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外國作品 > 獨居的一年 | 上頁 下頁 |
| 一一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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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作家應該是寫那種「大」小說的人,其作品是對那些所謂的智慧諺語的惡搞,她和男朋友互相受不了彼此的作品,兩人之間的互相吸引的地方只有性。 他應該比她年輕。 他們在法蘭克福相識,他跟著她去了荷蘭,她要在荷蘭宣傳她的書的荷蘭語譯本,他沒有荷蘭出版商——而且在法蘭克福時遠遠沒有她引人注目,雖然她沒有注意到這一點,但他注意到了。他在學生時代來過阿姆斯特丹(夏令營),以後再也沒來過,他記得這裡有妓女,他想帶她去看妓女,也許還可以看到現場色情表演。 「我不想看什麼現場色情表演。」女作家說。 付錢給妓女、讓他們看她接客可以是他的主意,「這樣我們就能看到專場色情表演。」他說,而且故意表現出心不在焉的樣子,以此暗示她可能比他更感興趣。「作為作家,」他說,「我們看這個是為了做研究。」 當他們來到阿姆斯特丹,他護送她穿過紅燈區,一直表現得很輕鬆很無所謂,「我不想看她做那種事——因為她看起來有點像性奴。」雖然嘴上這麼說,男朋友會讓她覺得觀看妓女接客只是為了找樂子,沒什麼大不了的,讓她以為最困難的問題無非是如何控制他們的笑——因為他們當然不能在偷看妓女接客時笑出聲來,被客人發覺。 但我想知道的是,妓女要怎麼把他們藏起來才能不被別人發現? 我會研究這個問題,我可以請我的荷蘭出版商和我一起去紅燈區轉轉——畢竟遊客們也會這樣做,他接待過的所有女作家很可能都向他提出過這樣的要求:我們都希望有人陪我們參觀那個肮髒、下流、色情、離經叛道的地方。(上次我去阿姆斯特丹的時候,一位記者和我到紅燈區散過步,而且那是他的主意。) 所以我可以看看那些女人,我記得她們不喜歡女人看她們,但我相信我會找到一兩個不會被我嚇到的女人——然後我可以一個人回去找她們,對方必須講英語,或者至少能說一點德語。 找到一個這樣的妓女可能就已經足夠了,只要她喜歡和我說話。我能想像出那幅情景。此外,最重要的是我筆下的女作家的遭遇,她在躲藏時遇到了什麼?假設她男朋友那時想和她做愛——或者就在躲藏的地方當著她的面自慰——而她既不能反對,又無法躲開他,否則就會被妓女的客人發現。(假設是這樣,他是怎麼自慰的?這又是個問題。) 也許諷刺之處在於,雖然遭人利用,妓女至少得到了報酬,女作家卻是花錢被人利用,所以作家必須臉皮厚——這話絕對不是諷刺。 * 艾倫打來電話。我故意咳嗽給他聽,雖然我們現在沒法做愛——我們中間隔著大西洋——但我覺得就像和他做愛一樣。女人真是變態! 我沒告訴他新書的構思,一個字也沒提,否則我那些明信片就白寄了。 * 在另一張給艾倫的明信片(法蘭克福書展的航拍照片,據說有來自100多個國家的5500多名書商參展)上,露絲寫道:再也不願離開你。愛你的露絲 * 在從法蘭克福飛往阿姆斯特丹的荷蘭皇家航空公司的航班上,我的咳嗽和黑眼圈幾乎同時消失了,只是喉嚨後面有點癢,右眼和右顴骨稍微有點黃綠色,已經完全消腫了,不仔細看不會發現我受過傷,就像我的咳嗽一樣微不可察。 這副形象找妓女正合適,我可以借題發揮編造故事,同時不會引起太多注意。 手上的阿姆斯特丹旅遊指南告訴我,紅燈區又稱「小圍牆區」,十四世紀的時候就合法了,文獻記載,那裡的「女孩穿著暴露,在店鋪窗口搔首弄姿」。 為什麼大多數關於肮髒、污穢、色情和下流的描寫都帶有一種令人難以置信的優越感呢?(調侃打趣的語氣其實和冷漠一樣,體現了一種居高臨下的姿態。)我認為,針對「不體面」現象的任何調侃或者冷漠的態度通常都是裝出來的,因為人們要麼被這樣的現象吸引,要麼不贊成,或是二者兼有,然而我們卻故意通過假裝調侃或冷漠來貶低那些「不體面」的現象,反襯自己的高尚。 「每個人都有性怪癖,至少有一種。」漢娜曾經告訴我。(但如果漢娜也有一種性怪癖的話,她從來沒告訴過我那是什麼。) 在阿姆斯特丹,我也要完成許多責任,但我有足夠的自由時間做我需要做的事情,阿姆斯特丹畢竟不是法蘭克福,沒有哪裡比法蘭克福更糟的了,而且,老實說,我迫不及待地想和我的妓女見面!這項研究中的羞恥元素恰恰是最令人興奮的東西,不過,我當然是以客戶的身份去見她,我已經準備好了——我等不及要把酬金給她了。 * 在又一張給艾倫的明信片(露絲是從史基浦機場把它寄出的,所以和前面的幾張不一樣,她寄給父親的那張明信片上的妓女是德國的,這張明信片上印的是阿姆斯特丹的紅燈區:酒吧和性商店的霓虹燈倒映在運河中,男人們穿著雨衣,照片前景那扇被燈光染成紫紅色的窗戶裡有個只穿內衣的女人……)上,露絲寫道:忘記早前的問題吧,我決定叫它《我的最後一個壞男友》,第一人稱敘事。沒錯,她又是個女作家。不過請相信我!愛你的露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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