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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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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戶名呢?」 「『秋記』;禾火的秋。」汪朝奉又說:「每月五十兩銀子利息,你每個月初十以前,送給吳家少奶奶。」 「哪位吳家少奶奶?」 「還有哪個?不就是吳良家嗎!」 「我知道了。」楊二又說:「頭一個月,我親自送了去。她如果問起來,我應該怎麼說?」 「你跟她說實話好了。」 楊二領受了指示,又討了安徽巡撫衙門的一個「印封」;憑這個蓋了巡撫大印的封套,便可以將「秋記」這個摺子,由湖南的驛馬轉匯到安徽。 ▼第十二章 命如紙薄 依照汪朝奉的關照,楊二在回到安化的第二天,就帶著兩樣東西去看巧筠。一樣是五十兩銀子一個的元寶;一樣是由汪朝奉代筆替秋菱寫給她姊姊的信。 巧筠住的倒還是自己的房子,但只剩得後園兩間;偌大的住宅,已為吳家族眾霸住的霸住,拆卸的拆卸,正主兒反被趕到原來花兒匠所住的兩間小屋中。楊二問了好幾個人,才得從後園的角門中找到。 這時是五月初天氣,巧筠穿一件舊藍布掛子,自己在汲水洗臉;臉上當然有了皺紋;也有了白髮,但輪廓眉眼之間,還留著當年絕代風華的殘跡。所以楊二雖未見過巧筠,卻一眼就能認了出來。 「妳是吳太太?」 「是的,我姓吳。」巧筠問道:「你貴姓?從哪裏來?」 「敝姓楊。」楊二自己說明身分。 「喔,請問你來看我有事嗎?」 「是。有事!以後每個月都要來看吳太太一次。」楊二把手裏的包裹提了起來,「我來替吳太太送利錢。」 「利錢?」 「是的。利錢!陶太太叫我送來的。」 「哪個陶太太?」 「不就是陶撫台的太太嗎?」 巧筠又驚又喜,「怎麼?」她問,「我妹妹回來了?」 「不是!我到安慶去了一趟。」楊二問道:「吳太太,可以不可以讓我進去說話?」 巧筠考慮了一下說:「好吧!你請進來。」 未曾送銀先送信;秋菱的信在巧筠是相當陌生的,因為每次有便人來,帶來她從家用中積蓄下來的十兩、十五兩,最多二十兩銀子的接濟,往往只有一個口信,甚至口信也沒有,只說是「陶太太託帶的」。像這樣當面的函札,在她記憶中是第二次;第一次是雙親於匝月後下世時;那封信中用了許多讓人看不懂的典故,料想是衙門中「書啟師爺」的代筆;這一次的筆跡不同,瀟瀟灑灑的一筆行楷,不知是不是陶澍所寫? 光是這個小小的疑問,便引起她一連串的怨艾與感慨。總只為當初成見太深,只覺得一個人窮了便一無是處;從未問過陶澍才學如何,可有出息?以至於連他的筆跡都不曾見過;那就怪不得人家今日視她如陌路了。 拆開信來一看,第一句「大姊妝鑒」,由這個稱呼便知不是陶澍代筆;因為從母親認秋菱為義女那天起,她就只叫「姊姊」,不叫「大姊」。這一點,陶澍應該是很清楚的;稱呼不應錯誤。 這樣轉著念頭,心中便彷彿有怏怏不足之意;她不暇細辨這種感覺因何而起?當著客人,一時也無法去仔細體味;強自定一定心去看信。 信上少不得有幾句問候的話,泛泛地類似客套;接下來便談及正事,她說她一直想為巧筠的生計,籌個長策,苦於無人可以商議。最近汪朝奉從徽州到安慶來作客,她跟他私下籌議,決定湊一筆錢存在典當生息,按月有五十兩銀子可用;在秋菱總算了掉一樁心事。從此但望巧筠能夠善自排遣,不必戚戚。 看完這封信,她心裏很不是味道。感覺中秋菱只是為了姊妹的名分,不能不盡此義務;只是將她看成一個累贅,何嘗有什麼姊妹的情分? 於是多年以來,唯一撐持她能在接連不斷的打擊困厄中活下去的那些微傲氣,很快地擴張開來。抬起頭來,看著楊二問道:「這封信是誰交給你的?」 「是汪朝奉。」 「你沒有見到陶太太?」 「是的。」 「也沒有聽到陶太太叫人關照你什麼話?」 「沒有。」 這不是?巧筠在心裏冷笑,一個月五十兩銀子便可買個心安理得,世上哪裏有這樣便宜的事! 「楊先生,請你把銀子帶回去。我不能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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