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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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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老爹收集棒球卡。」蘭比亞斯點頭,「這麼值錢?」 A.J.的嘴巴跟不上腦子的速度。「這是埃德加·愛倫·坡最早的作品,當時他十八歲。這本書數量極少,因為首印只印了五十本,還是匿名出版的。封面上沒有印『埃德加·愛倫·坡著』,而是『一位波士頓人著』。依據品相和珍本書的行情,每本能賣到四十萬美元以上。我本來打算過段時間等經濟有點起色後,就把這本書拍賣了。我本來打算關掉書店,靠那筆收入過退休生活。」 「如果你不介意我問,」蘭比亞斯說,「你幹嗎把那種東西放在自己家裡,而不是銀行的保險庫裡呢?」 A.J.搖搖頭。「我不知道,我蠢,喜歡它在身邊,我想。我喜歡看到它,讓它提醒我什麼時候我不想幹了,什麼時候就可以不幹。我把它放在一個配組合密碼鎖的玻璃盒裡。我本來想著那夠安全的了。」確實,除了旅遊季節,艾麗絲島上極少有盜竊案。而此時是十月。 「這麼說,有人打破了玻璃盒子還是破解了密碼?」蘭比亞斯問。 「都不是。昨天晚上我想一醉方休。真他媽蠢,可是我把那本書拿出來,好讓自己能看著它。就是讓它跟我做個伴吧,我知道這藉口很糟糕。」 「費克裡先生,你為《帖木兒》投過保嗎?」 A.J.把頭埋進雙手當中。蘭比亞斯把那理解為書沒有投保。「我大約一年前才發現那本書,是我妻子去世後兩三個月的事。我不想多花錢,就一直沒去辦。我不知道,有上百萬個白癡理由,主要的一條是,我是個白癡。蘭比亞斯警官。」 蘭比亞斯沒有費事去糾正他應該是蘭比亞斯警長。「我準備這樣做。首先,我會跟你做一份筆錄。然後,等我的探員來上班後——淡季她只上半天班——我會派她去你那裡尋找指紋和別的證據。也許會有所發現。我們還可以做一件事,就是給所有拍賣行和經營這類物品的其他人打電話。如果它像你說的那樣,是本珍本書,那這樣一本來路不明的書出現在市場上,大家會注意到的。像那種東西不是需要有份記錄,說明誰曾經擁有過,一份叫什麼的那個嗎?」 「來源證明。」A.J.說。 「對,一點沒錯!我妻子曾經愛看電視上的鑒寶節目。你看過那個節目嗎?」 A.J.沒有回答。 「最後一件事,我想知道還有誰知道這本書。」 A.J.哼了一聲。「誰都知道。我妻子的姐姐,伊斯梅,她在中學教書。她一直擔心我,自從妮可……她總在勸說我走出書店,去島外走走。大約一年前,她拉我去密爾頓參加了一次乏味的資產拍賣會。這本書跟五十本左右其他的書放在一個箱子裡,除了《帖木兒》,別的全都一文不值。我付了五美元。那些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手裡有什麼東西。如果你想聽實話,這件事讓我感覺挺不自在,倒不是說現在還有什麼所謂。不管怎麼樣,伊斯梅覺得如果我把它放在書店展覽,會對生意有幫助,有教育意義和別的狗屁好處。所以去年整個夏天我都把那個玻璃盒放在書店裡。你從沒來過書店,我想。」 蘭比亞斯看著自己的鞋子,上千節中學英語課上他沒能完成老師所要求的最低閱讀作業量時那種熟悉的羞愧感又一下子回來了。「我算不上個讀書人。」 「不過你讀一些罪案作品,對吧?」 「好記性。」蘭比亞斯說。事實上,A.J.對人們的閱讀品位記性絕佳。 「迪弗,是嗎?你要是喜歡那類,有這麼一位新作家,來自——」 「沒問題,我什麼時候會過去一下。我能幫你給誰打個電話嗎?你的妻姐是伊斯梅·埃文斯-帕裡什,對嗎?」 「伊斯梅在——」就在這時,A.J.突然呆住了,像是有人按了他身上的暫停鍵。他眼神茫然,嘴巴張著。 「費克裡先生?」 有將近半分鐘的時間,A.J.就待在那裡,然後他接著說話,似乎什麼都沒發生過。「伊斯梅在工作,我沒事。不需要給她打電話。」 「你剛才有一會兒失去了意識。」蘭比亞斯說。 「什麼?」 「你昏過去了。」 「噢,天哪。那只是一時走神,我小時候經常那樣,成年後很少再犯,除了在壓力特別大的時候。」 「你應該去看看醫生。」 「不,沒事,真的。我只想找到我的書。」 「你去的話,我會感覺好一點。」蘭比亞斯堅持道,「你今天早上受到很大的打擊,我也知道你是一個人住。我要送你去醫院,然後我要讓你的妻姐、姐夫去那裡找你。同時,我會讓我的人看看能不能找到關於你那本書的什麼線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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