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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二


  §13

  又是七月了。

  杜山德仔細穿上他的西裝(不是最好的那一套),站在公車站,等著坐最後一班車回家,現在是晚上十點四十五分,他去看了一場電影,是一部輕鬆的喜劇,他看得很開心。自從早上收到那封信後,他的心情一直很好。那是男孩寄來的明信片,上面印的是多彩多姿的懷基基灘,海灘上矗立著一幢幢白色的旅館大廈,反面有短短幾行字。

  親愛的登克爾先生:

  這裡可真是不賴,我每天都在游泳。老爸捕到一條大魚,我媽也趕上閱讀的進度了(我是開玩笑的)。明天我們要去參觀一座火山,我會小心不要摔下去!希望你一切安好。

  依舊健康的托德上

  他想起這封信最後那句話,便不禁微微笑了,這時有人碰碰他的肘。

  「先生?」

  「什麼事?」

  他警覺地轉過身來——即使在聖土多奈多這種地方,強盜攔路搶劫的事也時有所聞——一股強烈的味道讓人不敢接近,似乎是啤酒、汗、口臭混合起來的味道,是個衣衫襤褸的流浪漢,他身穿法蘭絨襯衫,鞋子非常破舊,只用髒繩子和膠帶勉強系住。在一身破爛衣服上面的那張臉,看來像上帝死亡的臉。

  「先生,給我一毛錢好嗎?我要到洛杉磯去找事做,我只要一毛錢坐公車。如果不是這個機會對我很重要的話,我不會跟你討這個錢。」

  杜山德起先是皺眉,然後臉色舒展,帶著微笑。

  「你真的只想要搭車嗎?」

  酒鬼微微笑著,一臉不解之色。

  「你跟我坐車回去,」杜山德說,「我請你喝酒、吃飯,讓你有澡可洗、有床可睡。我只要你陪我聊聊天就好,我年紀大了,自己一個人住,只想找個人做伴。」

  酒鬼聞言疑慮盡消,笑逐顏開,他竟然會碰上這麼一個愛和窮人廝混的有錢老同性戀。

  「你自己一個人住!他媽的!」

  對於酒鬼若有所指的曖昧笑容,杜山德只回以禮節性的微笑。「我只要求你上車以後,坐得遠一點,你這一身味道太重了。」

  「那麼也許你也不願意我弄髒你的地方吧?」酒鬼突然頗有尊嚴地說。

  「來吧!車子馬上要來了,我下車以後,你下一站才下車,然後往回走兩條街,我會在街角等你,明天早上說不定還會給你兩塊錢。」

  「也許五塊。」酒鬼高興地說,把尊嚴全拋在一旁。

  「也許,也許。」杜山德不耐地說,他已聽到公車駛過來的聲音,他拿出兩毛五的銅板,塞進酒鬼肮髒的手中,然後向前走幾步,沒回頭看。

  當公車的車頭燈在斜坡上出現時,酒鬼仍站在原地遲疑著。當老人頭也不回地上車後,他還站在原地,低著頭,皺著眉,看著手上的銅板。酒鬼準備走開,然而在最後一秒,當車門快關上時,他急忙轉身跳上車,把兩毛五放進投幣箱,臉上的神情仿佛放進了百元大鈔一樣。他經過杜山德身邊時只望了他一眼,然後坐在車子後面。他打了一會盹,當他醒來時,那個有錢的老頭已經不見了。他在下一站下了車,也不知道這站到底對不對,不過他也不在乎。

  他走過兩條街,在街燈下看見一個矇矓的身影,正是那老傢伙。老傢伙看見他走過來,以立正姿勢站在原地不動。

  酒鬼突然感到一陣毛骨悚然,他真想一轉身拔腿就跑,把這整件事都忘掉。

  然而老人抓住他的膀子……他的力氣頗令酒鬼吃驚。

  「很好,」老人說,「我很高興你來了,我家就在那兒,不遠。」

  「也許十元。」流浪漢說,跟著老人走。

  「也許十元,」老人同意道,然後又大笑說,「誰曉得呢?」

  §14

  美國兩百周年國慶來到了。

  一九七五年夏天從夏威夷回來後,一九七六年,當各種鼓號旗樂、參觀軍艦的國慶活動即將達到高潮之時,托德的父母又帶他去羅馬旅行,兩次旅行之間,他來看過杜山德五六次。

  這幾次見面,杜山德的態度都很低調,沒有令人不愉快之處,兩人都發現彼此倒也能和平相處。他們沉默的時候比說話的時間多,而實際的談話內容會讓聯邦調查局探員無聊得打瞌睡。托德告訴老人他偶爾和一個叫安琪拉·法羅的女孩約會,他對這女孩沒有真的那麼著迷,不過她是他媽媽朋友的女兒。老人告訴托德他在編地毯,因為報道中說這種運動對關節炎有益,他還給托德看他編的東西,托德盡責地贊了他幾句。

  托德長大了不少吧?(長高了兩英寸。)杜山德戒煙了嗎?(沒有,不過因為他咳得太厲害了,不得不減少抽煙的量。)托德在學校的課業如何?(很刺激、很有挑戰性,他每科成績都拿了A和B,他的太陽能研究計劃還入圍州政府舉辦的科學展覽終選。他現在又考慮上大學念人類學,而不念歷史了。)今年誰來替杜山德先生除草?(也住在這條街上的蘭弟,他是個好孩子,不過長得太胖,動作很慢。)

  這一年中,杜山德在廚房裡解決了三個酒鬼。在市中心的公車站,陸續有二十來個酒鬼過來跟他搭訕,他曾經向其中七人提議供應他們酒、晚餐、洗澡和睡床,有兩人拒絕了,另外有兩人拿了兩毛五車錢便走了。他後來改變策略,花兩塊五毛錢買了一本多次票,可以坐十五次公車,不能拿去買酒喝。

  在暖和的日子裡,杜山德注意到地窖會飄上來一股難聞的味道,他把門窗關得緊緊的。

  托德·鮑登在一處空地的廢棄陰溝中發現了一個酒鬼,那是十二月聖誕假期的時候。他站在那裡好一會兒,手插在褲袋裡,看著酒鬼,全身顫抖。五個星期內,他又到這個地方六次,經常穿著薄夾克,拉鍊拉到一半,蓋住插在腰上的錘子。最後在三月一日,他終於又開始襲擊酒鬼,先用錘子較鈍的那頭猛敲,然後到某個時候(他不太記得是什麼時候,一切仿佛都飄浮在一片紅色迷霧中),他會用錘子的尖鉤,想把酒鬼的臉弄得模糊難辨。

  古特·杜山德終於明白,對他而言這些酒鬼是他向神明邀寵的祭品……酒鬼很有趣,他們讓他感到生氣蓬勃,他開始覺得待在小鎮的這些年——當托德還沒有帶著美式陽光笑容、睜大藍眼睛出現在門口的那些年——讓他未老先衰。他初到小鎮時才六十五歲,而現在他感到自己比那時候還年輕。

  最初,找尋祭品討好神明的念頭使托德震驚,但久而久之也習慣了,自從殺了月臺下的那個酒鬼後,他預期噩夢會更多,也許會逼得他發瘋,他也曾想過那排山倒海而來的罪惡感,可能令他有一天會不假思索就把事情全盤托出或結束自己的生命。

  結果他什麼也沒做,卻和父母去了夏威夷,享受了有生以來最愉快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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