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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二


  「那天晚上我跟丹尼爾通了電話。聊得挺好,我沒有提瑪麗安·華萊士的事。丹尼爾很關心我,並且開始為我們自己孩子的出生做一些計劃。『伊斯梅,』他說,『寶寶一出生,我就會變個人。』這話我以前就聽他說過。『不,我是認真的,』他堅稱,『我絕對會少去外地,要待在家裡,寫更多,照顧你和這個土豆。』他總是很會說話,我也想去相信從這個晚上開始,我婚姻中的一切都會改變。我就在彼時彼刻決定了我會去處理瑪麗安·華萊士這個問題。我會想辦法收買她。

  「這個鎮上的人們總是以為我家有錢,比實際的更有錢。我和妮可的確各自有筆小小的託管基金,但也不是特別多。妮可用她的託管基金買了書店,我用我的買了這幢房子。我這邊剩下來的錢,我丈夫花得很快。他的第一本書暢銷,但是後面的書就沒那麼暢銷,他還老是生活講究,收入卻不穩定,我只是個中學老師。我和丹尼爾總是看上去有錢,可實際上窮。

  「山下呢,我妹妹死了一年多,她的丈夫正在一步步把自己喝死。出於對妮可的義務,我會在有些晚上去看看A.J.怎麼樣。我自己開門進去,抹掉他臉上沾的嘔吐物,把他拖上床。有天夜裡,我進去了。A.J.像通常那樣不醒人事,而《帖木兒》就放在桌子上。在此,我應該提提他發現《帖木兒》的那天,是我跟他一起去的。他從來沒提過要分給我一點錢,但可能那樣做才像話。要不是因為我,這個小氣的傢伙根本就不會去那個資產拍賣會。我就把A.J.弄到床上,去客廳把那個爛攤子清理乾淨,我把什麼都擦掉了,最後所做的,也沒有怎麼去想,就是把那本書塞進了我的袋子。

  「第二天,每個人都在找《帖木兒》,可是我不在島上。那天我去了劍橋,去了瑪麗安·華萊士的宿舍,把那本書扔到她的床上。我告訴她:『聽著,你可以把這個賣了,它值很多錢。』她懷疑地看著那本書,說:『來路有問題嗎?』我說:『不,它是丹尼爾的,他想送給你,但是你絕對不能講你是從哪兒得到的。拿去拍賣行或者找個珍本書經銷商,就說你是在什麼地方的舊書箱裡找到的。』我有段時間再沒有瑪麗安·華萊士的消息,我想也許就那樣結束了。」伊斯梅的聲音低了下來。

  「但是事情並沒有結束,對吧?」蘭比亞斯問。

  「對。就在聖誕節前,她帶著瑪雅還有那本書又來到我家。她說她去找了波士頓地區所有的拍賣行和經銷商,沒有一家想經手這本書,因為它沒有來源證明,而且警方在打電話詢問一本失竊的《帖木兒》。她從包裡取出那本書遞給我,我扔回給她。『我拿這本書有什麼用?』瑪麗安·華萊士只是搖著頭。那本書掉到地上,那個小女孩把它撿起來開始翻看,但是根本沒有人注意她。瑪麗安·華萊士大大的琥珀色眼睛裡湧滿了淚水,她說:『您讀過《帖木兒》了嗎,帕裡什太太?它寫得很悲傷。』我搖頭。『這首詩是關於一個突厥征服者,他為了得到權力,用自己生命中的愛人——一個可憐的鄉下女孩——做了筆交易。』我說:『你覺得我們這裡就是這種情況?你想像自己是個可憐的鄉下女孩,我是卑鄙的妻子,把你和你生命中的愛人拆散?』

  『不。』她說。就在那時,那個小孩哭了起來。瑪麗安說最糟糕的,是她知道自己在幹什麼。丹尼爾去她就讀的學校開過朗誦會,她很喜歡那本書,她跟他睡覺時,已經讀過上百萬遍他的作者小傳,也完全知道他是有婦之夫。『我犯了很多錯誤。』她說。『我幫不了你。』我說。她搖搖頭,抱起那個孩子。『我們不會再妨礙您了,』她說,『聖誕快樂。』

  「她們就走了。我很受觸動,我就進廚房,給自己泡了點茶。等我從廚房出來進客廳時,注意到那個小女孩把背囊落下了,《帖木兒》在背囊旁邊的地板上。我撿起那本書,想著我只用第二天或者第二天晚上溜進A.J.的住處,把書還回去就行。這時我注意到書上有蠟筆的畫痕。那個小女孩毀了它!我拉開背囊的拉鍊把書放進去,把背囊放進衣櫥。我沒有刻意藏得很好,想著也許丹尼爾會發現並問及此事,但是他從來沒有。他從來不關心。那天夜裡,A.J.打電話來問該給小孩子吃什麼東西。瑪雅在他家裡,我同意趕過去。」

  「第二天,瑪麗安·華萊士被沖到了燈塔那裡。」蘭比亞斯說。

  「對,我等著看丹尼爾會說什麼,看他會不會認出那個女孩,認那個小孩是他的。但是他沒有。而我,懦弱如我,也一直再沒有提起這件事。」

  蘭比亞斯摟過她。「這一切都沒有關係,」過了一會兒他說,「就算那是犯罪的話……」

  「那的確是犯罪。」她堅稱。

  「就算那是犯罪的話,」他又說了一遍,「對這件事有一點點瞭解的人都死了。」

  「除了瑪雅。」

  「事實證明瑪雅過得很好。」蘭比亞斯說。

  伊斯梅搖搖頭。「是這樣的,對嗎?」

  「照我看,」蘭比亞斯說,「你偷那本書時,算是救了A.J.費克裡一命。至少我是這麼覺得的。」

  「你算是哪門子警察啊?」伊斯梅問。

  「老式的。」他說。

  *

  第二天夜裡,就像過去十年裡每個月的第三個星期三一樣,「警長精選讀書會」在小島書店舉行活動。一開始是警察們不情不願地參加,但是一年年過去,這個小組越來越受歡迎。到如今,它是小島書店舉辦的參與人數最多的圖書聚會。讀書會中還是警察最多,不過他們的妻子甚至他們的孩子——在他們歲數夠大時——也會參加。幾年前,蘭比亞斯定了一條「繳械在外」的規矩,在此之前,《塵霧家園》①引起了特別激烈的爭論,以至於有位年輕的警察拔槍對準了另外一位警察。(蘭比亞斯後來對A.J.反思說那本書選得不對。「那本書裡有個有趣的警察角色,但是有太多地方是非不明。從現在起,我要堅持選擇輕鬆一點的那類。」)除了那場事故,這個小組中一直沒有出現暴力,當然書中的內容除外。

  ﹛①美國作家、短篇小說家安德烈·迪比三世(Andre Dubus III,1959~ )的代表作品。﹜

  按照他的慣例,蘭比亞斯提前到書店來準備「警長精選讀書會」活動,也跟A.J.聊聊天。「我看到這個放在門口。」蘭比亞斯進門時說。他把一個內有襯墊的馬尼拉紙信封交給他的朋友,信封上寫著A.J.的名字。

  「無非又是一本樣書而已。」A.J.說。

  「別那樣說,」蘭比亞斯開玩笑道,「裡面有可能是一本超級暢銷書。」

  「是啊,我肯定。這很可能是偉大的美國長篇小說。我會把它加到我那一堆書裡:『在我的大腦失靈前要讀的東西。』」

  A.J.把那個包裹放在櫃檯上,蘭比亞斯看著它。「這種事從來說不準。」蘭比亞斯說。

  「我就像是個在約會階段待了太久的女孩。我已經有過太多次失望,得到過太多次『非我莫屬』這樣的允諾,但從來都不是。你當警察,難道不會變成那樣嗎?」

  「哪樣?」

  「憤世嫉俗,我想,」A.J.說,「你難道沒有變得整天都想看到人們身上最糟糕的方面?」

  蘭比亞斯搖搖頭。「沒有。我見到的人們身上好壞參半。」

  「好吧,給我說幾個這樣的人。」

  「像你這樣的人,我的朋友。」蘭比亞斯清清喉嚨,A.J.無言以對。「有什麼不錯的我還沒有讀過的犯罪小說?我需要為『警長精選』新挑幾本。」

  A.J.走到犯罪小說那一區。他望向那一排書脊,大多數都是黑、紅兩色,全都印著大寫的銀色和白色字,偶爾會有熒光色來打破這種單調。A.J.想到這類犯罪類型小說的方方面面都多麼類似啊。為什麼一本書會跟別的書不一樣呢?它們是不一樣的,A.J.總結道,因為它們的確不一樣。我們得多看看書的內容。我們得去相信。我們時常接受失望,這樣我們才能不斷地重整旗鼓。

  他選了一本書,伸過去遞給他的朋友。「也許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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