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世界名著 > 愛倫·坡短篇小說集 | 上頁 下頁
六五


  「儘管《商報》的意見看來多麼有力,只要把那姑娘出門的時間研究一下就大大講不通了。《商報》說:『她出去那時,街上正是行人如梭。』可事實不然。那是早上九點鐘。說起來,每天早上九點鐘巴黎街道上的確擠滿了人,只有星期天例外。星期天早上九點鐘,巴黎居民多半都在家裡,準備上教堂做禮拜。明眼人都不難看出,每逢安息日,早上八點鐘到十點鐘,城裡有多清靜。十點鐘到十一點鐘,街上才擠滿了人,在前面所指的那麼早的時間可不會擠。

  「《商報》的看法裡,還有一點似乎是個漏洞。報上說:『那個薄命姑娘裙子上撕下一條二英尺長一英尺闊的布條,繞著後腦,紮在頦下,大概是防止她喊叫的。這是身邊沒有手絹的傢伙幹的事。』這個說法到底有沒有根據以後再想法解決;不過編輯說的『沒手絹的傢伙』,指的就是最下流的無賴。可是,這幫人正是即使身上沒襯衫也總有手絹的人。你一定有機會看到,近年來,手絹對地道的壞蛋已成了必不可少的東西。」

  「那咱們對《太陽報》上一篇文章該抱什麼看法呢?」我問道。

  「真可惜,這篇文章的作者生來不是鸚鵡——否則的話,在鸚鵡群裡倒顯得出類拔萃。他只不過把人家早就發表過的意見一條條照說一遍罷了;這張報上抄一段,那張報上抄一段,花的力氣倒值得欽佩。他說:『這一切東西在那兒顯然至少放了三四個禮拜,因此,那場令人髮指的慘案,行兇地點無疑已經發現。』《太陽報》照人家說法重說一遍,可絕對改變不了我對這事的懷疑,以後咱們還要專門研究這問題跟本案另一段事情的關係。

  「眼前可得專門研究另外一個問題。你不會看不到,驗屍工作做得非常馬虎。屍首的確倒是一下子就認定了,要說也該一下子就認定;可還有別的得調查清楚呢。從各方面看來,屍體有沒有遭到擄掠?死者生前出門,身上有沒有戴什麼首飾?如果有,屍體發現時還有沒有呢?證人根本沒談到這些關鍵問題;還有其他一些同樣重要的問題也都沒受到注意。咱們必須親自調查一下才搞得清。聖·厄斯塔什的自殺案得重新調查一下。我對這人沒什麼懷疑;不過還是按部就班地來研究研究吧。要把他那份供述星期天行動的自白書調查個確實。這類自白書根本是現編的貨色。不過,要是這裡頭沒差池,就不必追查聖·厄斯塔什的事了。如果發現自白書裡的話是騙人,他的自殺就確實可疑,但並沒這麼騙人,他的自殺根本就不是件奇怪的事,也不必因此脫離分析的正規去鑽牛角尖。

  「照我目前的建議,咱們用不著去管這件慘劇的內部情況,只要專門研究周圍情況就行了。在偵查這種案子的過程中,只調查一些直接的情況,根本忽略間接的或者偶然的情況,這種錯誤絕不少見。法庭上把證據和辯論局限在表面上有關聯的範圍裡,這是非法行為。而經驗表明,大部分,也許是絕大部分事實真相,正在看似毫不相干的事裡面,真正的哲學也始終這樣表明。現代科學所以計算得出意想不到的事,就憑這種原則的精神,雖不是一字一句都照這原則。不過你也許不懂我的意思。人類知識的歷史不斷表明,多虧間接的、偶然的或意外的事,才有成千上萬極其寶貴的發現,因此歸根結底,從將來的改進著眼,不僅必須充分考慮到,而且還必須最最充分地考慮到,許多發明都會是碰機會的、完全出乎意料的。以事物產生的幻象作為依據,不再能說是哲學空想了。意外已被公認為事物根基的一部分。咱們把機會當作純粹意料中的事,將一切預想不到、不能想像的事都歸納進各學派的數學公式裡去。

  「我再重複一遍,事實是如此,一切事實真相絕大部分都是從間接因素裡找到的。眼前這件案子,就是根據有關這一事實的原則精神,我要從人家調查過而毫無收穫的事實本身調查起,一直調查到當時的周圍情況。你肯定這份自白書真實不訛,我卻要比你更全面,把所有的報紙都研究一下。到目前為止,咱們還只不過就要調查的範圍做了一番調查罷了;不過,要是照我說的,把所有的報刊廣泛地查看一遍,還是找不到什麼詳細的要點可以確定調查方向,那才怪呢。」

  按著杜賓那番意思,我又把自白書那件事認真地研究了一通。研究結果,完全相信這份自白書一點不假,因此,相信聖·厄斯塔什根本無罪。這時,我這位朋友卻逐一查看各種報紙的合訂本,照我看來,他這分認真根本毫無名堂。過了一星期,他交給我這麼份摘記——

  *

  「大約在三年半前,勒·勃朗先生在皇宮開的香水鋪裡曾經鬧過瑪麗·羅熱失蹤的事,那份轟動跟如今鬧的一模一樣。誰知,過了一個禮拜,她又照舊出現在平時站慣的櫃檯邊了,只是臉色不比往常,略顯蒼白。勒·勃朗先生和她母親揚言,她不過是到鄉下去看個朋友;這件事不久便無聲無臭了。本報認為這次失蹤,又是那麼一場把戲,用不到一個禮拜,或者一個月,又將看見她在眼前了。」——《晚報》,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一。①

  ﹛① 影射紐約《快報》。——原編者注。﹜

  「昨天有家晚報提到羅熱小姐一度神秘失蹤那回事。眾所周知,在她離開勒·勃朗的香水鋪那一個禮拜裡,她與一個非常有名的酒色之徒,一個青年海軍軍官廝混在一起。據猜測,無巧不巧,兩人吵了一架後她才回家。本報已探悉這個色鬼的名字,目前駐紮巴黎,只是不能把這名字公佈出來,理由也不必細說。」——《新聞使者報》,六月二十四日,星期二晨刊。①

  ﹛① 影射紐約《先驅報》。——原編者注。﹜

  「前天,本市附近出了一件極其殘忍的強姦案。有位先生,帶了太太和小姐,在薄暮時分,看見六個青年正劃了一隻小船,在塞納河岸來回遊蕩,就請他們帶過河去。到了對岸,三個乘客下船上岸,走得看不見船影了,小姐卻發現陽傘忘在船上。她回去找傘,就給這夥人劫走,帶到河面上去,堵上嘴,野蠻地糟蹋了,最後才把她送到原來她隨父母上船那地方附近。這幫壞蛋目前尚逍遙法外,不過警察正跟蹤追緝,其中幾個不久即可落網。」——《晨報》,六月二十五日。①

  ﹛① 影射紐約《郵詢報》。——原編者注。﹜

  「本報收到一兩篇通訊,其目的在於報道最近那件暴行的罪名應由梅奈①承擔;但此君經過法律審訊,即遭開釋,有鑒於本報幾名記者之報道雖不遺餘力,但不夠翔實,故本報認為不宜發表。」——《晨報》,六月二十八日。②

  ﹛① 梅奈是原來蒙嫌而被捕的一個,由於證據不足而開釋。——原編者注。﹜
  ﹛② 影射紐約《郵詢報》。——原編者注。﹜

  「本報收到幾篇寫得頗為有力的通訊,顯系根據不同資料寫成,足資肯定星期日有多夥流氓橫行郊外,薄命的瑪麗·羅熱即遭到其中一夥的毒手。本報完全同意這種說法。今後將儘量抽出篇幅刊載這類文章。」——《晚報》,六月三十日,星期一。①

  ﹛① 影射紐約《晚報》。——原編者注。譯者按:有些原文版本作「六月三十一日,星期二」,有的版本改為「六月三十日,星期一」,譯文採用後一種版本,因六月是小月,只有三十天。﹜

  「星期一,稅務緝私機關一名駁船船夫,看見有條空船,漂往塞納河下游。船帆收在船底。船夫便將船拉到駁船管理所下面。次日早晨,有人竟乘管理所人員不察,偷偷將小船劃走。船舵目前還在管理所。」——《勤奮報》,六月二十六日,星期四。①

  ﹛① 影射紐約《標準報》。——原編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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