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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應第二


  〔聽言之道,或有不合,必反以難之。彼因難以更思,必有以應也。○案:《太平御覽》引作「《反復篇》」。據本文,當作「反復」。〕

  古之大化者,乃與無形俱生。

  〔大化者,謂古之聖人,以大道化物也。無形者,道也,動必由道,故曰「無形俱生」也。〕

  
反以觀往,覆以驗來。反以知古,覆以知今。反以知彼,覆以知此。

  〔言大化聖人,稽眾舍己,舉事重慎,反復詳驗。欲以知來,先以觀往;欲以知今,先以考古;欲以知己,先度於彼。故能舉無遺策,動必成功。○案:《道藏》本作「覆以知己」。據注,應作「知己」為是。〕

  
動靜虛實之理,不合於今,反古而求之。

  〔動靜由行止也,虛實由真偽也。其理不合於今,反求于古者也。〕

  
事有反而得覆者,聖人之意也,

  〔事有不合,反而求彼,翻得覆會於此。成此在於考彼,契今由於求古,斯聖人之意也。〕

  
不可不察。

  〔不審則失之於幾,故不可不察。〕

  
人言者,動也;己默者,靜也。因其言,聽其辭,

  〔以靜觀動,則所見審;因言聽辭,則所得明。〕

  
言有不合者,反而求之,其應必出。

  〔謂言者或不合於理,未可即斥,但反而難之,使自求之,則契理之應怡然自出也。〕

  
言有象,事有比。其有象比,以觀其次。

  〔應理既出,故能言有象,事有比。前事既有象比,更當觀其次,令得自盡。象,謂法象。比,謂比例。〕

  
象者,象其事;比者,比其辭也。以無形求有聲。

  〔理在元玄微,故無形也。無言則不彰,故以無形求有聲,即言也。比,謂比類也。〕

  
其釣語合事,得人實也。

  〔得魚在於投餌,得語在於發端。發端則語應,投餌則魚來,故「釣語」則事合,故曰「合事」。明試在於敷言,故曰「得人實也」。○案:《道藏》本注「釣語」上有「曰」字,「釣語」下有「語」字。〕

  
其猶張罝網而取獸也,多張其會而司之,道合其事,彼自出之,此釣人之網也。

  〔張網而司之,彼獸自得;道合其事,彼理自出。理既彰,聖賢斯辨,雖欲自隱,其道無由,故曰「釣人之網也」。〕


  常持其網驅之,其不言無比,乃為之變。

  〔持釣人之網,驅令就職事也。或乖彼,遂不言無比,如此則為之變。變常易網,更有以象之者矣。○案:「象」,《道藏》本作「動」。據下文「以象動之」,則注文「象」、「動」二字當並存。〕

  以象動之,以報其心。見其情,隨而牧之。

  〔此言其變也。報,猶合也。謂更開法象以動之,既合其心,其情可見,因隨其情而牧養之也。〕

  己反往,彼覆來,言有象比,因而定基。

  〔己反往以求彼,彼必覆來而就職,則奇策必申。故言有象比,則口無擇言,故可以定邦家之基也。〕

  重之襲之,反之覆之,萬事不失其辭。

  〔謂象比之言既可以定基,然後重之襲之,反之覆之。皆謂再三詳審,不容謬妄,故能萬事充愜,無複失其辭也。〕

  聖人所誘愚智,事皆不疑。

  〔聖人誘愚,則閉藏以知其誠;誘智,則撥動以盡其情。咸得其實,故事皆不疑也。〕

  故善反聽者,乃變鬼神,以得其情。

  〔言善反聽者,乃坐忘遺鑒,不思元覽,故能變鬼神,以得其情,洞幽微而冥會。夫鬼神本密,今則不能,故曰變也。〕

  其變當也,而牧之審也。

  〔言既變而當理,然後牧之道審也。〕

  牧之不審,得情不明;得情不明,定基不審。

  〔情明在於審牧,故不審則不明;審基在於情明,故不明則不審。〕

  變象比,必有反辭,以還聽之。

  〔謂言者於象比有變,必有反辭以難之,令其有言,我乃還靜以聽之。○案:「有言」,《道藏》本作「先說」。〕

  
欲聞其聲反默,欲張反斂,

  〔案:《道藏》本作「瞼」。《北史·姚僧垣傳》:「瞼垂覆目不得視。」與此義合。〕

  欲高反下,欲取反與。

  〔此言反聽之道,有以誘致之。故欲聞彼聲,我反靜默;欲彼開張,我反瞼斂;欲彼高大,我反卑下;欲彼收取,我反施與。如此,則物情可致,無能自隱也。○案:「瞼斂」,錢本作「斂斂」,似誤,今從《道藏》本改正。〕

  欲開情者,象而比之,以牧其辭。同聲相呼,實理同歸。

  〔欲開彼情,先設象比以動之。彼情既動,將欲生辭,徐徐牧養,令其自言。譬猶鶴鳴于陰,聲同必應,故能實理相歸也。〕

  或因此,或因彼,或以事上,或以牧下。

  〔謂所言之事,或因此發端,或因彼發端。其事有可以事上,可以牧下也。〕

  此聽真偽,知同異,得其情詐也。

  〔謂真偽、同異、情詐,因此上事而知也。〕

  動作言默,與此出入,喜怒由此以見其式。

  〔謂動作言默,莫不由情,與之出入。至於或喜或怒,亦由此情以見其式也。〕

  皆以先定為之法則,

  〔謂上六者皆以先定於情,然後法則可為。〕

  以反求覆,觀其所托,故用此者。

  〔反於彼者,所以求覆於此,因以觀彼情之所托,此謂信也。知人在於見情,故言用此也。〕

  己欲平靜,以聽其辭,察其事,論萬物,別雄雌。

  〔謂聽言之道,先自平靜,既得其辭,然後察其事,或論序萬物,或分別雄雌也。〕

  雖非其事,見微知類。

  〔謂所言之事雖非時要,然觀此可以知彼,故曰「見微知類」也。○案:「彼」,《道藏》本作「微」。〕

  若探人而居其內,量其能,射其意,符應不失,如螣蛇之所指,若羿之引矢。

  〔聞其言則可知其情。故若探人而居其內,則情原必盡。故量能射意,萬無一失,若合符契;螣蛇所指,禍福不差;羿之引矢,命處輙中。聽言察情,不異於此,故以相況也。〕

  故知之始己,自知而後知人也。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智從明生,明能生智。故欲知人,必須自知也。〕

  其相知也,若比目之魚;見形也,若光之與影。

  〔我能知彼,彼須我知,必兩得之,然後聖賢道合,故「若比目之魚」。聖賢合則理自彰,猶光生而影見也。○案:《太平御覽》引《反復篇》云:「其和也,若比目魚;其伺言也,若聲與向。」注曰:「和,答問也。因問而言,申敘其解,如比目魚相須而行,候察言辭,往來若影之隨形,向之應聲。」〕

  其察言也不失,若磁石之取針,舌之取燔骨。

  〔以聖察賢,複何所失?故「若磁石之取針,舌之取燔骨」也。〕

  其與人也微,其見情也疾。

  〔聖賢相與,其道甚微,不移寸陰,見情甚疾。〕

  如陰與陽,如圓與方,

  〔君臣之道取類股肱,比之一體,其來尚矣。故其相成也,如陰與陽;其相形也,猶圓與方。○案:《道藏》本正文「如陰與陽」下有「如陽與陰」句,「如圓與方」下有「如方與圓」句。〕

  未見形,圓以道之;既見形,方以事之。

  〔謂臣向晦入息未見之時,君當以圓道導之,亦既出潛離隱、見形之後,即以才職任之。○案:《道藏》本無「君」、「臣」二字。〕

  進退左右,以是司之。

  〔此言用臣之道,或升進,或黜退,或貶左,或崇右,一凖上圓方之理,故曰「以是司之」。〕

  己不先定,牧人不正,

  〔方圓進退,己不先定,則于牧人之理不得其正也。〕

  事用不巧,是謂忘情失道。

  〔用事不巧,則操末續顚,圓鑿方枘,情道兩失,故曰「忘情失道」也。〕

  己審先定以牧人,策而無形容,莫見其門,是謂天神。

  〔己能審定,以之牧人,至德潛暢,元風遠扇,非形非容,無門無戶,見形而不及道,日用而不知,故謂之天神也。○案:注「之牧人至德」五字,據《道藏》本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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