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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部八 藝術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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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畫品錄》一卷 南齊謝赫撰。是書品第畫家優劣,自陸探微以下凡二十七人,分以六品,各為之評。畫家之稱六法,亦始於是書。 ▼《書品》一卷 梁庾肩吾撰。載漢至齊、梁能真草者,分為九品,每品各系以論,而以總序冠於前。惟序稱所列一百二十八人,今止一百二十三人。又其中載及魏徵,時代邈不相及,然張彥遠《法書要錄》所載全同,此本魏徵之誤,亦複相同,則其來已久矣。 ▼《續畫品》一卷 陳姚最撰。其書繼謝赫《畫品》而作,所錄凡二十人。系以論斷十六篇。惟敘時代,不分品第。與謝書體例小異。 ▼《貞觀公私畫史》一卷 唐裴孝源撰。其書以「貞觀畫史」為名,所錄實皆隋代官庫之本,畫壁亦終於隋楊契丹,蓋記隋室舊藏,至貞觀初尚存者爾。其例皆前列畫名,後列作者之名,而以梁太清目所有、梁太清目所無,分注於下。考隋以前名畫之目者,蓋莫古於是書。 ▼《書譜》一卷 唐孫過庭撰。自稱撰為六篇,分為兩卷,此本乃止一篇。蓋全書已佚,僅真跡總序一篇,以勒石僅存耳。 ▼《書斷》三卷 唐張懷瓘撰。所錄皆古今書體,及能書人名。上卷述十體源流,各系以贊,終以總論一篇;中卷、下卷,以能書者分神、妙、能三品,皆前列姓名,後為小傳。書家有三品之目,自此書始。 ▼《述書賦》二卷 唐竇泉撰,〔案:「泉」即「洎」字之別體;或作竇泉、竇臮,並誤。〕其兄蒙注。凡賦二篇。上篇所述,自上古至南北朝;下篇所述,自唐武德至天寶。凡一百九十八人,各品題其工拙。末附以署證八人,印記十一家,徵求寶玩二十六人,利通貨易八人。 ▼《法書要錄》十卷 唐張彥遠撰。集諸家論書之語,起于東漢,訖於元和。有未見其書者,如王愔《文字志》之類,亦存其目。采摭繁富,後之論書者,大抵以此為根柢。末附二王帖釋文,四百八十二條,亦《閣帖》釋文之祖本也。 ▼《歷代名畫記》十卷 唐張彥遠撰。前三卷皆畫論,四卷以下皆畫家小傳。逸文軼事,引據浩博,多可以資考證,不但評品丹青也。 ▼《唐朝名畫錄》一卷 唐朱景玄撰。所錄畫家,分神、妙、能、逸四品。神、妙、能品,各分三等;逸品則不分等。畫家之稱逸品,自景玄始也。 ▼《墨藪》二卷,附《法帖釋文刊誤》一卷 舊本題唐韋續撰。凡二十一篇。皆錄前人論書之語,與《書錄解題》所載合,其題為韋續,則莫知所本也。末附宋陳與義《法帖釋文刊誤》一卷,論頗精核,今亦仍舊本錄之。 ▼《畫山水賦》一卷,附《筆法記》一卷 舊本題唐荊浩撰。二書文皆拙澀,殆出依託。以流傳已久,且所論畫法,時有可采,姑錄存焉。 ▼《思陵翰墨志》一卷 宋高宗皇帝禦撰。高宗苟且偏安,頗有愧中興之號。惟于書法,則所得特深。故此志多入微之論。 謹案:高宗時代,雖在北宋諸人後,然臣不先君,古今通義。今從《隋志》之例,升冠于宋代之首。《漢志》以文帝、武帝與諸臣敘時代,《玉台新詠》因之,皆不可訓之例,故不從也。 ▼《五代名畫補遺》一卷 宋劉道醇撰。所錄凡二十四人,蓋胡嶠先作《梁朝名畫錄》,此補其遺,凡已見嶠書者,不錄也。 ▼《宋朝名畫評》三卷 宋劉道醇撰。分六門,一曰人物、二曰山水林木、三曰畜獸、四曰花柳翎毛、五曰鬼神、六曰屋木,每門又各分神、妙、能三品。古畫之分類記載,自此書始。 ▼《益州名畫錄》三卷 宋黃休複撰。一名《成都名畫記》,所錄皆蜀中畫手。起唐乾元,訖宋乾德,凡五十八人。以逸、神、妙、能四品分隸,與朱景玄書例同。其移逸品於神品前,則又小異。蓋景玄以逸品居三品外,休複以逸品居三品上也。 ▼《圖畫見聞志》六卷 宋郭若虛撰。蓋續張彥遠《名畫記》而作。所錄起於五代,止于宋熙寧七年。分四門:曰敘論、曰紀藝、曰故事拾遺、曰近事。所論多深解畫理,故馬端臨《文獻通考》,稱為「看畫之綱領」。 ▼《林泉高致集》一卷,《山水訣》一卷 宋郭熙撰,其子思續補。熙所撰者,凡四篇,曰山水訓、曰畫意、曰畫訣、曰畫題,間有注釋,皆思所附。思所續補者二篇:曰畫格拾遺,記熙平生真跡;曰畫記,述熙在神廟朝寵遇之事。書之前後,又載有王維、李成、荊浩、董羽諸畫論,乃元至正中,歐陽必學重刻所附,非其舊也。 ▼《墨池編》六卷 宋朱長文撰。分字學、筆法、雜議、品藻、贊述、寶藏、碑刻、器用八門,又分子目十有九。皆引古人成書而編類之。搜輯頗富,間附論斷,亦多典核。 ▼《德隅齋畫品》一卷 宋李廌撰。記趙令時家諸畫,凡二十二種,各為敘述品題。廌本文士,故詞致雅令,雖篇帙寥寥,而波瀾意趣,在諸家畫品之上。 ▼《畫史》一卷 宋米芾撰。舉其生平所見所聞諸名畫,品題真偽,或間及裝褙收藏,或並為考訂訛謬。歷代賞鑒之家,皆奉為圭臬。 ▼《書史》一卷 宋米芾撰。評論前人墨蹟,始自西漢,終於五代。皆以目睹者為斷,與《畫史》體例小殊。故印章、跋尾及紙絹裝褙,俱一一詳載。 ▼《寶章待訪錄》一卷 宋米芾撰。皆記同時士大夫所藏晉、唐墨蹟,分目睹、的聞二類,與《書史》互有出入。 ▼《海岳名言》一卷 宋米芾撰。皆論書之語。于古人如歐陽詢、徐浩、薛稷、顏真卿、柳公權,于同時如蔡襄、沈遼、黃庭堅、蘇軾、蔡京、蔡卞,皆極詞詆斥,不免好為高論。然所言運筆布格之法,皆自抒心得,要為直湊單微也。 ▼《宣和畫譜》二十卷 不著撰人名氏。王肯堂《筆麈》以為徽宗禦撰者,誤。前有徽宗禦制序,而其文乃臣子之詞,亦後人妄改也。以十門分類,收錄所載凡二百三十一人,畫六千三百九十六軸。據《鐵圍山叢談》,書畫二譜大抵米芾所鑒別,故其書皆在《博古圖》上。 ▼《宣和書譜》二十卷 不著撰人名氏。皆載禦府所藏墨蹟。終以蔡京、蔡卞、米芾。疑即三人所定也。 ▼《山水純全集》一卷 宋韓拙撰。原本十篇,今佚其一。拙本宣和畫院中人,故持論多主格律。所謂逸情遠性超然筆墨之外者,概未之及,然亦一家之法也。 ▼《廣川書跋》十卷 宋董逌撰。逌官司業,為張邦昌撫慰太學諸生,人不足道,其賞鑒書畫,則至今推之。是編所載,多鐘鼎款識,及漢唐碑刻,末亦附宋人數帖,論斷考證,多為精核。 ▼《廣川畫跋》六卷 宋董逌撰。逌《書跋》有刊本,此書則僅輾轉傳抄。中間考證之文居十之九,與他家畫品僅評筆跡者,用意各殊。 ▼《畫繼》十卷 宋鄧椿撰。其曰「畫繼」者,郭若虛續張彥遠之書,自唐會昌元年迄宋熙寧七年,此又續載熙寧以後至乾道三年,故曰「繼」也。所錄凡二百一十九人。一卷至五卷以人分,凡六類;六卷、七卷以畫分,凡八類;八卷記所見名跡;九卷、十卷皆論畫之雜說。 ▼《續書譜》一卷 宋薑夔撰。蓋續孫過庭《書譜》也。凡二十篇。皆抒所心得。世有兩本,一本僅十八篇,次序先後,亦稍異,然十八篇之文並同。 ▼《寶真齋法書贊》二十八卷 宋嶽珂撰。原本久佚,今從《永樂大典》錄出。其書以所藏墨蹟,各系以跋而為之贊。首以帝王,次晉真跡,次唐摹,次唐五代至宋真跡,而終以其祖嶽飛之手書。每類之首,有總標、有總贊;諸帖之末,唐以前一帖一贊,宋帖稍多,則連類而贊之。其帖之書體、行款、題記、塗乙,各一一詳記。 ▼《書小史》十卷 宋陳思撰。以歷代能書之人,詳具始末,排比成帙。凡紀一卷,帝王五十一人,傳九卷,後妃十人,列女十三人,諸王十人。倉頡至郭忠恕,共四百三十人。 ▼《書苑菁華》二十卷 宋陳思撰。古人論書之語,分體編次,凡三十二類一百六十餘篇。亦《墨藪》之類。而所收較為賅博,亦較為蕪雜,蓋長短各不相掩也。 ▼《書錄》三卷,外篇一卷 宋董史撰。皆記宋代書家名氏。上卷帝王,中卷北宋一百十人,下卷南宋四十五人。前人評論,悉采附其人之後。末附外篇,則女子六人也。 ▼《竹譜》十卷 元李衎撰。原本久佚,今從《永樂大典》錄出。凡分四門:曰畫竹譜、墨竹譜、竹態譜、竹品譜。於畫之程序,竹之種類,無不詳盡。非但遊藝之資,抑亦博物之助也。 ▼《畫鑒》一卷 元湯垕撰。所載諸畫,上自三國曹不興,下至元龔開、陳琳,殿以外國畫及雜論。大致以筆跡辨真偽,與米芾《畫史》相類,不似董逌《畫跋》,一一考證也。 ▼《衍極》二卷 元鄭杓撰。原本訛舛,今以《永樂大典》校定。凡五篇,皆述書法之源流。其注為劉有定作,亦頗詳悉。 ▼《法書考》八卷 元盛熙明撰。首為書譜,次字源,次筆法,次圖訣,次形勢,次風神,次工用。次附錄印章、跋尾,雖雜取諸書,而頗有持擇。其字源一門,所列梵書十六聲三十四母、蒙古書四十二母,亦足資考證。蓋熙明本色目人,能通六國書也。 ▼《圖繪寶鑒》五卷,《續編》一卷 《圖繪寶鑒》,元夏文彥撰,采古來能畫人名氏,自軒轅迄元代,旁及外國,凡一千五百餘人。《續編》,明韓昂撰,所錄自洪武迄正德,凡一百七人,而冠以宣宗、憲宗、孝宗三朝御筆。 ▼《書史會要》九卷,《補遺》一卷,《續編》一卷 《書史會要》及《補遺》,明陶宗儀撰。《續編》,朱謀垔撰。宗儀所錄能書人,自上古至元,為八卷,末為書法一卷,而附以補遺,今以篇頁稍繁,析補遺別為一卷。《續編》所載皆明人,舊列補遺之前,使宗儀書斷而為二,今退之置於末焉。 ▼《寓意編》一卷 明都穆撰。記所見書畫真贗,及當時收藏名氏,鑒別頗詳。後人偽作《鐵網珊瑚》,託名於穆,並此書收入,以盈卷帙,原本遂微。今《鐵網珊瑚》已考定知為贗作,斥存其目,故仍以此書別著錄焉。 ▼《珊瑚木難》八卷 明朱存理撰。載所見書畫題跋,其中詩文,世所罕觀者,亦備錄全篇。每種各系以跋語。大抵文徵明、文嘉、王穉登、王騰程所藏居多。四人皆精於賞鑒,存理又工於考證,故凡所品題,具有根據,非真偽雜糅者比。 ▼《趙氏鐵網珊瑚》十八卷 舊本題明朱存理撰。其實乃趙琦美得秦氏、焦氏兩家無名氏書畫題跋,並為一本,又以所見真跡,補綴而成也。然所載題跋、印記,賞鑒家多引據之,亦不必問定出誰氏矣。 ▼《墨池瑣錄》四卷 明楊慎撰。皆其論書之語,頗抑顏真卿、米芾,而推趙孟頫為得晉人法。蓋各得其性之所近,中亦頗有所考證。 ▼《書訣》一卷 明豐坊撰。《詹氏小辨》稱:坊為人逸出法紀外,而書學極博,五體並能,蓋工於執筆,故此編論書、評書,皆具有懸解。 ▼《書畫跋跋》三卷,《續》三卷 明孫礦撰。王世貞嘗作《書畫跋》,礦又跋其所跋,故以重文見。義猶之非非國語、反反離騷也。 ▼《繪事微言》四卷 明唐志契撰。所錄畫家諸論,自南齊謝赫至同時李日華,皆刪除蕪雜,汰取菁英,持擇頗為不苟。其所自論,尤多心解。故薑紹書《無聲詩史》,稱其「頗得六法之蘊」雲。 ▼《書法雅言》一卷 明項穆撰。穆為項元汴之子,家藏書畫,甲于一時,至今講賞鑒者,尚以其印識為左驗。穆多見真跡,亦工於書,因抒所見為此編,凡十七篇。 ▼《寒山帚談》二卷,拾遺一卷,附錄一卷 明趙宦光撰。宦光《說文長箋》,至為疏陋,惟篆文筆法,則亦有微長。故此書論作篆之法,猶頗可采。其曰「帚談」,殆敝帚千金之意歟。 ▼《書法離鉤》十卷 明潘之淙撰。薈萃論書舊說,以類相從。大旨謂書家之妙,有法而未始有法,無法而未始無法,故取禪家「垂絲千尺,意在深潭,離鉤三寸」之語,以為之名。 ▼《畫史會要》五卷 明朱謀垔撰。蓋因陶宗儀《書史會要》未及畫家,故仿其體例,為此書。編次無法,至以明太祖、宣宗列諸外國之後,殊為乖舛。然宋、金、元、明諸畫家姓名不顯者,亦頗賴以傳。 ▼《鬱氏書畫題跋記》十二卷,《續記》十二卷 明郁逢慶編。皆但據所見書畫,錄其題跋,不甚以辨別真贗為事。故罕所折中,或自相違異。然采摭既富,可互資參考者亦多。 ▼《清河書畫舫》十二卷 明張醜撰。其以「書畫舫」為名,取黃庭堅詩「米芾書畫船」語也。其書用《鐵網珊瑚》之例,於所見真跡,備錄其題跋、印記,有所疑似,亦多辨證。較鬱氏《書畫題跋記》,為有鑒裁。 ▼《真跡日錄》五卷,二集一卷,三集一卷 明張醜撰。是書成於《書畫舫》之後,蓋據所續見以補所遺。然以二書相較,「初集」複出二十六種,「二集」複出十一種,「三集」複出三種,未喻其故。鮑氏刻本始悉為刪汰,惟字句有詳略異同者,仍兩載焉。 ▼《法書名畫見聞表》一卷 明張醜撰。仿《寶章待訪錄》之例,變而為表,凡分四格。第一格為「時代」,二格為「目睹」,三格為「的聞」,四格總計一代之數,題曰「會計」。 ▼《南陽法書表》一卷,《南陽名畫表》一卷 明張醜撰。所列皆韓世能家收藏真跡。二表皆分五格。《法書表》上為時代,次以真書、行書、草書、石刻,分四格。《名畫表》亦上為時代,次以釋道人物、山水界畫、花果鳥獸、蟲魚墨戲,分四格。 ▼《清河書畫表》一卷 明張醜撰。記其家累世所藏名跡,以書畫時代為經,以世系為緯,分為六格。其高祖元素為一格,其曾伯祖維慶、曾祖子和為一格,其祖約之、叔祖誠之為一格,其父茂實為一格,其兄以繩為一格,醜所自藏為一格。 ▼《珊瑚網》四十八卷 明汪珂玉撰。〔案:《明詩綜》作汪砢玉,蓋字之誤。〕凡書跋、畫跋,各二十四卷。皆以題跋居前,論說居後。視《清河書畫舫》所收較博,條理亦較清整。惟書跋末附書旨、書品之類,畫跋末附畫繼、畫評之類,割裂無緒,掛漏不完,殊屬贅疣。 ▼《禦定佩文齋書畫譜》一百卷 康熙四十七年,禮部侍郎孫岳頒等奉敕撰。首論書論畫十八卷,次歷代帝王書畫三卷,次書家畫家傳三十七卷,次無名氏書畫八卷,次禦制書畫跋一卷,次歷代帝王書畫跋二卷,次歷代書畫跋十八卷,次書畫辨證三卷,次歷代鑒藏十卷。搜羅繁富,巨細靡遺。從來品書、品畫之編,未有詳備於斯者。允為墨林之巨觀。 ▼《秘殿珠林》二十四卷 乾隆九年奉敕撰。考古來畫品,以釋道自為一門,書品則無所區別。是編始以書畫品之涉於仙佛者,自為一書,冠以三朝宸翰,皇上御筆。次歷代名跡及印本、刻絲、紬繡之類,次臣工進本,次石刻、木刻、經典、語錄、科儀及供奉經像並載焉。 ▼《石渠寶笈》四十四卷 乾隆九年奉敕撰。依貯藏之所,按次編輯,各分書冊、畫冊、書畫合冊、書卷、畫卷、書畫合卷、書軸、畫軸、書畫合軸九類。其箋數、尺寸、款識、印記、題詠、跋尾,與曾邀奎章寶璽者,並一一臚載。凡品評甲乙,悉稟睿裁。是以既博且精,非前代諸譜,循名著錄者,所可同日語也。 ▼《讀畫錄》四卷〈補〉 國朝周亮工撰。記明末國初畫家凡七十六人,各論其品第及其生平梗概,亦間附以題詠,後列有名無傳者六十九人,或欲撰而未成,或以有傳無傳分甲乙,則莫可考矣。 ▼《庚子銷夏記》八卷 國朝孫承澤撰。乃順治十六年,承澤退居後所作。以所藏書畫,各為敘述始末,考證異同。始于四月,成於六月,故以銷夏為名。凡書畫真跡三卷,石刻四卷,末一卷為寓目記。則諸家所藏,承澤所及見者也。 ▼《書畫記》六卷〈補〉 國朝吳其貞撰,錄所藏及所見真跡,各為品題,於行款、位置、方幅大小、卷軸長短及印記、紙絹、裝褙,一一詳述,並注所見年月,惟不錄舊人題跋,與郁、張諸家體例小異。 ▼《繪事備考》八卷 國朝王毓賢撰。第一卷為總論,後七卷為歷代畫家小傳。而以相傳名跡,附於後。雖皆采舊文,而排纂具有條理。 ▼《書法正傳》十卷 國朝馮武撰。武為馮班之從子,傳其筆法,晚年館繆曰芑家,述為此編,論正書之法。前七卷皆采掇舊文,以己意評定;八卷為書家小傳;九卷為名跡源流;十卷以班所著《鈍吟書要》終焉。後來趙執信等,皆傳馮氏之法者也。 ▼《江村銷夏錄》三卷 國朝高士奇撰。乃其罷歸平湖之後,記所見書畫。體例略如《鐵網珊瑚》,而兼詳紙本、絹本及冊軸之長短、廣狹,較《鐵網珊瑚》為詳備。其以自作題跋載入,與諸家記書畫者亦小有不同。士奇本富收藏,又精鑒別,故所載多為可據。 ▼《式古堂書畫匯考》六十卷 國朝卞永譽撰。雜采諸書著錄書畫,合以所藏,與所見者,共為一編。如《江村銷夏錄》之類,或全部收入。故不免小有抵牾,而大致終為賅博。 ▼《南宋院畫錄》八卷 國朝厲鶚撰。院畫始于宣和,而其人不盡可考,可考者惟南宋為詳。是書首為總述,次列李唐等九十六人,各述其事蹟,而以諸書所載真跡、題詠,系於其後。 ▼《六藝之一錄》四百六卷,《續編》十二卷 國朝倪濤撰。凡分六集:曰金器款識、曰石刻文字、曰法帖論述、曰古今書體、曰歷朝書論、曰歷朝書譜。所采摭舊文,不加論斷異同,互見者亦兩存之。書學之源流正變,莫備於斯。其書世無副本,此四百六卷,皆其手稿,及其妻女所書也。 ▼《小山畫譜》二卷 國朝鄒一桂撰。專論畫花草之法。上卷列八法、四知,八法皆采前人要語,四知則一桂所獨得也;次為各花分別,次為配色之法。下卷則古人畫說,附膠礬紙絹諸器,而終以洋菊譜;蓋一桂嘗畫是花,蒙皇上賜題,故別為一譜,以志榮也。 ▼《傳神祕要》一卷 國朝蔣驥撰。凡分二十七目,於一切佈局、取勢、運筆、設色,皆抒所心得,較元王繹《寫像秘訣》載於《輟耕錄》者,所論尤詳。 右藝術類書畫之屬。七十一部,一千七十三卷。 謹案:考論書畫之書,著錄最夥,有記載姓名,如傳記體者;有敘述名品,如目錄體者;有講論筆法者;有書畫各為一書者;有書畫共為一書者。其中彼此鉤貫,難以類分,故統以時代為次。其或兼說古器者,則別入雜家類中。 ▼《琴史》六卷 宋朱長文撰。前五卷載古來能琴者一百五十五人,各為小傳;末一卷分十一篇,記琴之制度損益、音調沿革。文詞雅贍,而采摭賅博,在所作《墨池編》之上。 ▼《松弦館琴譜》一卷 明嚴澄撰。所載凡二十八調,琴家所謂虞山派也。其譜皆有聲而無詞,其自序引據古義,最為明確。 ▼《琴譜合璧》十八卷 國朝和素撰。因明人所輯《太古遺音》,譯以國語。琴譜以聲為主,而諧音之妙,無過國書十二字頭。故曲折窈杳,無不契律呂之微。 ▼《松風閣琴譜》二卷,附《抒懷操》一卷 國朝程雄撰。冠以指法二篇,乃改定莊臻鳳之本。其譜凡十一曲,皆輯諸家舊調,而參以己法。其《抒懷操》一卷,則以士大夫贈答之詞,譜入聲律者也。所列指法,與古樂一字一彈者,為法迥殊,蓋與嚴澄譜皆後世之琴,非夔、曠以來之琴也。 右藝術類琴譜之屬。四部,二十八卷。 謹案:以上所錄,皆山人墨客之技,識曲賞音之事也。與熊朋來《瑟譜》、王坦《琴旨》之類,發律呂之微,葉風雅之奏者,截然二事。故熊、王諸書得入經部樂類,而此則僅於有詞之譜與無詞之譜,各存一部,以見梗概,其他悉不濫收焉。 ▼《學古編》一卷 元吾丘衍撰。原本二卷,今並為一。專為篆刻印章而作。首列三十五舉,詳述書體正變,及章法鐫法;次合用文籍品目,凡四十六條;而附以洗印、印油二法。 ▼《印人傳》三卷〈補〉 國朝周亮工撰。亮工喜集印章,工於鑒別,所編賴古堂印譜,為篆刻楷模。此書以譜中諸人各為小傳,首載文天祥、海瑞、顧憲成三印及其父、其弟與其友許宰印,次為文彭以下六十九人,附見三人,又不知姓名一人,有名無傳者六十一人,其例與《讀畫錄》同。 ▼《印典》八卷 國朝朱象賢撰。是書凡分十二類,皆印章故實。體例頗雜,而徵引尚富。 右藝術類篆刻之屬。二部,九卷。 ▼《羯鼓錄》一卷 唐南卓撰。分前後二錄。前錄首敘羯鼓形狀,次敘玄宗以後諸故賞;後錄載宋璟知音事,而附以羯鼓諸宮曲名。 ▼《樂府雜錄》一卷 唐段安節撰。首列樂部,次列歌舞俳優,次列樂器,次列樂曲。舊本末附五音二十八調圖,今佚其圖,惟說存焉。 ▼《玄玄棋經》一卷 宋晏天章撰。凡十三篇。蓋以弈通於兵,故仿《孫子》之篇數。於棄取攻守之道,言簡而理賅,歷代國手,無能出其範圍。 ▼《棋訣》一卷 宋劉仲甫撰。凡四篇。後附論棋雜說,即晏天章《棋經》之末篇,仲甫為之注也。 右藝術類雜技之屬。四部,四卷。 謹案:《羯鼓錄》《樂府雜錄》,《新唐書·藝文志》皆入經部樂類,殊為雅鄭不分,故今悉改列於藝術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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