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作品 > 消失的13級臺階 | 上頁 下頁
五


  擺滿了辦公桌和監視器的房間裡只有很少幾個管教官,顯得空蕩蕩的。其他人都出去監督犯人或巡查監獄了。南鄉特意放慢腳步,確認沒有要來向他請示工作的部下以後,才坐在了背靠窗戶的首席管教官的辦公桌前。他點燃一支煙,開始仔細閱讀三上純一的《服刑記錄》。三上純一二十五歲時犯罪的詳情,在寫給檢察官的書面材料和審判記錄等數份文件中都有記錄。

  1999年8月7日晚上8點33分,突然發生了一起傷害致死事件。現場在東京市濱松町車站附近的餐館。一個正要在店裡就餐的名叫佐村恭介的二十五歲的客人,對當時也在店裡的純一用挑釁的口吻說了一句「你他媽的看我不順眼是嗎」,這就是事件的起因。

  是佐村恭介先出言不遜找碴兒打架,二人各自的餐桌相距五米左右,一直沒有說過話等,好幾個當時在現場的證人都在證詞中證實了以上事實。

  根據餐館老闆的證詞,是佐村恭介主動走到純一這邊來的,當時純一只是一臉困惑地看著佐村恭介。佐村恭介對純一說:「我討厭你看我的眼神!簡直就是看罪犯的眼神!」總之是想挑起事端。

  後來二人又對了幾句話,然後就爭吵起來,而且越吵越厲害。不但言辭激烈,而且逐步升級。在寫給檢察官的書面材料裡,根據純一的證詞,佐村當時說的話的主要意思是「你認為我是鄉下人,瞧不起我」。當純一知道了佐村恭介是千葉縣人時,為了讓對方冷靜下來,還說起自己在高中時代對家裡謊稱跟朋友一起去旅遊,去過千葉縣房總半島外側的中湊郡。沒想到這樣一說更是火上澆油。原來,佐村恭介正是從中湊郡出差來東京的。

  「你這渾蛋!」所有在場的人都聽到了佐村罵純一的這句話。罵完以後,佐村劈胸抓住了純一的衣襟。老闆為了制止二人打架從櫃檯後面跑了出來,但還沒等他跑到純一的餐桌,二人已經你來我往對打了好幾拳,有的證人說是打了十拳以上。先出手的是純一。純一在口供記錄裡說自己是「為了掙脫對方,只好出手」。

  老闆趕到時,已經無法把扭打在一起的兩個人分開了。在後來的審判中,老闆的證詞是這樣的:「企圖傷害對方的應該是被害人,被告人看起來只是為了離開現場拼命掙脫。」

  後來,純一終於成功地擺脫了佐村。但是佐村又要從正面抓住純一,於是純一一邊怒駡著「你這渾蛋!畜生!」一邊用頭、右肩和右臂撞向對方。佐村突然遭到純一的撞擊,搖搖晃晃地向後退去,結果被一隻矮凳子絆住雙腳,身體騰空而起,後腦著地倒在地上,造成頭蓋骨骨折和腦挫傷,救護車趕到十一分鐘以後不幸死亡。

  事件發生後,純一也不用老闆制止他逃走,只是呆呆地留在現場等著警察到來。最終純一以傷害致死嫌疑的罪名被逮捕。

  看到這裡,南鄉掐滅香煙,歎了一口氣。他的臉上露出一絲苦笑,儘管他知道自己的表情太不謹慎了,但無法控制自己。

  這是一起由吵架引起的典型的傷害致死案件。只有那種運氣不好的人,才會捲入這種事件。從公訴事實來判斷,量刑為有期徒刑兩年可以說重了點,判個緩期執行也不奇怪。也許法官把純一高中時代被警察輔導過的經歷跟這次事件聯繫在一起了。檢察官為了達到影響法官心證①的目的,最初在法庭上陳述犯罪事實的時候就詳細地敘述了純一那次離家出走的事,並暗示那次離家出走跟這個案件有關。

  ﹛① 法律用語,又稱自由心證。一切訴訟證據的取捨和證明力的大小,法律不作預先規定,而由法官根據內心確信進行自由判斷。法官通過對證據的審查判斷所形成的內心確信,稱為心證。﹜

  儘管如此,也可以說法官的判決是公正的。通常,在傷害致死案件的審理中,爭議焦點在於是否為正當防衛,或者被告人是否有殺人意圖。如果被認定為正當防衛,被告人就會被判為無罪;如果被認定為有殺人意圖,就會定為殺人罪,量刑重得多。在法律條文上,殺人罪是可以判死刑的罪。

  就純一的情況而言,審判中最大的爭議焦點是他的背包裡有一把獵刀。雖然這對純一來說是相當不利的證據,但純一在父親的工廠裡幫忙,平時幹活時很多的細活都需要使用小刀,而且這把剛買的刀還包著商店的包裝紙,一直在背包裡裝著沒拿出來。辯護律師說:「如果有殺人意圖,被告人肯定會使用那把刀。」辯護律師的主張不僅得到了法庭的認可,而且在立案階段關於違犯刀槍法的追訴也被免除了。

  檢察院方面竭盡全力反擊。他們讓被害人的父親佐村光男作為證人出庭,拿出餐廳的小票作為憑據,說被害人只點了兩杯兌水的日式燒酒,根本沒喝醉,不能認為醉酒是吵架的原因。的確,被害人醉酒程度很輕,這通過對屍體進行司法解剖時測定血液中的酒精濃度也得到了證明,但是這並不能成為左右審判結果的證據。

  結果,法院經過三次開庭審理,宣佈加上判決前拘留的一個月,判處三上純一有期徒刑兩年。

  南鄉看了一陣《服刑記錄》以後抬起頭來,開始回憶純一服刑一年零八個月期間在獄中的表現。

  南鄉對229號囚犯的總體印象是:不計較個人得失,性格純樸笨拙。仔細看了《服刑記錄》以後,這個印象越來越強烈了。純一的臉上依然留著少年時代的影子,一雙眼睛透出的神情好像總是在一心一意想著一個問題。上高中時發生的離家出走十天的事情,大概也是因為一心一意地想著女朋友吧。

  現在,南鄉想起了半年前的管教官會議。純一拒絕與教誨師見面,問他為什麼,他回答說:「我不依賴宗教,我要用自己的腦子思考。」結果純一給負責他的管教官留下了狂妄自大的印象。會議上有人提議以反駁管教官為由處罰他,但是由於南鄉的反對,這個提議被否決了。從這件事開始,南鄉注意上了這個叫三上純一的229號囚犯。

  後來,通過《服刑記錄》瞭解到的奇妙的偶然,使南鄉下定了決心。

  純一上高中三年級時帶著女朋友離家出走以後去的那個地方,在同一時間發生了一起搶劫殺人事件。

  最終確認之後,南鄉對於最合適的人選,已經不再猶豫了。

  南鄉在煙灰缸裡摁滅香煙,拿起桌上的電話,撥了東京一個律師事務所的號碼。

  「我這邊都準備好了,」南鄉低聲告訴對方,「就這一兩天,肯定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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