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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


  其後,由於告密的人確切指證,日本憲兵決定要動手了。王「司令」和丹珍父親商議後,認為如果暗示陳振聲出走,反顯得無利有弊,還不如先讓他被捕,只要沒有確切的證據,以他們兩人的力量,不難把他救出來。

  於是,剩下的問題就是消滅了那個成為「罪證」的筆記本。這一任務是丹珍自告奮勇,並在王「司令」家的聽差協助之下而達成的。

  「這是可信的嗎?」陳振聲在心裡問自己。他似乎覺得知道一個人的秘密愈多,愈難相信這一個人。因為不知道這個人的秘密是否已盡於此。

  「那麼,還有跟我同時被捕的那兩位呢?他們為什麼沒有被救?」

  「我不知道。」

  「如果說楊毅告的密,為什麼不把他的『關係』交出去?而被捕的偏偏是我這個系統上的?」

  「你這些話問得好奇怪!」丹珍非常罕有地表現了她的不快,「我怎麼可能知道這些事?我沒有地方去打聽,也沒有必要去打聽!」

  「那麼我問你知道的事,我的筆記本後來怎麼了?交給他們了?」

  「沒有!」丹珍很堅定地說,「我覺得我應該替你做些事,也好像那筆記本就是我自己的東西,我應該好好保存它。我準備等你出來以後交給你的,所以我一定不肯交出來,爸爸拿我也沒有辦法。」

  「但是,」陳振聲殘酷地微笑著,「你始終沒有交還給我,甚至你始終沒有告訴過我一句。」

  「那是我的一點自尊心。」丹珍大聲地說,「我後來仔細想了想,不願意你知道我曾經對你有過說起來不太光明的行為,我更不願意讓你以為我是故意市恩求愛。你總該瞭解當初的情形,像我那樣一頭兒熱,受的是多大的委屈!」

  陳振聲有點感動了,就在將要軟化的頃刻間,忽然想起一個疑問。「後來,」他說,「筆記本到底如何了?」

  「我還帶到臺灣來的。」

  「現在呢?拿來我看!」

  丹珍突然臉現窘急之色,期期艾艾地說不上了。

  「拿來我看!」陳振聲似乎得理不讓人似的,「有筆記本我就相信你的話!」

  「好!」丹珍一跺腳說,「你要逼死我算完!再找!」

  這以後,丹珍就像瘋狂似的,把箱子、抽斗、衣櫥都翻了出來,一個家搞得烏煙瘴氣,好似遭了強盜洗劫一樣,到處是衣服紙片什物。陳振聲始終就不相信丹珍能找出那筆記本,所以只是悄悄躲在一角,抽煙喝茶,不時拿冷眼瞟著憔悴煩躁的丹珍。

  孩子們大的幫著找,小的失去常掛在臉上的笑容。陳振聲非常心疼,然而他實在沒有心思去照應他們。

  「媽!我知道了。」丹珍最寵愛的那個男孩,忽然像發現了什麼似的叫了起來,「一定是上次叫小偷兒偷去了!」

  「對的!」丹珍眼睛亮了起來,「一定是這麼回事!」她掠掠頭髮,對陳振聲說:「好了,你愛信不信!別鬧了!」

  陳振聲不響,到了晚上,把他的男孩叫到一邊,悄悄兒問說:「媽什麼時候要你說,我的筆記本讓小偷兒偷走了?乖,告訴爸爸!」

  孩子還未及回答,丹珍出現了,臉白得像一張紙。

  丹珍自殺了,留下的遺書只有一句話:「我是無辜的!」

  三個月以後,她的冤屈才獲得洗刷。警察局抓住一個慣竊,搜獲大批贓物,內中有陳家失竊的東西,通知陳振聲去認領。他在她的一件白狐大衣的口袋裡,找到了他的筆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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