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外國作品 > 鵝之書 | 上頁 下頁 |
| 四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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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克一個人住,我不知道他有沒有妻子。也許他終身未娶,要不然像德沃先生一樣,已經喪偶。我考慮找個藉口去門房一趟,看看裡面有無妻子的蹤跡。在德沃先生家裡,大量跡象證實女人的存在。縫補蕾絲桌布的針腳整齊細密,唯有仔細看才能發現那桌布曾經破過。書架上有個百合花形狀的小模具,用來收集蠟燭融化的蠟油,我向法比耶娜指出那東西時,她說,可能每次德沃先生想跟他的妻子發生關係時,會點燃一根百合花形狀的蠟燭表明他的願望。我說,也許是他的妻子呢,用那蠟燭來讓他知道她的心願,但法比耶娜對這種可能性僅是嗤之以鼻,說沒有女人會那麼蠢。 有一次,德沃先生請法比耶娜和我從他妻子留下的圍巾中各選一條,他要送給我們,法比耶娜的回應是,我們不需要一個老頭子的禮物。如今我想到,我們令他難堪、傷他心的次數比我們原本意識到的多。如果照法比耶娜使我和大家所相信的,德沃先生向她示過愛,要她當他的情人,那他不可能是老頭子。我不知道男人得要多老才會終止對女人的欲念。米克會知道,但我必須先多瞭解他一點,才能問他那個問題。 我決定找個藉口去門房拜訪他。我可以說是為了我要寫的書。 我沒有向湯森太太或那些女生隱瞞我在寫新書的事。我不是以付了錢的顧客身份來這兒上學。相反,我好比米克新移栽到花園裡的一株玫瑰:我必須被悉心看護,直到開花為止。湯森太太在我沒有變作一件符合她設計的產物前絕不會滿意。興許我應當把那種做法視為關心的體現,她關心我勝過關心其他女生。當然,她們不久將離校,而且她們為她帶來了錢。可我帶來的是攝影師和記者。 湯森太太給了我五本漂亮的筆記本。它們包有柔軟的皮套,顏色是類似蛋殼內側的青白,捧著令人賞心悅目。她還把自己的鋼筆送與我;那支筆的筆身手感光滑,以濃重的褐紅色打底,配上螺旋形的大理石花紋和一道道金色的直線條紋。她說這支筆出自她最喜歡的荷蘭鋼筆製造商之手,然後擰開筆帽,給我看那筆尖,是金制的,刻有複雜精細的圖案。「我本想給你買一支新的,」她說,「但鋼筆如同狗或鞋子,它要用上一段時間才稱手。這支筆陪伴了我十餘年。現在寫起來最順暢。」 我說我絕不能收那支筆,但我這麼講只是為了讓她能夠堅持她的慷慨大方,駁回我的意願。我不知道從何時起領悟到這個我須要和她玩的遊戲。這個遊戲有著清楚成文的規則和可以預料的結果,但我仍然有責任演好我的部分。 天氣好時,我在花園裡待上一兩個小時,這期間其他女生在彈鋼琴,拉小提琴,寫信,看時尚雜誌,學習把自己打扮得更加好看。我不是次次都特意去找米克,但有些日子,在他幹活時,我會坐到他旁邊。不久,他讓我完成一些零星的差事——分苗、在萬一我剪歪了也不會真有人注意到的地方修剪樹籬。我知道他更喜歡一個人獨處,但如果我儘量不出聲、儘量不表現自己,那樣豈不就能讓他覺得和以前一個人時差不多? 湯森太太有時順路過來看我,顯出滿意的表情。我告訴湯森太太,在花園幹活利於我思考我要寫的書。她沒有給那些女生開設園藝課,她解釋說,對她們未來的人生而言,插花更加適宜。「但對你而言,從事園藝似乎是個明智的選擇,」她說,「許多寫作的人也擅長園藝。你聽過那句話嗎,每個大作家的身後有一座大花園?」 至於我宣稱正在寫的那本書,我不難看出什麼樣的內容符合要求。我獲得機會,體驗一種我以前連做夢也沒想過的生活,世人希望瞭解那生活的內情。我無須編造任何東西。我的人生已是一則童話。如果世人想聽我講那個童話,何不滿足他們?我心想,一旦這本書出版,湯森太太也許會認為把我留在伍德斯韋不再有利可圖,於是她會送我回家。 我不是頭一個擅闖天堂的人,但不同於其他犯事者,對我的懲罰不是驅逐。相反,我要服的刑是為天堂令人驚歎的美好作證。很快我開始相信我脫身的唯一希望是把這本人人想看的書寫完。只有到那時我才可以回家,繼續我與法比耶娜為伴的生活。 我從我啟程去巴黎的那日寫起,而後橫渡英吉利海峽到倫敦。要描繪哈羅德百貨公司不難:店裡的連衣裙和帽子,漆皮鞋和輕薄的長手套,裹著毛皮大衣的婦女,穿著綠外套的看門人。當書裡的故事跟隨我的腳步來到伍德斯韋後,我描述這棟房子的每一層樓,地毯的圖案,我窗外的果園,裝在鏡框裡、陳列於走廊的日式扇子。我沒有給誰更名換姓,但在書裡我不稱呼湯森太太和美,只叫她湯森太太。那些女生的形象與她們在我生活中的一致,芬芳得宛如春天的紫羅蘭。她們談天說笑、翩翩起舞,晚上她們跟著收音機裡的美國流行歌手一起唱歌。 我描繪她們的衣著、她們的髮型、她們怎麼討論擺在她們面前即將開啟的真實人生。我投入較多時間描寫卡塔麗娜:她的黑眼睛、她動不動發出的笑聲、她圓潤的肩膀和強壯的四肢,她在經常由她自己組織舉辦的網球比賽中輕鬆取勝。我沒告訴她,她將出現在我的書中。有朝一日,我心想,她會翻開一冊書,然後尖叫。她會朗讀裡面的段落給她的丈夫聽,她會把這本書留給她的子女。瞧,我出名了,她會告訴他們。我曾和一位知名作家是同窗友人。 當然在這本書裡,隨處可見湯森太太的身影。我把她的外貌寫得年輕了一點(但不是太年輕),身形沒那麼魁梧,優雅得宛如她掛在教室裡那些照片上的東方蘭花。她絕不對誰發脾氣,連最喜怒無常的女孩也視她為知己。我寫她花很多時間教我英語和法語,我感激她無限的耐心,並為自己不得不令她失望而難過,因為我學識不足、字寫得醜、缺少娉婷的身段穿她給我買的漂亮連衣裙。 我思忖要不要把米克寫入我的書裡,不是塑造成那個頭上有鳥巢的紅發男人,而是作為我的好朋友。我可以僅就他洋洋灑灑地寫很多,但我預感到湯森太太不會贊同。相反,我描寫我和我的同窗在花園裡曬太陽,我們個個覺得自己像初綻的玫瑰一樣美麗。 這本書的創作進行了一個星期後,湯森太太叫我把到目前為止寫的東西拿給她看。我說,我會清楚工整地抄寫一份給她。她當即回絕了這主意,我料到她會如此。能夠預期她的動向並採取相應的對策,這讓我樂在其中,這種快樂類似我看卡塔麗娜在網球場上截擊對手的空中球時所獲得的快樂。 第二天晚上,正當女生們在休息室裡坐下準備聽廣播節目之際,湯森太太把我叫過去。那兩條狗佔據了她腳邊的位置,她示意我坐到面朝沙發的一張直背椅上。這不是個好兆頭。當她心情較好時,她讓女生們坐在她雙腳四周的地毯上。 「來,」她說,「告訴我,對於你目前寫的東西,你怎麼看?」 我從她的外表察覺不出明顯的不悅。湯森太太不是有耐心的人,而且我注意到,比起和其他女生講話,在和我講話時,她更少努力掩藏她臉上或話音裡的怒火。 「我不知道,」我說,「我還沒寫完。」 「我知道沒寫完,」她說,「但你喜歡你已經寫的部分嗎?」 我思考了片刻。「我認為開頭不錯,」我小心翼翼地說,「但有些地方,我希望可以改進。」 「什麼樣的地方?」她問。 我任我的目光飄向她身後的書架,期待自己已露出那種以前被報紙形容為一頭霧水、無言以對的表情。「我說不上來,」我回答,「我只是感覺有。」 「很好,」湯森太太說,「與我想的一樣,阿涅絲。迄今為止你寫得不錯。」 「是嗎?」 「我不是說無可挑剔。我同意你的話,有許多要改進的地方,但你迄今的表現超出我的期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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