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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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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迪修長的手指懸停在老太太奇醜無比的胸針上方。本頓夫人把胸脯朝埃迪的手掌那邊挺了挺,允許他觸摸銀色的貝殼,貝殼上的珍珠碰到了他的手指。 「我從來沒有想到,我會再次看到這樣的胸針。」埃迪說。 「哦……」本頓夫人說,「你和你媽媽感情很好吧?你們一定很親近。」 「是的。」埃迪撒了謊。(為什麼我就不能在寫書的時候這麼自然地撒謊?他想。謊言到底是怎麼來的?為什麼我在需要時無法召喚它們?他似乎只能等待適當的謊言出現在適當的時機。) 幾分鐘後,埃迪親自把老太太送出後門。外面的雨下得不急不慢,一小群意志堅定的年輕人正在外面等著看露絲·科爾一眼——還要請她給他們買的書簽名。 「作者已經走了,她從前門走的。」埃迪又撒了個謊。想起剛才他還沒法對廣場飯店前臺的女人說謊,埃迪自己都覺得很詫異。如果他能騙到她,就可以早點坐上公交車,說不定還能幸運地趕上更早一班的車。 本頓夫人比埃迪·奧哈爾更擅長駕馭騙術,哄得埃迪多陪了她一會兒,然後愉快地和他道了晚安,再三感謝他的「紳士行為」。 埃迪主動提出要幫她弄到露絲·科爾的簽名,說服她把裝著書的購物袋留給他,包括那本被露絲「毀了」的書。(本頓夫人覺得這本書毀了。)埃迪知道,就算他要不到露絲的簽名,也能以假亂真偽造出來。 他暗自讚賞本頓夫人的勇氣,儘管她膽敢冒充露絲的母親,但她對待艾倫·奧爾布賴特的方式讓他佩服。她的紫水晶耳環的風格也十分大膽前衛——甚至過於新潮。她的耳環與暗紫色的套裝不太相配,右手中指上還松松地套著一隻過大的戒指……也許更適合戴在右手無名指上。 他也對本頓夫人這種單薄消瘦的身形情有獨鍾,他看得出她仍然覺得自己是個年輕女子。她當然可以認為自己更年輕,埃迪被她打動也無可厚非。而且,如同大部分作家一樣(特德·科爾除外),埃迪·奧哈爾認為,一個作家的親筆簽名本質上是不重要的。為什麼不為她做點他力所能及的事呢? 那麼,露絲為什麼如此堅定地拒絕了本頓夫人簽名的要求?她為什麼不喜歡公開簽名售書?因為她討厭給一大群人簽名時那種被公開展示的感覺。總有人盯著她看,而且這類喜歡圍觀的傢伙往往站在等簽名的隊伍外面,手裡一般沒有書。 她曾在赫爾辛基把上述原因告訴過公眾,但她在那裡給自己的芬蘭語版的書簽了名,因為她不會講芬蘭語:在芬蘭或其他許多國家,除了給書簽名,她也沒有別的事情可做。但在她自己的國家,她寧願讀給觀眾聽,或者只是與讀者對話,也不想簽名。但她其實也不喜歡與讀者對話,從今天她在92Y的讀書會上回答問題時的焦躁就能看出來。露絲·科爾害怕她的讀者。 也有人秘密跟蹤她。跟蹤者通常是些令人毛骨悚然的年輕男人,自以為對她了如指掌,因為他們癡迷地閱讀過她的所有作品,認為自己對她有好處——經常覺得可以當她的情人,或者志同道合的文學筆友。(當然,他們中許多人想成為作家。) 跟蹤者裡面還有少數是女的,她們比那些年輕男人更讓露絲心煩,因為她們常常希望她把她們自己寫進故事裡,自認為屬於露絲·科爾的小說。 露絲想要隱私。儘管經常旅行,無論在賓館還是各種租來的房屋和公寓裡,在別人的照片、家具和衣服的環繞下——甚至還為別人照顧著寵物的時候,她都能開心地寫作。露絲只擁有一處自己的住宅——佛蒙特州的一個舊農莊,但她沒怎麼整修。她買下這個農莊,只是為了有地方歇腳,而且農莊原本就有個看管,不用現找。看管農莊的人是個不知疲倦的男人,和妻子家人住在附近的農場。夫妻倆生了一大群孩子,多得似乎數也數不過來。露絲出門的時候,就給他們安排很多零工,還讓他們「重修」她的農莊——每次修葺一個房間。 在米德爾布裡學院的四年,露絲和漢娜常抱怨佛蒙特的與世隔絕——冬天尤其荒涼,因為她倆都不滑雪。而現在露絲愛佛蒙特,也愛這裡的冬天。她喜歡住在鄉下,但也願意往外跑。如果有人問她為什麼不結婚不生小孩,她就以「經常旅行」為藉口搪塞一下。 聰明透頂的艾倫·奧爾布賴特當然不接受她的搪塞,他們多次探討過露絲對婚姻和小孩說不的複雜原因,此前,除了與漢娜討論這些東西,露絲從未跟別人提起過。她特別遺憾的是沒有和父親談過這些話題。 * 埃迪回到演員休息室,露絲感謝了他對本頓夫人的及時接待和干預。 「我好像比較擅長與她這個年齡段的人打交道。」埃迪承認——露絲感覺他並不是自嘲。(她還發現埃迪把本頓夫人的那袋書拎回來了。) 雖然艾倫不善於誇獎別人,但他十分讚賞埃迪阻止了不依不饒要求簽名的本頓太太的英勇行為。 「幹得好,奧哈爾。」艾倫由衷地感歎道。他是那種喜歡虛張聲勢的男人,遇到別的男人的時候,總愛叫人家的姓。(漢娜如果在場,會把他這種愛稱呼別人姓氏的習慣也歸為「一代人的烙印」。) 雨終於停了。他們從後門離開,露絲感謝了艾倫和埃迪。 「我知道你們兩個都盡了全力挽救我的錯誤。」她告訴他們。 「你沒有什麼需要挽救的錯誤,」艾倫對露絲說,「全是混蛋們的錯。」 不,是我本人需要拯救,露絲想,但她只是微笑著看著艾倫,同時擰著他的胳膊。埃迪沒說話,他覺得露絲本人和混蛋們都需要拯救——大概也需要把她從艾倫·奧爾布賴特手中拯救出來。 提到混蛋們,恰好有一個混蛋在八十四街和八十五街之間等著露絲。他一定是猜到了他們打算去的餐館,或者是狡猾地跟著卡爾和梅麗莎,一路循跡而來。這傢伙正是那個坐在音樂廳後排、專門提攻擊性問題的無恥之徒。 「我想道歉,」他對露絲說,「激怒你不是我的本意。」他的語氣裡沒有多少歉意。 「你沒激怒我。」露絲告訴他,她的話也不怎麼誠實,「每次參加公眾活動,我都會生自己的氣,我不應該來公眾場合的。」 「那是為什麼?」年輕人問。 「你問的問題已經夠多的了,夥計。」艾倫告訴他。如果艾倫叫某個人「夥計」,那一定是想打架了。 「每次在公眾場合被人參觀,我都生自己的氣。」露絲說。她突然又說了一句:「噢,老天——你是個記者,是吧?」 「你不喜歡記者,對嗎?」年輕的記者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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