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外國作品 > 消失的13級臺階 | 上頁 下頁 |
| 二〇 |
|
|
|
當天下午純一和南鄉一直待在勝浦市。他們今後的活動據點是一個叫「勝浦別墅」的公寓二樓的一套單元房。他們把帶來的全部家當都搬進去,打電話把煤氣公司的人叫來接通了煤氣,又跟住在附近的房東打了招呼,入住手續就算辦好了。 這套房子有一個四疊大小的廚房,還有一個浴室和兩個六疊大小的臥室。 房子比想像的好多了,純一吃了一驚。他原來以為只會有一間臥室,要忍受跟南鄉擠在一起睡的倒霉境遇呢。在純一這個臥室裡,如果天氣好的話,還可以看到遠處的大海。找房子的辛勞全部都由南鄉一個人承擔了,純一覺得挺對不起南鄉的。 「你會做菜嗎?」南鄉問。 純一老實地回答:「炒飯還湊合。」 「那還是我來做飯更好一些。」南鄉笑著說,「家務我們兩個人分擔吧。你負責洗衣服和打掃房間。」 隨後二人又出去買了些食品和日用品等,南鄉在準備晚餐時已經下午5點多了。 「南鄉先生,我想問您一個問題……」純一坐在榻榻米上,看著在廚房做飯的南鄉問道。 「什麼問題?」 「剛才您提到的國家對被害人的補償……我那個事件是怎麼處理的?」 「你是想問佐村光男是否得到了國家補償吧?」 「是的。」 「那個人沒有得到國家補償,因為你父母答應賠償了。」南鄉想了一下又說,「事情是這樣的,如果得到了超過國家補償的數額,國家就一塊錢都不給了。」 純一略加思索之後問道:「那麼,國家補償數額是多少呢?」 「大約1000萬。這是法律規定的人命的價錢。」南鄉說完又加上一句,「但對於被害人來說,只不過是微不足道的賠償。」 純一點了點頭。在知道了父母艱難痛苦的境地之後,純一對收下了7000萬賠償金的佐村光男產生了一種很複雜的想法。然而站在被害人的立場上來看,這不過是最起碼的要求。再想想剛才宇津木夫婦表現出來的憤怒之情,佐村光男對純一的態度,就只能說是寬容了。當確信自己被寬恕時,純一的心中確實湧上來一股覺得對不起被害人的感情。 自己還需要繼續學習。忽然,純一意識到自己正在盯著南鄉的後背。剛才貿然拜訪宇津木家的無謀之舉,真是南鄉太莽撞了嗎?還是為了教育我,才特意把我帶到那裡去的呢? 「在我的臥室裡有訴訟記錄。」南鄉說,「雖然量相當大,但你最好還是看一看。」 「好的。」純一說完走進南鄉的臥室。臥室一角有一捆約十五釐米厚的文件,用一個包袱皮包著。 「別看這麼多,也只是一小部分。」南鄉笑著說。 如此大量的文件,純一不知道從哪裡下手,就很隨意地翻閱起來。 在那一疊文件的中間,有第一審的判決書。 主文 判處被告人樹原亮死刑。 扣押125CC摩托車一輛(平成三年①押第1842號之9),男式白色襯衫一件(同號之10),男式藍色長褲一條(同號之11),男式黑色運動鞋一雙(同號之12),以上物品全部沒收。 扣押現金2萬日元(面額為1萬日元的紙幣兩張)(同號之1),現金2000日元(面額為1000日元的紙幣兩張)(同號之2),現金40日元(10日元硬幣四枚)(同號之3),被害人宇津木耕平的汽車駕駛執照(同號之4),被害人宇津木耕平名義的銀行卡(同號之5),黑色皮革錢包(同號之6),以上物品全部返還給被害人宇津木耕平的繼承人。 ﹛① 1991年。﹜ 以上就是對樹原亮判決的全部內容。 純一想,法官宣讀判決書的時候,被告人是怎樣一種心情呢?大概與純一聽到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時的心情無法做比較,樹原亮一定感到非常恐懼。死刑這個詞在他的大腦裡迴響,沒收和返還等內容肯定一句都沒有聽見。 「主文」之後是「理由」。B5紙豎排格式文件,二十多頁,在「量刑的理由」一項中,關於被告人的情狀是這樣的: 「由於被告人頭部負有外傷,造成逆行性遺忘,目前仍處於記憶喪失狀態中。法庭酌情考慮了被告人的情狀,但是,造成記憶喪失的交通事故是被告人從犯罪現場逃走途中發生的,更重要的是,他以喪失記憶為由,沒有向被害人遺屬謝罪,也沒有表示進行經濟補償,因此法庭只能認為他沒有一點悔過之心。 「另外,考慮到被告人的成長環境和成長過程中的不良行為,以及被告人在盜竊事件發生後沒有珍視重新做人的機會,也很難找到可以斟酌的情狀。」 看到「被告人的成長環境和成長過程中的不良行為」這句話,純一想到自己對樹原亮這個人的人品還不瞭解,於是繼續翻閱訴訟記錄。在判決書的「犯罪事實」一欄裡,有關於樹原亮成長過程的記載。 樹原亮,1969年生於千葉市。不知道父親是誰,五歲時母親因賣淫被逮捕,他被鴨川市的親戚家收養,後來從當地的一所中學畢業。樹原亮與收養他的親戚家關係不好,因經常有小偷小摸和恐嚇別人等不良行為,受到過監護觀察的處分。成年後在千葉市內靠打零工維持生計,後因從他打工的快餐店的收款機中盜走現金被逮捕,受到緩期執行的有罪判決,同時受到第二次監護觀察處分。由於他的擔保人——他小學時代的班主任住在中湊郡,所以他就搬到了中湊郡。後來,宇津木耕平擔任了他的監護人。 一年後,樹原亮因涉嫌殺害監護人夫婦被逮捕。 純一發現這個死刑犯跟自己是同一年代的人,樹原亮比純一大四歲,事件發生的時候是二十二歲。 純一覺得這個案子很奇怪,因為至今都沒有發現兇器,只是推定為斧頭之類的大型利器。但是,一個剛二十歲出頭的年輕人會使用這種大型利器嗎?純一想:假如是自己的話,應該會用匕首或獵刀之類的小型利器。 還有沒有其他值得懷疑的地方呢?純一想到這裡,繼續翻閱訴訟記錄,翻到證據部分就仔細閱讀起來。 首先看到的是刻著「宇津木」三個字①的印鑒的複印件,看樣子是本人在銀行登錄時蓋的印鑒的複印件。一看那簡單樸素的字體就可以知道,這枚被從犯罪現場拿走的印鑒,不是在政府機關正式登錄過的「實印」,而是一枚非正式的「認印」②。 ﹛① 日本的印鑒只刻姓氏,不刻全名。﹜ ﹛② 在日本,房地產買賣、繼承遺產、領取保險金、租房子、買汽車等,都要使用在政府機關正式登錄過的印鑒,並需要開具《印鑒登錄證明書》,稱為「實印」。其他需要確認、承認的情況下使用的印鑒稱為「認印」。在銀行可以使用「認印」。﹜ 接下來的一頁是標題為《檢證調查書(甲)》的文件。上面有勝浦市警察署警官的簽字和蓋章,看來這份文件是現場檢證報告書。首先是標有宇津木耕平宅邸具體位置的地圖,接下來是標題為《現場狀況》的文件,在這份文件中詳細地記載著房屋的結構,但沒有明確提到家裡是否有臺階。不過,有一句「廚房地板下面有儲物空間」這樣的簡單記述,叫人聞到了存在臺階的味道。於是,純一仔細看了附在調查書末尾的房屋平面圖。進入大門以後,右側就是廚房,廚房的平面圖中央畫著一個方框,方框裡寫著「儲物空間」幾個字。但是,這裡也沒有關於臺階的記載。 純一繼續往後翻,想看看有沒有更詳細的說明,突然看到了一幅意想不到的照片。 照片上是倒在血泊中已經斷了氣的宇津木耕平的屍體。 純一急忙將視線移到別處,但是那個淒慘的景象已經深深地印在了他的大腦裡。 我看到他們的時候,腦漿正從父親的額頭流出來——純一想起了宇津木啟介的話。 純一恢復了正常呼吸以後,忽然想到現在看這些文件是自己的義務。他再次把視線落在了現場的照片上。 彩色照片用真實的色彩記錄了現場的慘烈。淺黃色的腦漿,紅色的鮮血,白色的頭蓋骨……純一這時才意識到,今天,被害人的兒子表現得已經相當克制了,也明白了他為什麼沒有說到母親的慘狀,因為下一頁上貼著宇津木康子的照片,康子的前額受到沉重的打擊之後,連眼球都…… |
| 學達書庫(xuoda.com) |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