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世界名著 > 愛倫·坡短篇小說集 | 上頁 下頁 |
| 二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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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來也怪,儘管威爾遜總和我較量,他那種反對精神也真叫人受不了,害得我不斷提心吊膽,但我對他竟恨不起來。不用說,我們幾乎天天吵嘴,他一邊當著人面算是輸給了我,一邊卻好歹想出辦法讓我心裡有數,得勝的本該是他。可是,我的自尊心,和他那分道地的尊嚴,總使我們保持所謂「泛泛之交」的關係,另一方面,倒也有不少意氣特別相投的地方,我心頭便滋生一分感情,或許是因為兩人所處的地位,才沒法化成友誼吧。我對他究竟抱的是什麼感情,確實不易解釋,連形容一下也不容易。這種感情錯綜複雜,說也說不清;有幾分意氣用事的敵視,但還不算仇恨,有幾分敬重,較多的是尊敬,不少成分就是畏懼,外加說不盡的好奇,惹得我心亂。對心理學家,倒用不著補上一句,我和威爾遜是一對拆不散分不開的好友。 毫無疑問,我們之間存在著微妙關係,因此我對他的一切攻擊(攻擊真不少,明槍暗箭都有)並不是表示跟他不共戴天,勢不兩立,只是嬉笑怒駡,冷嘲熱諷,看上去不過對他開玩笑,其實卻刺痛了他的心。話又說回來,我在這上頭儘管用盡心機,哪怕方法想得再妙,也難免有失;因為同名同姓那人生來謙遜、沉著、嚴肅之至,碰到欣賞自己那套刻薄的笑話,這分嚴肅真是無懈可擊,絕不肯落人話柄。說真的,我只找得到一個弱點;他身上有個特徵,可能是先天性的病,他的敵手,不像我那樣給他逼得走投無路的,決不鑽這空子;——我這對頭冤家的咽喉器官,或者說發音器官有毛病,無論什麼時候,都提不高嗓子,只會細聲細氣地耳語。我可不放過手邊這千載難逢的機會,鑽這空子。 威爾遜對我的報復,可說是多種多樣;他有一下花招,叫我大傷腦筋。照他那份聰明,開頭怎會發現如此小事來招我生氣,這個問題我根本弄不清;可他發現了這一著,就常用來害我頭疼。我一向討厭自己這個庸俗的姓,這個非常普通的名字,就算不是平民百姓的名字也罷。這姓名好比毒鴆,灌進我耳朵裡;我進校那天,另外一個威廉·威爾遜也到了書院,我對他生氣,為的是他也叫威廉·威爾遜,對此就格外厭惡,因為一個陌生人取了這名字,這名字就會給喊上兩遍;他會經常出現在我面前;正是這一可惡的巧合,他的日常作業勢必時時和我搞混。 因此,碰到精神上或肉體上跟這對頭冤家有雷同之處,心頭那分火就愈來愈厲害。我當初還沒發現我們兩人居然同年;但倒看出個子一般高,還看到連身材容貌都像得出奇。我一聽到高年級班次中流傳謠言,說什麼我們是親戚,也就不由生氣。總而言之,只消聽到人家暗中說我們兩人的性情、容貌、身份樣樣相仿,我雖小心地不露聲色,私下裡還是大為不安。其實何必疑心我們同學曾將這種雷同之處當作話題呢,他們連看都沒看到這些,只不過提到我們是親戚罷了,何況這還是威爾遜本人先提出來的。但顯而易見,他卻從各方面都看到了,還跟我一樣完全心裡有數;他在這種情況下,竟看到那麼多叫人頭疼的事,正像前文交代過的,只好說是他目光特別銳利吧。 從他一言一語、一舉一動中,都看得出他要跟我學得惟妙惟肖;他這角色演得真叫出色。我的服裝倒容易模仿;我的走路姿勢和一般舉止也不難學像;儘管他發音器官天生有病,連我的嗓音他都沒放過。我聲音洪亮,這當然不打算模仿,可是,語調竟學得一模一樣;還有他那特別的私語,也成了我嗓音的回聲。 目前,我不敢形容,看到這幅活靈活現的肖像(稱作漫畫可不公道),我心裡如何六神不安。唯有一點可以聊以自慰——分明只有我自己才看到;我也只消忍受同名同姓那人會心的微笑和異樣的冷笑就行了。他眼看在我心頭播下的種子紮了根,便知足了;我嘗到了他送的苦果,他就仿佛暗暗得意。他這麼聰明地盡力模仿,終於成功,原倒不難博得一片喝彩聲,誰知他偏偏不計較。全校同學竟沒覺出他那套陰謀,竟沒看到他妙計已售,隨著他拿我嘲笑,這真像個謎,我提心吊膽過了好幾個月,總是解不開。大概是他潛移默化地學了去,人家才沒一下子就看出吧;否則的話,我沒有落人笑柄,八成是因為學我樣的人神氣活現,不屑講究形式(凡是頭腦遲鈍的只看到畫上的形式),僅僅流露出我本人的全副精神,讓我獨自沉思,暗自苦惱。 我已經說過不止一次,他對我裝出一副討厭的恩公嘴臉;經常多管閒事,跟我抬杠。這種抬杠時時是不客氣地勸告一番;不是開門見山的勸告,而是來下暗示,打個隱喻。我好生厭惡地忍受了下來,一年年長大,這分厭惡就一年年厲害。但如今事隔多年,我還是乾脆說句公道話,不妨承認,我不記得有什麼時候那對頭冤家出的主意是錯誤,是傻事,像他這麼年紀輕輕,看來經驗不足,犯那種錯誤,幹那種傻事,倒很平常呢;我也不妨承認,他的一般才幹和世故人情要不比我強的話,至少道德觀念比我高得多;我也不妨承認,他那種意義深長的暗示包含了金玉良言,我要不經常覺得不順耳,今天我這個人就可能比較善良,也可能比較幸福,可當初偏偏深惡痛絕,根本不屑一聽。 但事實上,他那樣討厭地監督我,我終於變得倔到了家,我心目中他那分強勁真叫人受不了,對他的憤恨就愈來愈露骨了。上文中早講過,和他同學的頭幾年工夫中,我對他的感情倒不難化為友誼;可是,在書院的末尾幾個月中,儘管他平時那副愛管閒事的脾氣,無疑減輕了幾分,相形之下,我心裡反而大大增添了勢不兩立的仇恨。有一次,他大約看出來了,從此以後就躲開我,或者說假裝躲開。 我要沒記錯的話,大約就在那段時期,我跟他大吵了一場,他竟然一反往常,忘了提防,明目張膽地敢說敢為了,這麼露骨倒跟原來個性多少不同,我發現——或者說自以為發現吧——他口音中、神氣裡、外表上不知有什麼教我開頭不勝驚愕,後來又深感興趣,眼前依稀看到繈褓時代的事——心裡翻江倒海似的湧現一大堆還沒記性那時的事。想要抒述折磨我的心情,最好還是說,我好容易才擺脫這分心理,遠在多久以前的歲月中,乃至無比遙遠的日子裡,我已經認識眼前這人了。話可說回來,這一幻想來也來得快,去也去得疾,轉眼間就消失了;我提到一筆,不過是說明我就在那天,跟同名同姓的怪人談了最後一次話。 那幢古舊的巨廈以及無數翼房中有幾間相通的大房間,是大多數學生的宿舍。但也有不少小角落、小壁凹,其他雞零狗碎;一幢廣廈設計得這麼笨拙,難免沒有零星房間,這不過是斗室罷了,只能安頓一個人,誰知,經過勃蘭斯比博士的經濟頭腦一番打算,竟也給佈置成宿舍。其中一間小屋就住著威爾遜。 大約在我住校第五年的年尾,也是上文中剛提到的那次吵架之後,一天晚上,人人都入了夢鄉,我就起了床,拿著燈,走出寢室,躡手躡腳地穿過一條條窄狹的走廊,到對頭冤家的臥房裡。我早打算耍一下惡毒的花招,拿他開心,可是總沒得手,如今就有意付諸實現,決心讓他感到深藏我心頭的那分惡意。到了他那間斗室,我將燈放在門外,蓋了罩子,悄沒聲兒地進去。我走前一步,側耳傾聽他那平靜的鼻息聲。心裡拿准他睡著了,就轉回身,取了燈,再走到床前。床上嚴嚴密密地掛著帳子,我要實現計劃,就慢條斯理地悄悄掀開帳子,雪亮的燈光頓時亮閃閃地照在他身上,我眼光也同時落在他臉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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