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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九


  ▼第三十三章

  一周悄然過去,韋德夫婦杳無音信。天氣炎熱,黏糊糊的。刺鼻的霧霾已經向西蔓延到了貝弗利山。站在穆赫蘭公路的最高處,你能看見它像平流霧似的平攤在整座城市上空。每個人都在被它蹂躪。貝弗利山遭受電影明星的荼毒之後,無聊的百萬富翁紛紛退守帕薩迪納,如今城市元老們都在憤怒疾呼:一切都是霧霾的錯。假如金絲雀不肯歌唱,送奶工遲到,哈巴狗長跳蚤,戴上漿假領的老傻蛋在去教堂的路上心臟病突發,這都是霧霾的錯。我住的地方清晨通常很晴朗,夜裡也幾乎總是這樣。偶爾一天從早到晚都晴朗,沒有人知道確切的原因。

  就是這樣的一天——湊巧是個星期四——羅傑·韋德打來了電話。「你好嗎?我是韋德。」他聽上去挺好。

  「好,你呢?」

  「清醒,很抱歉。正在掙血汗錢。咱們應該聊聊,而且我好像欠你錢。」

  「沒有的事。」

  「嗯,來吃午飯如何?中午一點左右能到這兒嗎?」

  「應該可以。坎迪怎麼樣?」

  「坎迪?」他聽上去很困惑。那天夜裡的事情他大概忘記了不少。「哦,那天夜裡他幫你抬我上床。」

  「對。他是個很有用的小夥子——在某些方面。韋德夫人呢?」

  「她也很好。她今天在城裡購物。」

  掛斷電話,我坐在旋轉椅裡前後搖晃。我應該問他書寫得怎麼樣了。也許和作家說話就一定要問他書寫得怎麼樣了,但話也說回來,作家也許早就被這個問題煩得要死要活了。

  沒多久,又有人打電話找我,話筒裡是個陌生人。

  「我是羅伊·阿施特菲爾特。喬治·彼得斯叫我打電話給你。」

  「哦,對,謝謝。在紐約認識特裡·萊諾克斯的就是你。當時他自稱馬斯頓。」

  「沒錯。他把酒當水喝,但肯定是同一個人。你不太可能認錯他。來這兒以後,有天晚上我在恰森酒吧看見他和他妻子。當時我和客戶在一起。客戶認識他們。很抱歉,不能告訴你客戶是誰。」

  「我理解。現在大概也不是很重要了。他叫什麼?」

  「稍等,讓我想一想。哦,對了,保羅。保羅·馬斯頓。另外還有一點,不知道你感不感興趣。他戴著一枚英國陸軍的紀念徽章。英國人的破胸鴨 ①」

  ﹛① 美國陸軍的退伍紀念章,圖案是雄鷹,但更像胸口破裂的鴨子,故有此名。﹜

  「我明白了。後來他怎麼樣?」

  「不知道。我來了西海岸。我再次見到他也是在這兒,他娶了哈蘭·波特那個玩得有點瘋的女兒。不過這些你已經知道了。」

  「他們現在都死了。不過還是謝謝你告訴我。」

  「客氣了。樂意效勞。這些事對你有幫助嗎?」

  「好像沒什麼,」我說,我在撒謊。「我沒打聽過他的事情。有次他說他是在孤兒院長大的。有沒有可能你是認錯人了?」

  「老兄啊,他那白髮和疤臉還能認錯不成?不可能。我不敢說我見人過目不忘,但他那張臉我肯定忘不了。」

  「他看見你了嗎?」

  「就算看見了,也沒表現出來。在當時的情況下,我也沒抱什麼希望。再說他搞不好已經不記得我了。就像我說的,他在紐約那會兒總是喝得爛醉。」

  我又感謝了他幾句,他說這是他的榮幸,然後我們就掛電話了。

  我思考了一會兒。外面大道上的車聲是我思考的無音樂性伴奏。太吵了。炎熱的夏天,所有聲音都太吵了。我站起身,關好下半扇窗戶,打電話給兇殺科的格林警探。老天幫忙,他在辦公室。

  「是這樣的,」寒暄過後,我說,「我聽說了一些特裡·萊諾克斯的事情,讓我很困惑。我認識的一個人曾經在紐約認識他,但當時他用的是另一個名字。你查過他的服役記錄嗎?」

  「你們這些人永遠也學不會,」格林暴躁地說,「永遠也學不會待在馬路屬於你們的那一邊。這個案子已經結案了,鎖在盒子裡綁上鉛塊扔進太平洋了。聽懂了嗎?」

  「上周我去哈蘭·波特女兒的悠閒谷住所,和老先生待了小半個下午。要查一查嗎?」

  「去做了什麼?」他酸溜溜地問,「就當我相信你好了。」

  「討論一些事情。我應邀前去。他喜歡我。說起來,他告訴我,打死那姑娘的是一把毛瑟PPK, 7.65毫米口徑。你知道嗎?」

  「繼續說。」

  「槍是她自己的,老兄。是不是有點出入了?你別誤會。我不是想揭什麼黑幕。私事而已。他的傷是從哪兒來的?」

  格林沉默下去。我聽見他背後有一扇門關上。然後他小聲說,「大概是在國境南邊持刀打架吧。」

  「去你的,格林,你有他的指紋。你按常規送指紋去華盛頓,按常規收到一份報告。我只想知道他服役記錄裡的一些事情。」

  「誰說他有服役記錄了?」

  「呃,『門迪』門南德斯是一個。萊諾克斯似乎救過他的命,傷就是這麼來的。德軍俘虜了萊諾克斯,給了他後來那張臉。」

  「門南德斯?你相信那個狗娘養的?你腦袋被槍打了嗎?萊諾克斯沒有服役記錄。沒有任何化名下的任何記錄。滿意了?」

  「你說怎樣就怎樣。」我說,「但我不明白梅南德斯為什麼要跑來教訓我,警告我別多管閒事,因為萊諾克斯是他和維加斯那位蘭迪·斯塔爾的好兄弟,他們不希望任何人瞎折騰。畢竟萊諾克斯已經死了。」

  「誰知道一個黑幫會動什麼念頭?」格林譏諷地說,「還有為什麼會那麼想。也許萊諾克斯曾經和他們搭夥搞名堂,後來才嫁給鈔票,有了社會地位。他在維加斯給斯塔爾當過一陣樓層經理。他就是在那兒認識那姑娘的。滿臉堆笑,禮服領結。哄客人開心,留意職業賭客。我猜他很擅長這份工作。」

  「他有魅力,」我說,「幹警察這行用不上。非常感謝,警司。格裡高利警監最近怎麼樣?」

  「退休了。你不讀報的嗎?」

  「不讀犯罪新聞,警司。格調太低。」

  我正要說再見,他忽然打斷我。「鈔票老先生和你說了什麼?」

  「我們只是一起喝了杯茶。社交拜訪。他說他也許會安排點生意給我做做。他還暗示——只是暗示,而且沒用幾個字——說哪個警察敢不正眼看我,未來恐怕會很灰暗。」

  「警察局不歸他管。」格林說。

  「這個他承認。他還說他甚至不需要收買警務專員和地檢官。他打盹的時候他們會自己乖乖地蜷在他大腿上。」

  「去死吧。」格林說,砰的一聲掛了電話。

  當警察可真是不容易。你永遠不知道跳上跳下踩誰的肚子比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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