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外國作品 > 獨居的一年 | 上頁 下頁 |
| 五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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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的力量 露絲會永遠記得埃迪在車上給她講的故事,即使暫時遺忘,只要看到右手食指上那條細小的疤痕,就能想起來。(她四十歲的時候,疤痕變得非常小,只有她自己或其他知情者刻意去找才看得見。)「從前有一個小女孩。」埃迪開始講故事。「她叫什麼名字?」露絲問。「露絲。」埃迪回答。「好,」她表示同意,「接著講。」「她的手指頭讓碎玻璃劃破了,」埃迪繼續講,「手指上的血流啊流啊流啊不停地流,她怎麼也想不通,為什麼一根手指頭裡面會有這麼多血,所以,這些血一定是從全身各個地方流過來的。」 「沒錯。」露絲說。 「可她去了醫院,只需要打兩針,再縫兩針。」 「三針。」露絲數了數縫線,提醒他。 「噢,是的,」埃迪說,「露絲非常勇敢,根本不在乎縫完針後將近一個星期不能游泳,洗澡時也不能把手弄濕。」 「我為什麼不在乎?」露絲問他。 「好吧,說不定你還是有點在乎的,」埃迪說,「可你沒抱怨。」 「我勇敢嗎?」四歲小孩問。 「你那時——你一直很勇敢。」埃迪告訴她。 「勇敢是什麼意思?」露絲問他。 「勇敢就是不哭。」埃迪說。 「我哭了一小會兒。」露絲指出。 「一小會兒沒關係,」埃迪告訴她,「勇敢就是接受發生在你身上的事——把它盡力做到最好。」 「再給我講點傷口的故事吧。」孩子說。 「拆掉縫線以後的疤痕又細又白,是一條完美的直線。」埃迪說,「以後你如果需要勇敢起來,看看這條傷疤就夠了。」 露絲盯著傷疤。「它會永遠在這裡嗎?」她問埃迪。 「永遠在,」埃迪回答,「雖然你的手會長大,手指也跟著長大,但疤痕的大小是不變的。等你長成大人,它甚至會顯得很小,因為你身體上別的地方都長大了——只有它沒長。它也不會那麼顯眼了,所以就越來越難找,你得把手舉到亮的地方,別人才看得到,你還得問他們:『你能看到我的疤嗎?』他們只有靠得很近,才能看出來那裡有個疤。而你卻總能看到它,因為你知道往哪兒看。當然,按指紋的時候,它也總會顯出來。」 「什麼是指紋?」露絲問道。 「在車上很難給你解釋。」埃迪說。 來到海邊,露絲又問他指紋是什麼,但即使在潮濕的沙灘上,她的指頭肚也太小(抑或是沙粒太粗),無法留下清晰的指紋。露絲在淺水裡玩了一陣,海水沖刷乾淨了她手上黃褐色的藥水痕跡,但指頭上的疤痕依舊是一道明亮的白線。直到他們去了一家餐館,她才弄明白什麼是指紋。 埃迪往她的烤奶酪三明治和炸薯條盤子裡擠了一攤番茄醬,捏起她的右手食指,蘸了點番茄醬,然後在紙巾上輕輕一按,在右手食指的指印旁邊,他又讓她按了個左手食指的指印,教她透過玻璃杯底觀察紙巾,杯子底把指印放大了,露絲看到兩個完全不同的旋渦紋路,右手食指的紋路中央是一條筆直的細線,放大後的尺寸是原來的兩倍。 「這些都是你的指紋——別人的指紋永遠不會和你的一樣。」埃迪告訴她。 「我的疤會永遠在上面嗎?」露絲又問他一遍。 「你的傷疤會永遠成為你的一部分。」埃迪向她保證。 在布裡奇漢普頓吃過午餐,露絲想帶走印著指紋的紙巾,埃迪把紙巾放進裝著她的縫線和痂的信封,他看到痂已經皺起來,縮成了瓢蟲的四分之一大小,但顏色仍像瓢蟲:黃褐色底,綴著黑斑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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