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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


  ▼陷坑與鐘擺

  刑具貪婪鬧不休,
  無辜鮮血填饑腸;
  大地重光鬼牢碎,
  閻王敗陣喜生回。

  〔為巴黎雅各賓俱樂部原址建立的市場大門所作的四行詩〕①

  ﹛① 原文是拉丁文。引自英籍猶太作家伊薩克·迪斯累裡(1766—1848)所著《文學奇聞》一書。根據法國詩人波德萊爾(1821—1867)的說法,雅各賓俱樂部原址市場上既無大門,亦無此題句。雅各賓俱樂部,一七八九年法國革命時代的急進民主主義党,原名憲友社俱樂部,因其會址設在巴黎雅各賓寺院,故又稱雅各賓俱樂部。﹜

  好久來受盡拷打,痛得我渾身發虛——虛得只剩了口氣;待等身上終於松了綁,准許坐下,神志頓時恍恍惚惚。耳邊清清楚楚聽到的最後一下高亢的聲音,就是判決——可怕的死刑判決。此後,宗教法官①的嗓音聽起來模模糊糊,只成了一片嗡嗡聲。心裡不由想起旋轉來,大概是憑空聯想到水車輪子聲吧。這念頭轉眼就消逝了;因為不久再也聽不清楚。但一時竟看見了——只是誇張得多麼可怕呵!——我見到黑袍法官的嘴唇。看上去雪白——比本文寫的紙還要白——也薄得奇形怪狀;一副神情顯得異常堅決——主意拿定,決不更改——人家受刑,根本滿不在乎——嘴唇看來就薄了。只見兩片嘴唇依然吐出判詞,定我死罪。只見兩片嘴唇一張一翕,吐出置人死地的語句。只見兩片嘴唇一嘟一縮,形成我名字發音的樣子;但沒聽到聲音傳出來,就禁不住打寒顫。

  ﹛① 宗教法官,中世紀宗教裁判所的審判官,由黑袍教派教士擔任。﹜

  我雖一時嚇昏了,竟還見到四壁的黑幔悄悄擺動,簡直看不出在動。隨即一眼瞅見了桌上七支長燭。乍一看去,倒是慈眉佛眼,儼然亭亭玉立的白仙女,將要救我出險;誰知眼睛一眨,竟成了無名鬼怪,長著火焰般的腦袋,我就知道要靠他們可沒指望了,頓時感到一陣噁心,實在受不了,渾身上下毛骨悚然,恰似摸到了流動電槽上的電線。猛然間,只覺得長眠地下一定香甜,這念頭像美妙的樂曲,不知不覺襲上心頭;悄悄潛入腦海,仿佛過了好久,才徹底明白。後來終於真正覺著了,存在心頭,不料那批法官的人影竟像變戲法一樣,霎時無影無蹤;長燭轉眼化為烏有;燭火全滅了;隨即一團黑,伸手不見五指;種種感覺好似鬼魂打下地獄,猛的一下子往下紮。四下裡就此一片寂靜,凝滯不動,漆黑一片。

  我暈了過去;儘管如此,還是不想說完全失去了知覺。究竟還有什麼知覺,我可不打算說明,甚至不想描繪;但不是完全失去了知覺。在酣睡中——並不如此!在昏迷中——並不如此!在昏厥中——並不如此!在死亡中——並不如此!連長眠在地下,也不是完全失去了知覺。否則為人哪有永生呢。我們從沉沉酣睡中蘇醒過來,打破了什麼絲網般的幻夢。誰知轉眼工夫,就不記得自己做過夢了,大概絲網一觸就破吧。從昏死中活過來,共有兩個階段:先是心理上或精神上的知覺恢復;再是肉體上的知覺恢復。

  如果到了後一階段,還記得起前一階段中的印象,或許會發現這些印象活生生道出昏厥後的情況。可是,昏厥算——什麼?至少該怎麼來區別昏厥的預兆和死亡的預兆呢?但如果所謂前一階段中的印象,不能隨意回想起來,難道事隔多年,不會油然而生,就是心裡摸不清這些印象打哪兒來的?從沒昏厥過的人,絕不會看出奇異的皇宮和極熟的面容,隱現在熊熊煤火中;絕不會見到好多人看不大見的淒涼景象,漂浮在半空中;絕不會玩味什麼奇花異葩的芬芳;絕不會聽到什麼從沒傾聽過的樂曲,弄得糊裡糊塗。

  精神恍惚狀況下的一些跡象,我常常左思右想,一味想要回想起來;我不遺餘力地認真想要追憶起來,在這期間,有時候竟自以為想起來了;一刹那間,短短的一刹那間,竟憑空想出,頭腦清醒的後一階段中才有的記性,只能跟仿佛人事不知的狀況有連帶關係。這似有若無的記憶力含糊道出,當初高高的人影把我舉起,默不作聲地將我推下去——下去——再下去——到後來一想到沒個底地往下沉,就不由暈得要死。這種記憶力也道出,當初心裡不比尋常的平靜,因此隱約感到恐懼。過後又覺得一切驟然不動;仿佛推我下去的人影(一連串青面獠牙的人影!)一路下沉,沉啊沉的沒個底的沉,沉過了頭,吃力得筋疲力盡,才歇下來。此後,我就想到當時只覺得灰心和失望;腦子裡終於一片混亂——忙著回想一切禁忌,記憶就混亂了。

  冷不防,又感到了動靜,聽到了聲音——心怦怦亂跳,耳朵裡響著撲通撲通的心跳聲。接著是一陣靜止,腦子裡只是片空白。接著又聽到了聲音,感到了動靜,還有了觸覺——渾身一陣刺痛。接著只曉得自己還活著,可沒絲毫雜念——這樣過了好久。冷不防,心裡有了念頭,起了恐懼,嚇得戰戰兢兢,還認真地想要瞭解真正的處境。接著又巴不得人事不省。接著一下子精神恢復了,費了番周折,終於能動彈了。這才一清二楚地想到審判、法官、黑幔、判決、虛弱、昏厥。接著,隨之而起的一切以及後來的一切,極其認真地拼命回憶才模糊想起的一切,全忘得乾乾淨淨了。

  至今我還沒睜開眼睛。只覺得仰天躺著,全身倒沒捆綁。手伸出去,啪的落在什麼濕漉漉、硬邦邦的東西上。由著手在那兒放了片刻,盡力想猜出自己在什麼地方,自己是幹什麼的。我巴不得睜開眼一看,可就是不敢睜。生怕一睜就看到周圍的物件。可不是怕見到嚇人的事物,怕只怕什麼也看不到,反而嚇得沒命。後來心一橫,終於不顧死活刷地睜開眼。這一看,那種最壞的念頭就此證實果然不錯。原來四下一團黑,奇黑無比。我拼命喘氣。這樣漆黑,仿佛要把人逼得透不過氣來。空氣悶得真受不了。

  我依然安安靜靜躺著,拼命開動腦筋。回想起宗教法庭上的審問過程,打算借此猜出實際處境。判決早已宣佈;看來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可自始至終都沒以為自己已經喪了命。不管小說中怎麼寫,這種想法跟實際情況總不相符;——可我究竟在哪兒?究竟弄成什麼副慘狀?判處死刑的,我知道往往受著非刑①送了命;在我受審的當天夜裡,就行過這麼一次非刑。難道我已經押回地牢,等候下一次再給屠宰嗎?下一次要過好幾個月才執行呢。這一想頓時知道不可能。犧牲品總是刻不容緩就拿去屠宰的。何況,眼前這間地牢跟托萊多②所有死牢一樣,地上鋪著石板,也不是一絲光都透不進。

  ﹛① 指宗教法庭中的判決宣佈式及所處的刑罰(特指火刑)。﹜
  ﹛② 托萊多,西班牙中部古城,以產鋼刀聞名。﹜

  《愛倫·坡短篇小說集》插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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