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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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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蘭西喜歡看報紙,每週有十塊錢進賬她也自豪,可是她並不快樂。能來紐約上班,起先她十分興奮。既然連圖書館褐色碗裡的黃花這樣的小東西都能把她激動成那樣子,到了紐約這麼大的城市,她自然要百倍激動吧。但事實並非如此。 首先讓她失望的是大橋。從自家屋頂看的時候,她還以為過大橋,她會欣喜得羽化升仙。可實際上,坐車過大橋和坐車在布魯克林街上經過沒什麼兩樣。大橋也和街道一樣,有車道,有人行道。車軌還是那個車軌。火車從橋上穿過,並無特異的感受。紐約也讓人失望。大樓更高些,人更稠密些,除此之外,和布魯克林並無二致。她在想,從此以後,會不會其他新生事物都會讓她失望呢? 她經常研究美國地圖,想像自己闖過那些平原與高山,沙漠與河流。這個想像十分美好。現在她在想,假如真去看這些風景,會不會一樣失望?她在想,假如她穿越這個國家。她會七點起床,向西走,一腳前一腳後,一腳挨著一腳走,好丈量距離,那麼在走的過程當中,她會忙著數自己的步子,想著自己的步子是從布魯克林開始,一段接一段走過來的。那樣的話,她的思想就不會在這些大山與大河,沙漠與平原上頭。她只會注意到,有些東西跟布魯克林很像,所以很奇怪。有些東西和布魯克林很不像,那也會很奇怪。「我想這個世上沒新事吧。」弗蘭西悶悶不樂地想著,「如果有什麼新的、不同的東西,一定是布魯克林包羅萬象什麼都有一點,只不過我們習以為常了,視而不見吧。」弗蘭西憂心忡忡地想:她和亞歷山大大帝一樣,已經悲歎再無新世界去征服了。 她習慣了紐約人爭分奪秒的工作節奏。上班過程緊張而痛苦。要是她提前一分鐘趕到,她就會感到自由自在。要是遲到一分鐘,她就很緊張:要是老闆心情不好,這一天她自然就成了出氣筒。因此,她分分秒秒都在節省。火車到站前很久,她就擠到門口,這樣門一開,她就先出來。下了火車,她就跑得如同快鹿,在人群中穿梭,第一個趕到通往街道的臺階。走向辦公室的路上,她貼著房子走,這樣她可以急轉彎。過馬路她斜插著過,省得上下街沿。進了大樓,就是電梯工說「滿了!」她還是會擠進去。如此折騰,就是為了早一分鐘而不是遲一分鐘。 有一次,她提前十分鐘離開家門,希望時間能寬裕些。這回她沒有必要那麼趕,可還是擠出火車,奔上臺階,斜穿街道,擠入電梯,最後早到了十五分鐘。上班的大辦公室空蕩蕩的,要是說個話兒都會有回聲,她感覺孤獨而失落。快到九點,其他工人一個個急急忙忙地趕過來,弗蘭西感覺像一個叛徒似的。次日,她照原樣多睡了十分鐘,回到了原來的節奏。 她是局裡唯一來自布魯克林的女工。其他人來自曼哈頓、霍博肯、布朗克斯,還有一個從新澤西貝永坐車遠道而來。兩個年齡最大的閱讀工是姐妹,來自俄亥俄州。弗蘭西第一天上班的時候,兩姐妹中的一個告訴她:「你有布魯克林口音。」這話聽來有種譴責的意味。她對自己的咬字小心起來,唯恐把girl說成goil,把appointment說成apperntment之類。 弗蘭西只有和局裡兩個人說話的時候毫無顧忌。其中一個人是老闆,哈佛畢業生,說話的時候常常是a音拉長,可是除此以外,他說話倒是通俗易懂,不像閱讀工那樣用詞矯揉造作。這些閱讀工也不過是高中畢業,只不過多年閱讀下來,詞匯量極大。弗蘭西處得比較好的另外一個人是阿姆斯特朗小姐,除大老闆之外僅有的一個大學畢業生。 阿姆斯特朗是指定的紐約市閱讀員。她的辦公桌放在屋子最好的一處角落,北邊和東邊都有窗戶,光線極適合閱讀。她只讀芝加哥、波士頓、費城和紐約市的報紙。紐約市的報紙剛印刷好,立刻就有專門的投遞人員給她送來。她讀完報紙之後,不需要和其他閱讀工一樣,一起去幫落在後面的閱讀工。在等候下一期報紙到來的時候,她會打毛線衣,或修剪指甲。她的週薪為三十塊,為全域最高。阿姆斯特朗小姐待人和善,有心幫助弗蘭西,一有機會就找她講話,不想讓她太孤單。 有一回在洗手間,弗蘭西聽人說阿姆斯特朗小姐是老闆的情人。「情人」弗蘭西只是聽說過,可是這種稀罕物她還真沒有見過。聽說阿姆斯特朗小姐是情人後,弗蘭西特地留意起她身上的「情人」特徵來。她注意到阿姆斯特朗小姐並不漂亮,臉就像只猴子,嘴巴開闊,鼻孔粗大,體形勉強能及格。弗蘭西看了看她的腿部。這雙腿倒是修長而秀美。她的絲襪精美得無可指摘。她的腳弧線優美,穿著昂貴的高跟鞋。「情人的奧秘是美腿啊。」弗蘭西終於下了定論。她看看自己的瘦腿。「我完蛋了,恐怕和情人無緣了。」她歎了口氣,回到了自己寡淡的生活中來。 局裡分階層,這也都是裁剪工、印刷工、粘貼工、包紙工和投遞工自己造出來的。這些工人都沒有什麼文化,腦子倒是都挺好使。他們稱自己為「俱樂部」,認為那些受過教育的閱讀工瞧不起自己。為了報復,他們極盡挑撥之能事,破壞閱讀工之間的關係。 弗蘭西立場很矛盾。論出身和教育,她屬於「俱樂部」這個階層,可論才智能力,她又屬於閱讀工階層。俱樂部那夥人精明得很,察覺到了弗蘭西身上的矛盾,便以她為中間人,將各種挑撥的閒話給她,希望通過她傳給那些閱讀工,製造些紛爭出來。可是弗蘭西和那些閱讀工相處得並不融洽,於是沒有散佈流言。流言到她這裡戛然而止。 有一天,裁剪工告訴弗蘭西,阿姆斯特朗小姐9月份離開,老闆會提拔弗蘭西當紐約市閱讀員。弗蘭西以為這也是流言,目的是引起其他閱讀工的妒忌,畢竟大家都指望阿姆斯特朗離職後去接她的位置。她想自己不過十四歲,才初中畢業,怎會去接手大學畢業、年齡三十歲的阿姆斯特朗小姐的職位呢? 快到8月底了,弗蘭西擔心起來。上高中的事情,媽媽提都沒有提。她巴不得回去上學。媽媽、外婆和姨媽們一直都說接受高等教育多好多好,不僅把她的興趣吊了起來,還害得她為自己未接受高等教育的現狀感到自卑。 她想念起在自己紀念冊上簽名的那些女孩來。她真想回到她們中間,成為她們的一員。大家一開始也都是同一個背景,也不比她強多少。她理應和她們一起去上學去,而不是和一些年齡更大的女工一起競爭、打拼。 她不喜歡在紐約上班。這裡的熙熙攘攘讓她渾身發抖。她覺得自己還沒有做好準備,就一下子被推進了這樣的生活當中。她最害怕擠高架列車。 有一回,她在車上的時候,手里拉著吊帶,車子裡擠得幾無立錐之地,她手想放都放不下來,這時候她感覺有個人的手在她身上。不管她怎麼扭怎麼動,都擺脫不了那只手。後來車子拐彎,她和人群一起擺動,可是那手居然壓得更緊了。她甚至無法扭頭去看那人是誰。她毫無辦法,只有那麼站著,忍著這樣的侮辱。她本可以大叫起來,可是她又不敢把大家的注意力吸引過來,讓人看到自己被非禮。過了漫長一段時間,人群稀少了,她才換到車上別的地方。從此之後,每回擠車都是一場折磨。 有個星期天,她和媽媽帶著勞瑞去看外婆。弗蘭西跟茜茜說了車上那只手,以為茜茜會安慰她。不想茜茜覺得這是個大笑話。 「啊,有男人在車上捏你了?」她說,「要是我遇到我無所謂。這說明你體形發育好了啊。男人見到體形好的女人,哪裡能忍得住呢?唉!我一定是老了,上高架列車也沒有人捏我了。過去那時候,我哪一回坐車,回來身上不是青一塊紫一塊的。」她自豪地說。 「這有什麼好吹的?」凱蒂問。 茜茜沒理睬她。「弗蘭西啊,」她接著說,「等你到了四十五,體形沒准會變得像中間打結的燕麥袋子。那時候再回頭看看,你還會懷念上車有人捏你呢。」 「她要是真懷念起來,」凱蒂說,「也是你教壞了她,並不是這東西真有什麼好懷念的。」她轉向弗蘭西。「下次坐地鐵,記住不要拉吊帶,手放下面,口袋裡放根長長的尖針。要是哪個男人伸手來摸,你用針紮死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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