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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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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每天的每分每秒都勝似他的盟友,如今卻開始算計他。幾年前他去赴某個約會時就已經開始提心吊膽,害怕發生意外。他發現門沒有上閂,合頁剛剛上過油,顯然是為了讓他進來時不會發出聲響,但在最後一刻,他後悔了,擔心自己死在她的床上,給一個無辜的熱情女人造成無法消除的陰影。因此,有理由認為,那個世界上他最愛的女人,那個他毫無怨言地從一個世紀等到另一個世紀的女人,很可能會來不及挽著他的手臂穿過到處是圓形墳塚和在風中搖曳的罌粟花的漫漫長街,幫助他平安到達死亡的彼岸。 事實上,按照那個時代的標準,弗洛倫蒂諾·阿裡薩已經步入老年人的行列。他已滿五十六歲,認為自己沒有虛度光陰,因為那都是充滿愛的歲月。不過,在那個時代,沒有哪個男人會像他一樣勇於面對因看上去年輕而招來的恥笑,即使他們確實不老,或者心裡也自認年輕;也不是所有人都敢於毫無羞愧地承認自己仍在因上世紀的挫折而偷偷哭泣。那個時代對年輕存在偏見:儘管每個年齡段都有自己的穿著方式,但老年的衣著在青春期結束後不久便開始穿上身了,而且一直持續到進入墳墓。這種穿戴與其說標誌著年齡,不如說是社會地位的象徵。 年輕人穿得像自己的祖父,再早早地戴上一副眼鏡,便會更加受人尊重;而從三十歲起,手杖就是讓人刮目相看的物件。至於女人,則只有兩個年齡:一是結婚的年齡,一般不超過二十二歲;一是永遠獨身、再也嫁不出去的年齡。而其他女人,那些已婚的、當了母親的、成為寡婦的、做了祖母的,都屬於另外一類,她們不按已經度過的年歲來計算年齡,而是按距離死亡還有多久來計算。 弗洛倫蒂諾·阿裡薩則相反,他赤裸裸地大膽對抗著衰老的圈套,儘管心裡清楚自己命運奇特,從小就像個老頭兒。起初是情勢所迫。特蘭西多·阿裡薩把他父親決定扔進垃圾堆的衣服拆開後給他縫成新衣。於是,他不得不穿著禮服去上小學,一坐下,衣服便拖到地上;他頭上戴的也是政府官員的那種帽子,儘管為了讓它小一點,加了一圈塞滿棉花的裡襯,但還是連耳朵都蓋上了。此外,他從五歲起就戴上了近視眼鏡,而且頭髮和母親一樣,是印第安人的那種質地,粗硬得像馬鬃,所以,從外表根本看不出他其實長什麼樣子。 幸運的是,由於連年內戰,政府混亂不堪,學校的入學標準不像從前那樣嚴格了,在公立學校裡,各種出身和社會地位的學生都有。尚未長大的孩子們走進課堂,身上卻散發著街壘戰的火藥味,穿著不知在哪次戰鬥中靠槍子兒得來的叛軍制服,佩戴著他們的徽章,腰帶上還明目張膽地別著與他們軍銜相符的武器。課間休息時,隨便一點爭執就會讓孩子們拔槍相向。如果老師在考試中給了他們低分,他們甚至用槍來威脅。拉薩耶學校的一個三年級學生,退伍的民兵上校,就一槍打死了修會會長胡安·埃雷米塔修士,只因為他在教理問答課上說,上帝是保守黨的正式成員。 另一方面,那些遭遇了不幸的名門望族的孩子穿得就像古時的親王,特別窮的孩子則光著腳。在這些來自四面八方、打扮得千奇百怪的學生之中,弗洛倫蒂諾·阿裡薩無論如何都要算在最奇怪之列,儘管如此,他卻並不十分引人注意。他聽到的最難聽的話,是街上的人沖他喊:「窮光蛋,醜八怪,一切希望全落空。」但不管怎樣,那身因生活所迫而穿上的衣服,從那時起,及至他整個一生,都是與他那神秘的氣質和憂鬱的性格最為相配的。 當他在CFC第一次被委以重任時,他讓人為他量身定做了和父親那件同樣款式的衣服。他像懷念一位老人一樣懷念著死於三十三歲的父親,那是一個令人尊敬的年齡:基督罹難時也是這個歲數。所以,弗洛倫蒂諾·阿裡薩看上去始終要比他的實際年齡大得多,以至於口無遮攔的布裡希達·蘇萊塔,他的一個不假思索地說出真相的露水情人,從第一天起便對他說,她更喜歡他脫掉衣服後的樣子,因為光著身子的他仿佛一下子年輕了二十歲。 然而,他永遠也不知道如何彌補這一點:首先,他個人的喜好不允許他穿成別的樣子;其次,那個時候二十歲的人誰也不知道怎樣才能將自己打扮得更年輕,除非把短褲和見習水手帽再次從衣櫥裡翻出來;再者,他也不可能擺脫那個時代人們對老年所持的看法。因此,當他看見費爾明娜·達薩在電影院出口險些絆倒時,不禁打了個寒戰,一個可怕的想法晴天霹靂般擊中了他,即在這場血腥的愛情戰爭中,婊子養的死神很可能會不可逆轉地奪去他的勝利。 到那時為止,他經歷過的最大戰鬥是同自己的禿頂進行的,他一直頑強抗爭,卻最終落得慘敗的結局。從看見纏在梳子上的最初幾根頭髮開始,他便意識到自己被打入了地獄,這種痛苦是任何一個無此遭遇的人無法想像的。為了保住迅速荒蕪的頭頂的每一寸毛髮,沒有什麼髮蠟和生髮水他沒有試過,也沒有什麼信仰他沒有求助過,更沒有什麼代價他沒有付出過。他背下了《布裡斯托年鑒》中關於農業的全部條文,因為他聽說頭髮的生長和莊稼的收穫週期有著直接的聯繫。他還放棄了自己一直光顧的理髮師,因為這人是個實打實的光頭,而換了一個新來的只在新月那幾天理髮的外鄉理髮師。可這位新理髮師才剛剛證明了自己手藝不錯,就被發現是安的列斯群島好幾家警察局通緝的強姦幼女犯,被戴上鐐銬拖走了。 弗洛倫蒂諾·阿裡薩把那個時期加勒比地區所有報紙上關於醫治禿頂的廣告都剪了下來。那些報紙通常刊登著同一個人的兩張照片,第一張上,頭禿得像個甜瓜,而第二張上頭髮比雄獅還濃密:這便是使用某種安全可靠的藥水之前和之後的區別。六年裡,他試驗了一百七十二種藥物,並踐行了藥瓶商標上寫的所有其他輔助方法,而唯一的收穫,是其中的一種藥使他患上了頭部濕疹,又癢又臭,馬提尼克島的教外苦行僧們稱之為北極光癬,因為它會在黑暗中發出一種磷光。抱著最後一線希望,他求助於在公共市場上售賣的所有印第安草藥和在「代筆人門廊」出售的一切神奇特效藥,包括東方湯藥,可當他發現自己上當受騙時,頭頂已經和一個削髮僧人無異了。 新世紀元年,千日戰爭把國家置於血泊中時,城裡來了個意大利人,他會按照尺寸用真頭髮製作假髮套,價格不菲,但只保質三個月,逾期概不負責。儘管如此,絕大部分有支付能力的謝頂者都願意前往一試。弗洛倫蒂諾·阿裡薩是頭一批嘗試的人之一。他試戴了一個和自己原來的頭髮極為相似的假髮套,以至於擔心在自己情緒變化時那頭髮會豎起來。但他最終還是對這個把死人頭髮戴在活人頭上的想法無法苟同。他唯一的安慰是如此風捲殘雲的謝頂讓他不用眼瞅著自己的頭髮變白。一天,內河碼頭上一個歡快的醉漢看見他從辦公室裡走出來,上前以超乎尋常的熱情擁抱了他,並在碼頭工人的起哄聲中摘掉他的帽子,給他的腦袋來了響亮的一吻。 「神聖的禿頭!」他喊道。 那天晚上,四十八歲的他讓人把自己兩鬢和後腦勺上僅剩的幾根毛發全部剃掉,徹徹底底接受了全禿的命運。他甚至在每天早上洗澡之前,把下巴和臉上所有長出胡楂的地方都塗滿肥皂沫,用一把剃刀把它們刮得像小孩的屁股一樣光滑。以前,即使在辦公室裡他也從不摘掉帽子,因為禿頂給他一種赤身裸體的感覺,讓他覺得有失體面。但當他徹底接受禿頭後,便把它歸為男性的美德之一,其實他早就聽人這樣說過,卻一直視其為禿頭們的自欺欺人而予以蔑視。再後來,他又養成了新習慣,把右側僅有的幾根頭髮留長,讓它跨過整個頭頂,從此,他一直沿用這個辦法。但儘管這樣,他還是戴著帽子,而且總戴那個參加葬禮似的款式,即便當地已流行起一種被稱為「塔爾塔裡塔帽」的窄邊草帽,他也依然不改舊貌。 然而,他失去牙齒卻並非因為自然之災,而是源于一個江湖牙醫試圖根治一次普通感染時的魯莽舉動。對腳踏牙鑽的恐懼使得弗洛倫蒂諾·阿裡薩一直不敢去看牙醫,儘管他常常牙痛,甚至有時無法忍受。聽到他在隔壁房間整夜無助地呻吟,母親嚇壞了,因為她覺得這聲音跟兒子昔日某時的呻吟聲如出一轍,而那原本早已消散在她記憶的迷霧之中了。但當她讓兒子張開嘴,好看看愛情究竟傷到了他哪個地方時,卻發現他是因牙齦化膿而痛苦不堪。 萊昂十二叔叔讓他去找弗朗西斯·阿多奈醫生。這是個打著綁腿、穿著馬褲的高大黑人。他把一整套牙醫器械都放在工頭用的褡褳裡,隨身背著,穿梭於內河船之間,看上去倒更像一個令沿岸村鎮都害怕的旅行代辦人。他只朝弗洛倫蒂諾·阿裡薩嘴裡看了一眼,就認定他的牙齒全部要拔光,甚至包括那幾顆好牙,這樣才能一勞永逸地避免再次遭罪。與對禿頂的憂心相反,弗洛倫蒂諾·阿裡薩對這種野蠻的治療方法沒有產生任何顧慮,除了很自然地略微擔心不用麻醉難免會有些血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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