感萬分!」唐安深深一拜:「還要請你多費心,有什麼消息,多隨時賜告。」

  那侍從是個忠厚明理的人,他表示欽佩倉公的正直清廉,也不以太傅的負氣遷怒為然,所以滿口應承,倘有任何不利淳于意的消息,一定用最快速的方法通知唐安。同時建議,最好先把《九章之律》細細研究一番,看看有什麼罪名加得到淳于意身上的,可以事先防備。

  《九章之律》出自已故的相國蕭何的手筆。四十年前,群雄爭霸,高祖先破咸陽。從龍將士,爭著接收秦國的金帛財物,只有蕭何接管了秦國丞相府所藏的圖籍文書,特別珍視天下的戶籍和歷年的法令。秦法多如牛毛,苛於猛虎,於是蕭何建議高祖,召集關中父老,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束縛一解,關中歡聲雷動,為高祖爭取了廣大的民心,這就是蕭何從龍入關的第一功。

  到定國以後,三章的約法自然不夠用了。蕭何把收自秦丞相府的列國成文法典:韓國的《刑符》、楚國的《憲令》、魏國的《法經》等等,取來逐部研讀。發覺李俚所用的《法經》,集列國刑典的大成,相當完備,於是以《法經》六篇為根據,參照秦國的律法。斟酌當時需要,制訂了一部法律,分為盜律、賊律、國律、押律、雜律、具律、廄律、興律、戶律,共計九篇,稱《九章之律》。

  不過,「九章之律」,若非司法的吏,不容易作正確的解釋,加以還有天子隨時所下,補律法不足的「令」,要合在一起看,才能明白究竟。這些工作,都不是作醫士的唐安和宋邑所能擔負的,他們會合在一起,一連三天,每天由清晨到深宵,讀律讀得頭昏腦脹,依然不得要領,只好廢然罷手。

  再下一天該當唐安的番期。一早到府,就有同僚告訴他說,這兩天齊王的病勢,越發不好,氣喘和頭昏都已加劇,夜眠不安,倦怠易怒,而且口渴尿多,身上無故作癢。

  「這不是『消渴病』的徵象麼?」唐安訝然相問。

  「正是這話。」那位姓劉的侍醫放低了聲音說:「病勢是火上加油,就令師來了,也是無可措手。為了不叫王太后和太傅著急,不宜說破。」

  諱疾忌醫,尚且不可,而諱疾又出於行醫的人,更為荒唐。唐安心里大不以為然,但做了幾年的侍醫,已深知官場中取巧敷衍,隨眾浮沉,是所謂明哲保身之道。倘或多事,不但見忌于長官僚屬,而且做對了無功、做錯了有罪,則又何苦如此?這樣想著,唐安一狠心,不肯發什麼議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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